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照勇說:“你就依蓮蓮的吧。做生意就按做生意的規矩來。人情是人情。”
喬青蓮說:“是啊!這樣才好,對我們大家都好呢。”
李春蘭也就不再客氣了。
喬青蓮留下五千元錢,寫好第一批貨的種類,價格,約定,在縣城找到商鋪以後,就發電報讓她發貨。李春蘭一一記下。
隨後,曾照勇和李春蘭就帶著這一家人到處遊玩,直到曾照勇要去外地出差,景致也看得差不多了,商場也逛得差不多,喬青蓮做主,買了很多的衣服和禮品,曾照翠才帶著一家人回到漢水縣城。
回到漢水縣城,找了一個賓館住下。
這一家人又開始尋找商鋪。
這個時候,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真正的商鋪都是國營的商鋪。
怎麼辦?國營的商鋪是不可能租給私人的。
喬青蓮開始尋找那些臨街的單元房。
找到最繁華的地段,靠近電影院的一棟單元房。
喬青蓮帶著尚德宣一起去探價錢。
沒想到,人家一口回絕。房子是單位分的,不能亂打通。
又找到第二家,這次,喬青蓮首先說出高價,一年房租兩百。
尚德宣吃了一驚。
這麼貴啊!蒲河街那房子租金才三十元呢。
那人有些猶豫,隻是,他說:“這是單位分的房子,我不知道能不能打?還有,領導曾經說過,如果分了不到這裡住,就要讓給沒有房子的人。我怕,領導會收回這房子的。”
哦!我倒是忘了!這個時候,這房子還不是商品房,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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