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雲雲雖然來他們局裡才不到一年,但是表現那是相當亮眼的。
聽說她在警校期間成績非常優異,門門功課都是頂尖的,在校期間還立過兩次三等功。
畢業的時候好幾個單位搶著要,最後來了他們這。
工作認真,膽大心細,槍法準,格鬥好,剛來一個月就將他們這些老人的臉打得啪啪響。
不過這人性格也不錯,加上又是個女孩子,大家除了最開始心裡有點不舒服以外,混熟之後關係特彆好。
“路上看到了一夥人販子。”
星芸就將之前發生的事情講了一遍。
“靠,這人販子也太猖獗了吧!居然當街搶人!”
一名年紀不大的警察拍了下桌子,問星芸,“你怎麼沒把他們給抓回來啊!”
星芸瞥了他一眼,“抓回來了然後呢?”
“然後,然後當然是關起來啊!”
“傻了吧你!”另一名警察拿著手裡的檔案拍了下對方,“俗話說捉賊捉臟,你把人家帶回來,又沒證據,對方死不承認怎麼辦?不僅關不了對方幾天,還容易打草驚蛇,你忘記上次的事了?”
一個月前也是有人報警說有人拐賣小孩,等將人帶回來後,對方死不承認,最後說有精神病史,抱走彆人小孩是因為發病了!
調查了也沒調查出什麼結果,最後隻能將人放了。
誰TM知道這精神病是真的還是假的?
但是他們也不可能抽出大量人力物力去監查對方,真以為他們一個個閒著沒事做麼?
而且人販子又不是一個人作案,都是一個團夥。
拐人的,運輸的,販賣的,中間要經過好幾道手,追查起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孫雲雲你覺得對方不是一次了?”
“嗯。”
星芸點點頭,“他們分工很明確,而且演技也不錯,停車的位置也是經過了選擇的,一定不是第一次這做,應該是個慣犯,而且是團夥作案。如果順著這條線往下挖的話,應該能挖出一大片。”
雖然星芸說的很有道理,不過年紀大的那名警察還是提醒道:“但是我們最近事挺多的,恐怕抽不出那麼多人來。”
說實話,這種事情他們平時也不是沒有遇到過,但是他們很少有人說就盯著這麼幾個人,然後去挖出人販子。
“沒事,這件事不是一蹴而就的,前期肯定是調查,我到時候給上麵打個報告,一兩個人就可以了。”
辦公室的同事對視了一眼,不太懂為什麼星芸對人販子非常執著。
警局的係統裡有很多在逃的犯人信息,也有很多失蹤人口的資料,大部分都是婦女兒童。
聽說這家夥記憶力很好,記住了大部分犯人和失蹤人口的信息,平時有事沒事還喜歡到處亂逛。
在他們看來就是想著什麼時候能遇到那些人啊!
不過想起對方福利院長大的經曆,他們似乎也能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