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為了報複我而已,何必告禦狀,大鬨朝堂呢?”陸铖澤用不讚成的目光,看柳茹月就像在看一個哭著要糖吃的孩子,“你若恨不得把我千刀萬剮,我可以把刀給你,往我心上紮,但是茹月啊,這樣一來,我是還了你的怨,卻對不住我的妻曼青了。”
經他三言兩句,就把柳茹月狀子上的泣血冤屈都扭成了女子因愛生恨而誕生的無理取鬨。
若非柳茹月重活一世,聽他最後這句“我的妻曼青”,定然會心緒大亂、情緒難抑,無法再好好和他對峙。
可是現在的柳茹月,根本不會再受到陸铖澤感情的控製,他愛愛誰去愛,他愛誰當他妻隨意,根本無法攪動她情緒分毫。
拉著三個意難平想要為她出頭的孩子,柳茹月不屑的冷冷掃了他一眼,“你讓我捅死你?你作為刑部郎中,豈不是知法犯法、引誘我犯罪?你如此視北曇律法為無物,我很懷疑你是怎麼進入刑部的。”
陸铖澤,“……”
這怎麼和設想好的不一樣?
他說著如此深情,都願意拿命還了。她不該哭著罵他、挽留他、控訴他、反駁他這些都是假的麼,怎麼來掰扯什麼律法?
有些大臣沒忍住垂頭笑了起來,當然是靠攀高枝兒進的刑部唄。
這種事大家心知肚明,各家都有靠關係進入各部的小輩,但誰也不會擺在明麵上來。
看著右相和陸铖澤吃癟的樣子,大源帝以拳抵著嘴,將笑意壓了下去,“咳咳,柳茹月,對於方才陸铖澤的辯駁,你可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
柳茹月點了點頭,“陛下,當時民婦並非自己帶著孩子離開,我的的確確是被婆婆與二叔聯手扔下了吳江,除了婆婆黃氏、二叔陸铖康和我的四個孩子可以證明這件事外,應該沒有彆的見證人。
但我從吳江爬上岸,是有證人的,我從吳江爬上來後,到達的第一個縣城是桐縣,知縣縣丞以及當時駐守桐縣的嶽無逸都能證明當時我渾身是泥,一個人到了桐縣,身邊根本沒有帶我的孩子們。”
謊言很好戳破,柳茹月就不信陸铖澤還能把桐縣所有見過她的人都買通。
而且,陸铖澤不知道陸铖康一直都在她的手裡,他撒的謊越多,對她越有利。
陸铖澤也明白,柳茹月有一年多的人生根本查不清楚,他怕的就是這個。
但他也有殺手鐧,“茹月,你當真要如此麼,不為孩子們著想麼?孩子們還小啊,將來她們還要婚嫁,她們名聲你當真不考慮了嗎?”
雖然彆的不知道,但娘說過,這些孩子賣給了人牙子,右相派人查過,這些孩子曾賣到過什麼地方,柳茹月不可能不為孩子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