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星朝回到家裡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
雖然他和季櫻是同一棟小區同一個樓層甚至還是對門的鄰居, 而且霍星朝還沒有開車過來, 完全可以搭個順風車一起同行。
但由於兩個人身份的特殊性, 在季櫻問要不要一起回去的時候,霍星朝很貼心的地表示自己還要再運動一會兒。
季櫻從善如流地頷首, 心裡對這個年輕人的印象更好了一點。
霍星朝看著女人曼妙的背影消失在門口, 右手握成拳,微遮在唇邊, 咧出一個燦爛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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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二十二歲, 剛滿法定結婚年齡,也是剛剛從學校畢業——血氣方剛的年紀。
因為長得好看, 尤其好看,在學校裡也屬於那種難得去食堂吃個飯就有人上來要微信的風雲人物。
但是那些姑娘吧,好看是好看,也清純,化個歐美風的濃妝甚至還有點嫵媚。
——但是都沒有季櫻有韻味。
那種輕熟女人不動聲色, 落落大方的韻味。
就像散發著牛奶香味的罌粟花,一點點勾著你靠近, 光是看著她的眼睛和唇邊的笑意就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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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在跑步機上又隨便跑了半個小時, 灌了一瓶礦泉水, 就披著毛巾散步回家。
這個小區其實離健身房不遠,走路十幾分鐘就能到, 開車來回反而更麻煩。
季櫻之所以不嫌麻煩地開車, 也是怕在路上被人認出來。
路人都還好, 如果是特意蹲守的記者,那今天晚上就彆想健身了。
——連夜找公關發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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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星朝關上門,剛換好鞋子,褲兜裡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他掏出來,看了眼來電顯示:
周路南。
男生彎唇笑了笑,按了接通放到耳邊,語調隨意,
“喂,太子啊。”
電話那頭的人明顯噎了一下。
而後過了兩秒,才語氣淡淡地問他,
“星朝,你什麼時候和季櫻玩到一塊兒去的?”
周路南今天和阮冬瑾吃完晚飯之後,就接到了輝皇老總的電話,說是一個霍哈特的人,托他轉交給自己一張名片。
霍哈特?
周路南微微思考了兩秒,腦子根本沒有對這個名字的任何印象。
唯獨“霍”這個姓,讓他還是謹慎地空出一段時間接待了輝皇的老總。
然後就跟聽故事一樣聽了一段他外甥英雄救美的傳奇史。
很不巧,這個“美”,還是之前跟自己牽扯不清的季櫻。
說實話,今天輝皇老總在會所遇見季櫻的事,他是知道的。
因為人家在看到季櫻的第一眼就打了個電話問他。
“喂,周總,我今天可看見季櫻了,哈哈,網上鬨得沸沸揚揚的,你們不會是真分了吧?”
他記得自己當時是怎麼回答的來著,哦,對了,因為阮冬瑾在身邊,所以他風輕雲淡地說了句,
“網上捕風捉影的事王總你也信,我跟季櫻有沒有關係你還不清楚嗎。”
“哈哈哈哈清楚清楚,我當然清楚了,那既然你們沒有關係,我看上了,周總沒意見吧?”
周路南淡淡回了句,
“當然沒有,王總好好玩。”
說實話,剛分手的時候,他對季櫻還是有愧疚的,畢竟多少也跟了他八年。
但是後來她不識時務的做法,讓他徹底產生了厭煩。現在關於她的事情,周路南實在是不想再搭邊。
——可是。
一旦她的事情牽扯進霍星朝,那就不一樣了。
周路南收到那張名片,本來是以為惡作劇,但後來越看越覺得不對。
他記得今年年宴的時候,姐姐說自己也老了,想把環藝直接交給兒子,他就開玩笑般地回了句,
“姐,星朝年紀還太小了,這麼大一個公司,你放心交給他啊?”
霍星朝在一旁慢條斯理地剔著魚刺,一邊開口道,
“小舅舅,你可彆想太多,做人最忌諱的就是想太多。”
男生抬起頭,似笑非笑地看著他,
“你得明白,隻要我霍哈特一日不死,你就永遠隻能當個太子。”
......
“星朝,吃你的飯,瞎胡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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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姐立馬斥責了回去,但那倨傲的神情,挑釁一般的話,還是永遠留在了他的腦子裡。
周路南其實很小的時候就知道,這個世界永遠不存在公平。
縱觀他和霍星朝的人生軌跡,從小到大,不管是學習還是工作、處事能力,霍星朝沒有一點比得上他。
但他有一對好父母。
他二十二歲的時候,已經進入環藝,從底層做起,一步步爬上總裁的位置。
而霍星朝呢,依舊沒心沒肺地在娛樂圈裡混,除了一副好相貌,其餘什麼都沒有。
——但他有一對好父母。
他雖然是環藝的總裁,但環藝的股份大頭都握在他姐手裡,最後肯定也是要傳給霍星朝的。
他姐夫就更不用說了,就這麼一個兒子,連位私生女都沒有。
財產不是捐了,就是留給兒子。總不可能便宜他這樣的外人。
所以當有一天他發現霍星朝和自己的前女友牽扯在一起時,周路南不僅沒有那種“他撿了我不要的女人”的感覺。
反而有一種自己的東西被搶走的不適感。
季櫻跟他分手之後,又是哀求,又是割腕,結果還沒到半個月呢,轉眼就搭上了霍星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