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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恩找了一輛車,上車後帶她離開這裡。
按照上個劇情,知道他受傷了,傷得不算很重。但對於普通人類來說,血肉翻滾的樣子,挺可怕的。
翻出一張姨媽巾,貼了上去。挺惡俗的,可這對於這種皮肉傷,也確實是一種好辦法。
凱恩帶著他去一個養蜂人家裡,養蜂人叫賓格,其實是凱恩以前的上司,是帶著蜜蜂基因的。為什麼帶著蜜蜂基因?可能是蜜蜂的攻擊性強,速度快吧。
凱恩咬傷了一個王族,賓格承擔下大部分的責任,和凱恩一起被砍掉了翅膀,流放了。
賓格有個女兒,以後賓格為了女兒基因的重組而出賣了凱恩和身主,那也是情有可原。
當賓格發現蜜蜂不蟄她,而且聽她的指揮,跪下行禮,叫她女王。
希寧其實很想說“免禮平身”,但目前劇情還是低調點吧,畢竟身份還沒通過宇宙相關部門認可。於是裝出吃驚的樣子:“你這是乾什麼,誰是女王?”
有了這身份賓格自然允許他們進房子,並且用了療傷用的噴霧劑,隻一下傷口就愈合,皮都長好了。
希寧問:“這個我能用嗎,給我一點。”
賓格一愣:“這藥很普通,宇宙裡到處都有,也便宜。”
她轉向凱恩:“那他為什麼沒有?”
這下兩個人都懵了,是呀,那麼普通的藥,為什麼不自己備一點?
對於這種超出劇情的事情,賓格白了眼凱恩:“他狗腦子。”
希寧也隻有“噢”的一聲,反正她現在身上帶著女主光環,應該死不了。後麵還有好幾次受傷,暈過去的事情,都沒事。
可狗挺聰明的,據說能把一件事情記住一輩子。難不成凱恩受傷了,象狗狗一樣舔舔就會好了?
接下來希寧一邊喝著飲料,一邊聽著賓格老調重彈。她都知道,懶得問。可賓格一改上回劇情,她問了,賓格才會說,這次說個不停。
劇情無聊至極,原先想法有點改變,能不能承認自己是女王,什麼都知道。這樣就不用再重複一遍了!
希寧站了起來:“我想出去逛逛,不介意吧?再說你們兩個那麼長時間沒見麵,應該有很多話可以說。”
賓格又白了一眼:“沒話跟他說。”
其實也挺矛盾的,狼是服從領頭的,蜜蜂是效命於女王蜂,兩個結果一個咬傷了作為王族的主子,一個出賣了已經成為女王的身主。
好吧,至少現在她要趕緊出去避一避,因為一大波的克魯姆還有幾個雇傭軍,要打過來了,目標自然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