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斷,是輝耀特色法律體係一個很特殊的標誌,也是法律對‘強者’的巨大讓步,它允許強者擁有一定的報複權。
犯罪者受到處罰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哪怕是強大的喚醒者,在法律上也是沒有免責權,該殺就殺,該囚就囚。但還有一種情況:犯罪者的親人朋友是強者。
不一樣的人文社會,自然會孕育不一樣的社會風氣和輿論潮流。地球的犯罪者親屬自然極少會出現過激的報複行為,因為個體的力量是遠遠比不上集體,而且個體與個體之間也沒太大差距。
但輝耀不一樣,強大喚醒者可以碾壓普通人,強者的生存能力也極其出眾。曆史上就曾經出現過冤假錯案,導致犯人親屬一怒之下將所有涉案人員全部偷襲致死,包括誣陷的貴族和裁決的官員,並且一直逍遙法外,最後朝廷平反這起錯案,才讓這名強者停下手——至於是不是真的是冤案,沒人知道。
雖然強者萬萬不能硬撼正麵軍隊,但強者若是在城市裡玩千裡殺一人十步不留行的遊擊戰,朝廷也很難解決。
而且,這種不世強者其實還不是主要問題,畢竟強者數量並不多,多數也會被朝廷收編。真正麻煩的是,天下間諸多修煉戰法的普通喚醒者,他們尚武風氣濃鬱,大多數都是寧折不彎的硬骨頭,為親人朋友兩肋插刀報仇雪恨,對他們來說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
沒錯,我爹/叔/爺/基友是做錯事了,但他死了,我接受不了,我就要打死你!
這種思想是可以獲得大眾認可的,畢竟輝耀朝廷也不是能保證自己公正嚴明。對於普通人而言,支持這些‘報仇義士’,就等於減少朝廷製造冤假錯案的幾率,大家屁股都不歪,‘複仇’風氣自然是越演越烈。
但朝廷乾員老是被這樣複仇也不是辦法,因此朝廷妥協了,或者說順水推舟使出一招陽謀:仇斷法。
按照仇斷法的規定,犯人親屬可以在公共場合對‘仇人’申請對決,次數僅限一次,對象僅限一人。‘仇人’可以投降,但要進行賠償或者道歉,對決中生死不論,對決後仇恨一筆勾銷,違令者事後將受到朝廷的通緝追殺。
聽上去很不可思議,朝廷怎麼能鼓勵犯人親屬對官員的報仇呢?
但法益是入罪的基礎,倫理是出罪的依據,存在強者的社會,倫理和法益自然會發生變化。
仇斷法的出台,大大降低的民間複仇行為的惡劣影響。因為隻能對‘仇人’一人複仇,不牽涉其他人,是能獲得民間認可,像以前那種複仇殺全家的行為自然不會再得到追捧,而是會遭到大眾唾棄。
而且,仇斷法規定仇斷必須在公眾場合,便將暗中的‘複仇’變成公開的‘仇斷’,無論發生什麼事,官方都能迅速掌握情況,不至於被人殺全家都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麼人。
更重要是,仇斷法將矛盾從民間與朝廷,轉移到複仇者與仇人之間。
無論是仇人被複仇者乾死,還是投降賠償,這都不關朝廷的事,隻是仇人自己丟臉,與朝廷的臉麵無關。
事實證明,仇斷法也徹底扭轉了社會風氣。畢竟朝廷都支持你進行正義的複仇,你再偷偷摸摸搞刺殺自然就不會得到旁人的讚譽。
朝廷也時常會宣揚一些‘正麵例子’,譬如那個郡的複仇者戰勝仇人後,案件獲得平反;這個縣的複仇者雖然不敵仇人,但仇人卻主動下跪認錯,複仇者也意識到自己親人的錯誤,兩人遂而和解……
總而言之,光明正大地報仇,不僅能得到民間認可,甚至朝廷也是鼓勵的!
“那裡有人進行仇斷?”
“那個人是統計司的!”
“什麼,終於有人找統計司的人進行仇斷了嗎?”
早上的講學廣場正是最熱鬨的時候,既有擺攤販賣的商人,也有等待講學的孩童,仇斷的消息一出,頓時一傳十十傳百,整個廣場都哄鬨起來。
廣場的巡刑衛擠開人群進來,看見樂語頓時臉色一變。雖然千羽流沒有穿馬甲,但他的鋼底長靴可做不得假,更何況他們認得樂語——統計司最近出了一個喜歡打戰牌的隊長,一邊打牌一邊抓人,他們也略有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