第145章 苦逼的虞喆(2 / 2)

詩酒趁年華 我想吃肉 15460 字 9個月前

虞喆有氣無力地點點頭,唐儀也覺得他有點可憐了,拍拍他的肩膀道:“彆想了,太後一個婦道人家,在宮裡能有什麼不妥?沒人攛掇她,她曉得顏家有幾個小娘子?那是你舅家不假,可彆叫太後被拖累了才好。這事兒,壞的是太後和你的名聲。水家小人,本就沒什麼好風評,聖上卻不同!好自為之呀。”

這話還真是十分誠懇,虞喆聽來也很受用,對,他媽就是個不大懂事兒的婦道人家而已。哪怕出錯,也不會闖太大的禍,有錯也是彆人的錯!這個彆人,現在就是水家了。

虞喆沉重地點點頭:“有勞表兄了。”

虞喆道:“嗐,說這個就沒意思了。您要覺得這事兒有道理呢,我便將這話傳給他們去。”

虞喆麵無表情地從嗓子裡“唔”了一聲。

唐儀知道,這事兒算是成了。虞喆已經答應了,將水家拋出來以解眾怒了。一施禮,大步走出去了,臉上笑得跟朵花兒似的。

這事兒,於顏神佑的名聲無損,隻能凸顯出顏家硬氣,不樂意的事兒就是不能答應,也能顯示出大家守禮。至於水家,那就是個醜角兒。即使是醜角,也會有人心疼呀,水太後這個老娘們兒,得心疼死了吧?

唐儀開心得想吹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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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太後確實心疼得要死,還嚇了個半死。等虞喆跟唐儀說完話,回過頭來走近她的時候,她嚇得整個人都縮到屏風角落裡去了。

虞喆看在眼裡,心疼不已,輕聲道:“阿娘不要怕。”

水太後大聲哭了出來:“這都是為了什麼呀?!”

虞喆無奈地道:“是阿娘不懂,阿娘大錯而特錯了。士大夫,我且敬之,阿娘怎能奴婢視之?”

水太後:-?完全有聽沒有懂。

水太後原不是個笨人,真要是個呆子,是不可能在先帝的後宮裡活得這麼久,還生下個兒子來的。然而正如虞喆一般,先天條件再好,後天養成跟不上,那也是白搭——隻會養得更歪。

先帝的後宮就是一個沒什麼規矩的地方,想一個明目張膽給大將的小妾厚賜重賞的皇帝,他能是個什麼守規矩的人呢?水太後才入宮時,也隻是個有點野心、有點小心機的普通少女罷了,一落到先帝後宮這個大染缸時,出來的時候已經是麵目全非了。楚王好細腰,宮人多餓死,也就是這麼個道理。

他喜歡什麼樣兒的,哪怕不說,也自有人揣摩。開始是先帝的喜好影響了眾人,眾人被影響之後,又反過來加重了這種氛圍。這個氛圍一言以蔽之,亂!

太亂了!沒一點兒規矩影兒,硬要說準則的話,那就是鬥,人人都有兩張臉,對著皇帝就是張芙蓉秀麵。一轉頭,互相一看,彆說變臉了,簡直是換頭——換成一個鬥雞腦袋!你贏了,那就是錦衣玉食,你輸了,那就是踩到泥裡。遵循著最原始的法則,弱肉強食,誰得勢了誰說了錯。

這麼說其實也不算錯,這世界原本就是物競天擇的。隻是他們忘了,生而為人,與赤-祼-祼的動物世界還是有區彆的。除了這些跟紅頂白、赤胳相搏、唯利是圖之外,還有更多的人心裡有那麼一點規矩、有那麼一點骨氣。

虞喆不得不給水太後掰開了細說:“朝廷重士,便是為君者,也要禮敬士大夫。婚姻之事,從來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與天子何乾?又與天子母何乾?”

水太後驚呆了,三觀都被震蕩碎了有木有?!“怎麼貴為天子,連些許小事也管不了?!成個親,多大的事?賜婚不是體麵麼?!”

虞喆頭疼地道:“婚姻是結兩姓之好!怎麼可以生拉硬拽?!奴婢猶畜產,拉來對配對之前也要問一聲呢!何況是士大夫?!二者天淵之彆!阿娘視士大夫如奴婢,要兒如何麵對天下?!士人大夫,如何肯服?”1

水太後頭很暈,抖著聲音道:“真有這麼嚴重麼?”

虞喆道:“阿舅家能活幾個,就看他們的怒氣有多麼重了。嘿嘿,阿娘貴為太後,便是有錯,也不好深究。水家不問因由,徑往育聖宮裡來,是目中無人,是將士大夫視作兒戲!這仇結得大了去了!”

