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身主的能力成不了至高神,能做個小神就行了。沒那個能力,就算穿上龍袍也不象太子。
好了,接下去就是準備開店。
拿著美神律師給她弄來的新身份,隨後就是找店麵。在鬨市區旁較為偏僻的地方,買了一個店麵,掛在基金會的名下,以後每隔二三十年,就冒充是上一家店主的女兒就行,繼續經營店麵。
選擇這個地段的原因是,她不想太惹眼,生意也不想太火爆,隻要能每月接二三個單子能吃喝就行了。就跟神族的其他神一樣,很想賺,但不得不儘量低調。畢竟神族不是人類,而人類對於比自己強大的,往往不是敬畏就是將其毀滅。
裝修好後,就打電話通知墨神,讓所有神靈都將自己的神像送來一個,尺寸是統一的,否則做好的架子放不下。店麵總共就那麼大,四周都做著貼著牆麵的金屬架子,要算好數量,否則那麼多神怎麼放得下?
十二主神的神像當然是最大的,宙神和天後的放在中央最顯眼位置。隨後是其他中神、小神。
至於仙女和仙仆因為沒有神位,所以沒有神像。
整個奧斯神族已經全部喚醒,召集到了山莊。目前已經到了三百多,接下來應該還有,但不多了,隻是為數不多極為叛逆和不服宙神的神靈。比如普羅米修斯,上古第二代泰坦神,先知之神,人類的創造者和保護者。
他一定還活著,雖然人類沒啥良心,但依舊還記得他,畢竟在神話中,他創造和幫助了人類,因為盜火而遭受宙神判下的酷刑。
希寧也相信他早晚會來找她的,她就算走了,身主會接待。因為她這個店不光幫助神族,也是幫助人類的。
眾神居然包了輛大巴,坐著大巴、抱著自己的神像,親自送來了。將不大的店麵,擠得滿滿當當,不得不讓放好神像的神到店外等。而略微偏僻的小巷,也因為眾多神靈的到來,變得熱鬨。
所有位置都是按照奧斯山上刻著神族神位的石碑上順序排列的。如果有神死去,名字就會消失;同樣有新的神封神,也會出現在相應的資曆位置。
眾神將自己的神像,小心放入已經貼著標簽的格子裡,不少還看著自己的神像傻笑一會兒。神像在此,隻要有人看到,神就不會消亡毀滅。
火神也來了,此時的他穿著休閒衣褲,身材因為常年打鐵而變得相當壯實,可依舊遮蓋不了瘸掉的腿。長得確實不怎麼樣,怪不得他老婆美神讓他頭頂上比呼倫貝爾大草原還要鬱鬱蔥蔥。
幸好美神沒來,派了個仙女把神像送來,否則一群連襟加親戚,亂七八糟的關係聚集一堂,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尷尬場麵。反正他們已經習慣了,可希寧到現在還沒習慣,看到他們一定滿腦子都是眾多的破事。
“這是送你的禮物,所有神被封後,我都要送一樣小禮物。”火神將一個包裝好的禮物盒子,遞給了她。
“我的嗎?謝謝!”真是意外之喜。
不大不小,不知道裡麵裝的是什麼。她打開來一看,裡麵是一個透明水晶球,大約碗口那麼大。
她開的是實現願望的店,而不是占卜店,況且她不會占卜。會占卜預言的是阿波羅和沒來的普羅米修斯。
火神介紹水晶球的用處:“如果人站在水晶球跟前,你就能看到對方心裡裝著什麼樣的煩惱,也會呈現真實的事情。應該會對你的生意帶來幫助!”
看著水晶球的架子上,用神族文刻著她的名字,希寧感謝不已。火神真的是很懂神心,這水晶球確實能幫大忙。
過了二天,鬨市旁邊的巷子裡,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悄悄地開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