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所謂探監(1 / 2)

嫡子很毒 謎虞 6456 字 11個月前

純文字在線本站域名 <fon color=red> 手機同步請訪問

在爽文裡,經常會出現這種場景,某炮灰反派心懷鬼胎,作惡多端,最不待見主角比自己過得好,而主角卻步步為營,將反派逼入死角,各種虐,讓其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然後在反派最頹廢,最走投無路之時,主角以勝利者的姿態出現在反派麵前,讓他知道自己錯得有多離譜,就好像在向反派炫耀:“你算個什麼東西,敢跟我鬥,也太不自量力了吧。”對輸得一敗塗地的反派各種鄙視,反派的結局肯定是慘得恨不得自己沒出生過。反正讓讀者看得爽得不能再爽,大快人心就對了。

但是這個橋段放在陳嘉銳跟李大海身上,就不是那麼回事了。作為正牌主角的陳嘉銳已經把李大海扔進警局,刑事罪是死死敲在案板上的事,他正像所有爽文裡的主角一般,在審問室裡用輕蔑的口吻與眼光鄙視著李大海,但是,人家李大海並不配合,彆說慌張跪地求饒了,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陳嘉銳冷聲說道:“李大海,你既然知道我跟小然的關係,那你就該明白,這一切都是你的報應,你居然敢那麼對小然,就好好的呆在監獄裡用你的下半生為他贖罪吧。”

贖泥煤!李大海心裡吐槽,又沒殺他全家,為毛要花費老子下半輩子為他贖罪?!老子已經坐了3年牢,欠林小然已經還清了!作為正牌攻難道就那麼清閒嗎?!乾嘛非得咬著老子不放啊?!你是狗嗎?你得多忠犬,多跪舔啊?!林小然求你對付我了麼?!

陳嘉銳看李大海不說話,以為他理虧害怕了,沒錯,他就是要李大海這種人渣害怕,一輩子害怕,誰讓他碰了自己最心愛的人!陳嘉銳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他要看李大海在監獄裡頹廢的樣子,讓他生不如死,讓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一輩子去吧!

李大海看著陳嘉銳,挑了挑眉,他是在炫耀嗎?現在自己被他關進警察局,陳嘉銳就以為自己穩贏了?他未免把事情想得太單純了吧?

李大海已經不是原來那個腦殘隻會使用拳頭的流氓混混了,他在另一個世界生活了十多年,受過高等教育,彎彎道道的事情早就摸透了熟路,不主動出擊不代表不會,穿回書裡後,如果他願意,他可以過得比現在好的多。但李大海很了解自己,自己的本質裡就是一混混,還是呆在老區做無業遊民最舒心。不過現在彆人都欺負到頭上來了,就算為了自保也得還擊。

“你高興得未免太早了吧,陳先生,”李大海不慌不忙賴賴兮兮的說道:“為了林小然居然陷害我這個一等良民,國家公務員也不過如此麼。”

陳嘉銳猛地一驚,李大海居然知道他的身份?他到底調查了多少事情?“你知道我?”

“當然知道了,你是陳嘉銳,林小然腳邊的男友‘之一’麼,”李大海故意把“之一”兩字咬的極重:“年紀輕輕就成為市長身邊的第一秘書,政途扶搖直上,又有親叔叔的栽培,很快就能獨擋一麵了吧。”

陳嘉銳畢竟是見過大世麵的人,怎麼可能由著李大海隨便說兩句就把情緒寫在臉上,他冷哼道:“你調查的還真清楚,既然知道我是誰,那你就該明白栽在我手裡,這次你死定了,我可不是什麼心軟的人,讓你隻蹲3年就能被放出來。”

聽陳嘉銳的口氣,李大海心裡暗暗分析,照他這麼說,三年前陷害自己藏毒入獄的人不是陳嘉銳,那會是誰?柯西辰還是白義?

陳嘉銳見李大海若有所思的樣子,冷嘲熱諷道:“怎麼?害怕了嗎?你可以跪下來求我啊,如果我心情好的話,在你半隻腳踏進棺材的時候會考慮給你減刑的。”

他還真是大言不慚啊,李大海冷笑著說:“我是沒怎麼接觸過當官的人,這回可是第一次,都說官字底下兩個口,這個說法也不是空穴來風,你跟你叔叔公報私仇,這麼陷害我,想置我於死地,你們就不怕被人發現舉報嗎?”