水太後尖聲道:“大郎,那可是你舅家呀!”

虞喆認真地道:“因阿娘說著,我對他們自是不同,豈料慣壞了他們,惹下這等禍事來!要我保他們?我且自顧不暇,又有誰人來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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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喆猜得也對也不對,現在京城裡沒人想對付他,倒是有一群變態,想要搞死水貨。

顏肅之還想瞞著閨女,不讓她煩心,薑戎卻是旁觀者清,對他道:“還是說罷,不然日後讓她知道了,不定生出什麼事來。再者,是有些人需要得點教訓了,叫丫頭出了這口氣罷。你們府上本家那裡,也說一聲才好。”

顏肅之回家便將此事說了,自己一臉的冷怒,熟悉的人都知道,中二憋著火了。他對虞喆的忠心,本就不是那麼純粹,也是看先帝麵子,也是因為……五王都已經得罪了。現在一權衡,虞喆有這麼個親媽,還不如五王那裡呢!天下無事便罷,一旦有事,指望他保駕勤王,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顏神佑卻是明擺表示她憤怒了:臥槽!為什麼最近總遇到經典天雷梗?!擋箭牌梗玩完了,又開始玩賜婚梗了啊?!你Tm當大臣是豬狗還是牛馬?隨便就被你拿去配對玩兒了?!脖子上頂還是人腦袋麼?油潑猴腦了吧?

楚氏的臉已經沉得不像話了!當年她因高祖做媒,陰差陽錯跟顏啟過了幾十年的惡心日子。現在水太後比高祖還狠,直接想“賜婚”?玩兒你的蛋去吧!

楚氏問顏神佑:“你想怎麼辦?”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我可以解釋的,抱頭。這個事件真的很嚴重,重點反而不在小變態有多變態,水貨有多配不上她身上。而在於“太後賜婚”這件事本身,就是很嚴肅的政治態度問題。即,皇室是怎麼看待大臣的。大臣的應對也必須明確,即,自己的定位問題,還要不要臉的問題。

所以,想看小變態的反應之前,必須等小皇帝表完態,小皇帝隻要智商正常,都不帶答應他娘胡來的。

1“賜婚”這兩個字,翻遍二十五史(廿四史+《清史稿》)一共隻出現過五次,驚訝不?

——兩處《舊唐書》,三處《清史稿》,其中三處是與公主有關,賜婚駙馬的(……),一處未明是否為公主,一處是《清史稿》裡關於王公貝勒婚禮的。

由此看出,賜婚用得既少,且皇室隻能賜他們自己家的婚,是管不到外臣的。“賜”字,是上對下之施舍之意,說白了,就是我家地位高,我給你這個榮譽跟我家結親。或者,你小子長大了,該結婚了,家長(皇帝)給你發結婚證了。

插播一句,有明代為藩王女“賜婚”的文物。在這裡,皇帝不是她爹,卻是她的大家長。最重要的是,宗室女的丈夫,有個官方稱呼叫“儀賓”,結婚就算是加入公務員行列了,這不是什麼單純賜婚,還是給女婿發公務員上崗證。

一處未明對象的:《清史稿?馮銓傳》“況叨承寵命,賜婚滿洲”。

馮銓這貨是明末清初的人,典型的“貳臣”並且在乙編——對明不忠、對清無用。在明跪舔魏忠賢,在清巴巴想入旗。跪舔強權的人,已經沒有人類的三觀了,他哪怕做狗都不讓人意外。

除此之外,再沒有“賜婚”出現了。

在株連的條件下,兩家結親就代表著一家謀反另一家跟著遭殃,哪能讓你捆綁銷售了呀?抗旨肯定不會被誅九族的,但是如果親戚犯了大案比如謀反,才要跟著死好多人。

智商大於六十的,都會選擇抗旨。——史上抗旨的人多了,死的真沒多少,彆害怕。哪怕誅十族的方孝孺,他堂兄弟的子孫還在呢,誅九族不殺未成年人和女人以及到達一定年齡的老人。方也不是因為拒婚被殺的呀!

