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萊曼公爵口中的敵人——五輛裝甲車一路馳騁而來,悍然翻越一座低矮的丘陵,而後逐漸減速,在反叛殘軍前方七八百米處停了下來。
那帶有輪子的大鐵疙瘩是什麼?難道是偽王的新武器裝備?
騎在馬背上的貴族們一臉好奇,紛紛伸長脖子向遠處眺望,他們還是頭一次見到那五輛綠色的鐵車,車頂上還配備了與火槍相似、體積稍大的武器。
這鐵車居然可以在陸地上跑動,鐵皮之下有馬或是牛在拖著跑嗎?
在外麵弄這麼大的鐵殼,顯然是用來防禦弓箭和鉛彈的,整得跟縮頭烏龜似的,進攻方麵應該靠的是車頂上的那把火槍。
區區一把體積有點大的火槍,能有多大作用?可笑,還不如火炮呢!
這麼窩囊的東西,也就隻有愚蠢的偽王才造得出來。
對此,萊曼公爵很是不屑一顧,就算你防護能力再高超,沒有強大的攻擊能力也是枉然。
“全軍聽令!”
既然敵人主動出現,那萊曼公爵就不客氣了,當即更改指令,大聲道:“長槍兵給我衝在前頭,弓弩手跟在後麵,進入射程立馬放箭,持槍騎士排成三列做好射擊準備,其他騎士護在我們周邊。”
有這麼沉重的大鐵殼罩著,移動起來想必很不方便。
而且,對麵隻有五輛鐵車,躲在裡邊的士兵撐死也就數十人,根本不足為懼。
即便剛剛在軍營裡遭受過重創,萊曼公爵帶出來的殘餘部隊仍有千人之多,消滅這點敵人自然是不在話下。
這次的勝利必然是手到擒來,待會拿下那五輛不知道叫什麼的綠色鐵車,肯定要帶回去好好研究一番,萊曼公爵不禁在心中暗想。
“都給我衝!”
隨著騎士隊長高舉長劍發出號令,長槍兵被迫衝在最前頭,弓弩手在後麵跟隨,持槍騎士在後方整齊地三列隊伍,裝填好子彈,端起手中的火槍,緩緩前進。
萊曼公爵之所以下達這樣的命令,主要是想減少騎士的傷亡。
與數量眾多的平民相比,騎士的命更加珍貴些,畢竟一名合格騎士的培養少說都要花費數年的功夫。
據之前率領小支部隊去騷擾豐穗城的騎士回來報告,對方使用的火槍貌似比他們的先進一些,可無論再怎麼先進,開了五槍之後,還是需要裝填子彈。
以十多名士兵的性命換來這個重要情報,簡直太值了。
正是如此,萊曼公爵才會命令長槍兵衝在最前麵,目的就是想讓他們去消耗敵人的子彈,而非消滅敵人。
死了就死了,反正炮灰隨時可以抓人進來補充,萊曼公爵一點也不心疼。
在他看來,平民不過是一種可以隨便揮霍的資源而已。
麵對奔湧而來的敵人,這五輛裝甲車絲毫沒有退卻的意思,後車門打開,裡邊持有半自動步槍的士兵迅速下車。
機槍手打開車頂的天窗,兩手抓住重機槍的握把。
一旁的機槍副手提著彈鏈箱放上來,隨後打開蓋子,給重機槍裝上彈鏈。
裝好後,他提醒道:“可以掃射了!”
“了解!”
語畢,機槍手兩根拇指摁下擊發機,槍管隨即旋轉起來,槍口噴出長長的火舌。
突突突——
五挺安裝在裝甲車頂上的重機槍對著反叛殘軍瘋狂掃射,衝在最前麵的長槍兵瞬間倒下一大片,後續的士兵也無法繼續前進。
剛剛下車的士兵們也抬起手中半自動步槍,一同射殺敵人。
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這一幕,萊曼公爵直接傻掉了。
這是什麼變態武器?!居然能持續不間斷地輸出!
他們打造的火槍隻能一發一發地發射和裝填子彈,對麵一把恐怖的武器就能頂替上百名持槍騎士,這差距太懸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