“我沒有陷害你,你難道沒有收保護費?”除掉李大海的事,陳嘉銳沒給外人透露一點消息,包括柯西辰跟白義,他的市長叔叔自然也是不知的,隻當他為了矯正社會風氣才這麼嚴懲嚴辦,“有錄像,還有證人,要怪隻能怪你人品不好,天天橫行霸道,在你住的那條街,隨便進家店麵隨口一問,就能套出來被你收過保護費,在法庭上出庭作證的人可不止一個兩個,得一批人吧。”

對於陳嘉銳的話,李大海隻是閉口不語輕笑。陳嘉銳認為李大海這是在強顏歡笑,最多再過一個月,上了庭,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最多開兩次庭就能把李大海定罪。

陳嘉銳看了看表,時間也差不多了,站起身,在離開之前想給李大海最後一擊:“在警察局被關了那麼久都沒有人來看你,你不覺得奇怪嗎?”

李大海依舊沉默不語。陳嘉銳也不管他有沒有聽進去,“我已經向警局施壓,在你被判刑之前,拒絕探望,不會讓你有任何對外求助的機會,而且我向你保證,你一定請不到辯護律師。”

在李大海眼裡,陳嘉銳就是一跳梁小醜,他根本就不怕,因為陳嘉銳有很多事情都沒有調查清楚。他認為李大海是流氓是混混,靠收保護費賺錢這些消息,都是從林小然那裡聽說而來,他那麼相信林小然,自然是不會懷疑,在加上李大海是個有案底的人,現在滿街的人都戴著有色眼鏡,出了獄肯定找不到工作,隻能收保護費來養活自己。

可是李大海怎麼可能就這麼容易的被陳嘉銳算計了去!要知道,李大海也是有金手指光環的!李大海以前受肉文的影響,忽略了很多細節,比如自己的收入之類的事。後來穿回肉文裡後沒多久,他就把家裡翻了個遍,找出了老爸留給他的房產證跟幾塊地皮的土地證,其實所謂的“保護費”就是房子的租金,而李大海隻是個靠收租金過日子的包租公罷了。

當李大海出獄後找出房產證,拿著租賃條約挨家挨戶的上門簽署,他要把所有的事情變得合法,變得外人挑不出錯。其實租金一般都是從銀行轉賬,可李大海收保護費收慣了,大家也給慣了,最後商量了一下,每個月還是像往常一樣給現錢得了。所以那日在“好再來”飯館,李大海是很合法的去收租而已。

原本在飯館,如果李大海願意,他當時就能為自己洗脫罪名,但是他想知道幕後是誰想害他,所以才跟著警察走的,臨走前叮囑過忠叔彆對警察亂講,當時在場那麼多客人,都看著李大海被警察帶走,他們不是傻子,李大海自己不著急辯白,外人自然不會湊熱鬨。

李大海想起在審問室陳嘉銳高高在上,趾高氣昂的架勢就想笑,他不是想告自己嗎,他不是勢在必得嗎,那就讓他這麼認為好了,期待越大,失望就會更大!

陳嘉銳說他請不到辯護律師,可他李大海壓根就沒想著請,花那冤枉錢做什麼?!到時候在法官麵前,把自己的房產證,以及跟忠叔他們簽的房屋合同亮出,所有的證據都會不攻自破。

沒有法律規定交房租不能用現金,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給房租起“保護費”這個外號,他做的所有事都是合法的,是警察跟檢察官自己沒有好好調查清楚。

李大海非常的期待審訊,他相信那日陳嘉銳會來旁聽,到時候一定要好好觀摩一下陳嘉銳看著自己被無罪釋放時錯愕扭曲的臉。

又過了一周,獄警再度出現在李大海的牢房前打開門,李大海以為是來通知上庭時間,可獄警說的卻是:“有人來看你了。”

李大海跟在獄警的身後走著,心裡不斷的琢磨,誰來看他啊?陳嘉銳不是阻止了一切可以探監的可能性了麼?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