有強迫成婚的例子嗎?《紅樓夢》裡,第七十二回,王熙鳳的心腹旺兒家,想娶彩霞,彩霞家不答應,旺家老婆求王熙鳳幫忙。

王熙鳳跟旺兒家、彩霞家是什麼關係?主仆。

皇帝與朝臣是什麼關係?君臣。

這是本質的區彆,大臣在皇帝那裡,算人,奴婢在主人那裡,等畜產——還記得良賤不婚嗎?就是說這兩類人身份地位是不一樣的。皇帝可以昏庸,但是,君臣之間的底線不可以跨過去。跨過去的,嗯,好些個皇帝就是這麼死的。劉宋後廢帝劉昱,很不尊重大臣,拿大將蕭道成當靶子練射箭(這是真事兒),然後就被蕭道成篡位了。

拉倆大臣叫人家配種,這種對牲畜的做法,是對士大夫莫大的侮辱。是寧死不屈的事兒。

他要是屈從了,就是拿自己當牲口了。自己不拿自己當人,就彆怪彆人把他當狗了。

抗旨的後果沒那麼嚴重,很多時候就是單純把皇帝的臉打腫了而已,大臣連手疼的代價都不需要付。

光武帝為他姐姐湖陽公主問宋弘,你發達了,想不想換老婆?這是讓他離婚娶公主。宋弘回了一句“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劉秀臉都被扇腫了!

所以說王獻之挺賤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締結婚姻的必要條件。父母之命,其實說的是“父”命,母是依附於父的,有爹在,媽沒有決定權,隻能跟爹提建議。

《爾雅》裡,婚是婦之父,姻是婿之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婚姻不是小夫妻二人的,而是兩人父親的。

除非爹死,由其他人代行父權。注意,是代行,權力人還是父親。代行的條件是爹不在了,死了,或者傻了。否則,不經父親同意,這婚事不作數的。

《孟子》裡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無後的意思不是沒有後代,而是不經過父親的婚姻。是不孝的。

對於封建時代的女子,要說到“皇權”、“父權”、“夫權”三個概念了,她們一輩子就是被這三個管著的,至於“族權”,是父權和夫權的延伸。皇權對於女性來說,影響很小。因為她們很少能夠掙脫父權、夫權之外,直麵皇權。

在這裡,父權最大,他高於皇權也高於夫權。嶽父看女婿不順眼,可以強行奪女兒回來,離婚。插一句,漢武帝的媽,是被他外婆代行父權奪來送入宮裡的。雖然原夫不同意,不同意也奪回來了。

隻有紅樓夢裡才有,奴才的親媽不能在主子麵前教訓女兒的情節。

看有些古代話本裡寫“賜婚”,給個狀元賜個公主。親,公主本來就是皇帝他家的姑娘,皇帝的立場是女方家長,人家嫁女兒,有問題麼?有問題看宋弘。

說到話本,有許多會寫到皇帝要征宮女了,宮外開始拉郎配。

這表示“隻要爹不樂意,皇帝也沒轍”,他隻要把閨女給嫁了,皇帝也隻能乾瞪眼。這裡看似皇權與夫權爭,事實上,都得看父權的,看爹想把閨女給誰。

二選一,必須選一個。這個不是父權弱,是那個時代的女人,在年齡到了的時候,沒彆的出路了!尼姑要度牒,國家控製僧尼這些不事生產的人口數量,不會無限製發放。家,不是隨便出的。

綜上,在婚姻這件事情上,皇帝是沒有優先權的,他自己都沒優先權了,你再說他發昏讓兩家結親有優先權,你逗我?

唯一的例外,是清代,八旗選秀。即使是選秀,也是給自己家孩子挑老婆、小老婆,選不上的叫“撂牌子”——自行婚配,朕不管了!

說到宮女,再插一句,關於對食,其實曆代宮廷都是持否定態度的。宮女是小老婆預備役,你要允許對食了,臥槽!皇帝揀太監用剩下的女人,不帶這麼逗逼的!

那麼,有時候說的“賜婚”或者說皇帝插手大臣家的婚姻,是怎麼達成的呢?

做媒。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

注意,媒妁之言還在父母之命的後麵。

通常情況下,是兩家都願意,然後皇帝或者太後這樣的人物,給做個臉,說是撮合,這種狗腿一點,就說是賜婚了。

得是兩家都願意,在皇帝麵前有點麵子,然後兩家找皇帝或者太後,請他們做個媒人。還得是雙方的父親出麵,除非父親死了,才由母親啦、兄長啦,這樣一類人物出麵,代行父權。並且,為表鄭重,得雙方父親都表示同意。

也有強勢的皇帝,如朱棣,硬要給解縉、胡廣兩家做媒的。

解縉和胡廣都是建文帝的臣子,建文帝待他們不薄,但是解縉聽說朱棣來了,當夜卷了包袱就去投奔了。胡廣是建文帝欽點的狀元,朱棣一聲令下,他就跑過去了——朱棣家的狗都沒他聽話。

這倆貨要擱明末清初,也是妥妥進《貳臣傳》的貨色。彆說兒女結婚了,估計讓他倆自己搞基,這倆說不定都會答應(……)。

還是那句話,不拿自己當人,就彆怪彆人把你當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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