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起草新法(2 / 2)

這顯然是一種不健康的、病態的社會形態。

資本是逐利的,同時也是殘酷、血腥的。

在各地推動改革後,歐文已經開始領會到了它的逐利性。

歐文讓市政廳撥錢建立的工廠還好,工廠負責人會嚴格按照他製定的規矩對工人進行管理、薪酬按時發放等等,發生任何事情都能得到及時處理,絕不拖遝。

而那些貴族和商人建的廠就有各種問題了。

比方說,有的工廠,工人在工作中因某種原因受傷,不管是工人的自身原因,還是彆的原因,工廠主都是直接解雇,不給任何補償。

有的工廠實施十二小時工作製,甚至更長。

這工作時長簡直離譜,仿佛工人除了睡覺外,就隻能工作。

還有的工廠竟然招募童工,工作期間要乾一個成年人的活,卻隻給一半或是三分之一的薪水,還美其名曰:我這是在鍛煉你,對你有好處。

即便如此,仍有許多目光短淺的父母爭相把自己的孩子往工廠裡邊送,想讓他們早點賺錢。

這些都隻是其中的一部分,還有拖欠薪酬等等。

總之,工人受到了工廠主的嚴重剝削。

最後還是市政廳介入了進來,對工廠主發出警告,才迫使他們乖乖地去解決問題。

不過,問題隻是被一時解決了而已,官員人一走,有些工廠就馬上犯同樣的事情,絲毫不把市政廳的警告放在眼裡。

這大概就是溫斯特所說的國企和私企的不同吧。

像市政廳撥錢建的廠,可以把它看做是國企,首先要服務於國家戰略,其次才是盈利性的問題。

而原貴族和商人建的廠則屬於私企,盈利是它的首要目的,為了賺錢,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敢踐踏法律。

當然,國企也不是隻有好處,它也有自身的問題,這裡不詳談。

除此之外,歐文還發現市政廳內部出現了**的現象。

有一位水泥廠廠主私下賄賂市政廳官員,希望市政廳準備要修建的建築能全部采用他工廠生產的水泥粉。

這還得了,歐文馬上命令瑪佩爾帶上尤奇娜去逐個審問市政廳官員,把受過賄賂的人統統揪出來,罰沒收三倍賄賂金的錢,然後辭退他們,終身不得再錄用。

至於賄賂的人,解除與市政廳簽訂的契約,再罰他一大筆錢。

個彆情節嚴重的,受賄的官員和賄賂的工廠主都要送進監獄裡去,進行勞役改造。

雖說問題暫時解決了,但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得動用一些真手段才行。

想到這裡,歐文召出係統界麵,打開文件夾,查找相關的法律書籍。

了幾天法律書籍,他借鑒其中不錯的法律條文,開始起草兩部新法,分彆是——

《勞動法》和《反**法》。

之前的《新王國律法》隻是一部基礎的法律,隻是規定了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等。

而這兩本新法則聚焦到了勞動和反**兩個大方麵。

根據這兩部新法,市政廳的司法部就可以規範工廠主雇傭工人的秩序,約束官員一時的貪婪念頭。

同時,兩部新法裡規定要設立相應的監管機構,在明麵和暗地兩處去監督工廠主和市政廳官員。

一旦發現有違法行動,立即上報,嚴懲不貸。

這兩部新法還得趕在秋收之前完成,因為秋收後要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歐文打算在那裡正式頒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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