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洞庭郡(2 / 2)

“狗蛋兒,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可是你二叔。”

“哼,我二叔才不是你勒,我二叔……”好像二叔比鶯歌還討厭,這麼一想,陳堯不想說話了。

“你二叔怎麼了,你二叔不就是我麼。”

恩,一樣討厭。

聽著兩人的爭吵,柳茹月有些心安的揚了揚唇,有他們相伴,自己這一路倒是不寂寞了。

她安靜的趕著馬車,兩人小孩兒似得吵了一路,吵累了,還是爬進了馬車裡睡覺去了。

因為易容,再加上過了大萬山司的地界兒,到了洞庭郡,即便泰依縣的命案被人發現了,泰依縣的捕快也不可能這麼快朝這邊追來。

泰依縣歸屬大萬山司,得大萬山司那邊發布了通緝令到了洞庭郡,讓洞庭郡那邊幫忙協查。

所以泰依縣的規矩裡是犯了事兒的人,將來不許再來泰依縣,再來,誰都不接待。

進泰依縣的人大多都有命案,隻是大家不會去犯忌諱罷了,不然將來都沒得地方玩兒了。

柳茹月沒有這個擔憂,她

將來恐怕都不會再來泰依縣了。

即便來了,這些人也不一定就知道是誰乾的。

在泰依縣裡殺了人的人,得提防的是來自死者兄弟的報複。

根據柳茹月的了解,劉保並沒有山寨,他平常當個小混混收收保護費,偶爾拉著兄弟去截殺剛從山裡出來的過路商人,他並沒有什麼過命交情的兄弟。

這種人平時都是夾著尾巴躲著山大王和大商人的,也就欺負欺負小商販了,這次也以為她柳茹月一介女流好欺負,才粗心大意了。

所以接下去的路程,柳茹月走得並不算匆忙,但也不敢耽擱,萬事總有個萬一。

順著驛道,一行人半月後到了潭州。

找了一個客棧,一行人住下,準備休整一番。

經過這半個月的相處,鶯歌已經熟練的會帶孩子了,雖然做書生打扮著襴衫,但她還是把狗娃抱在了懷裡。

她可不想呆在客棧裡等十娘呢,萬一十娘把她扔了怎麼辦?

“十哥,我們出來逛街,需要買些什麼啊?”

鶯歌問完話,注意到街上好些人用異樣的目光看著她,湊到柳茹月耳旁問道,“十哥,他們這麼看著我做什麼?”

“或許他們是沒有見過書生幫忙帶孩子的吧。”家裡能養得起讀書人的家庭,也不需要書生帶孩子。

而有些書生,顧及形象,不會在大街上帶孩子。

而有些書生,在家裡……也是不會體諒妻子、幫忙帶孩子的。

柳茹月垂下眉眼,想起了那個從未幫忙照顧過孩子的狠心人,陸铖澤是一心隻讀聖賢書,家務不曾碰過半分。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書生也是家裡培養出來的,幫娘親帶帶孩子怎麼了?怎麼就丟了他們讀書人的臉了?這是孝道。”說完話,鶯歌將好奇看著她的人一一瞪了回去。

柳茹月捂著額頭,真的應該把鶯歌留在客棧裡。

“糧食快沒有了,我去那個米行看看,你要逛街就逛吧,若是走丟了,回客棧等我就是了。”

鶯歌隨著柳茹月邁步那邊看去,“陳記米莊。”:,,,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