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三章 準話(2 / 2)

大明新命記 哼哈大王 5193 字 4個月前

麻克清話音剛落,院子裡麵就有人大嗓門說道:“老弟!老弟!咱們去給你說親回來了!老弟你就擎等著擺喜酒吧!哈哈哈哈!”

這是徐昌永的聲音。

楊振聽見徐昌永在院子裡這麼說,當下起了身,邁步出了房門,就看見張得貴、徐昌永兩個,還有李祿、張臣他們幾個,都是滿臉笑容地來到了院子裡。

“大人!卑職幾個剛剛又去了趟止錨灣船營,見到了仇統帶、郭增福、仇廣義他們,把話說了!仇統帶他們滿口答應了!

“而且,現在止錨灣船營上下,聽說了總兵大人想與仇家大小姐結親,今後要做仇氏的女婿,全都高興壞了,一片歡天喜地!”

張得貴笑著說到這裡,見楊振雖然麵帶笑容,卻並不是十分興奮,略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

“接下來,若是一切按照老規矩辦理的話,那就是納采、納征和請期了!卑職已經叫人準備納采要用到的大雁了!”

楊振聽見張得貴這麼說,知他對這個事情甚是上心,衝他點點頭說道:“這些事情就有勞老張你了!

“不過呢,什麼納采、納征、請期的事情也不必急在一時!最好要叫仇統帶回頭親自問問仇家大小姐的意思再說!要她自己願意才好正式提親!”

納采,是大明朝婚姻禮儀裡的第一項,需要由說媒的人出麵,帶著男方送給女家的一隻大雁,到女家正式提親。

至於為什麼提親或者說納采要用到大雁,這個就不是楊振能說清楚的了,好在現在五月下旬了,小淩河口一帶的蘆葦蕩裡,大雁並不少見。

華夏古代傳統裡麵,婚姻的禮儀非常繁瑣,起碼有六禮之說。

不過到了大明朝,法定的婚姻禮儀,尤其是婚前的禮儀,簡化成了三項,除了納采,就是納征和請期。

納征,就是雙方婚事確定了以後,男方給女方贈送一批彩禮,什麼金銀首飾了,綾羅綢緞了,等等,主要以財帛為主。

請期的意思就很明白了,那就是男方再派人到女家,雙方說定一個成婚的日期,定下來之後就可以迎親成婚了。

那麼,在這幾項婚姻禮儀之中,最具象征意義的,就是納采了,如果女方接受了媒人帶過去的男方贈送的大雁,那就意味著,男女間婚姻大事定下來了。

楊振聽見張得貴的話,心裡當然也挺高興,但是想到仇震海及其部下將士們的想法,並不能代表仇碧涵自己的想法。

仇震海及其部將部眾們是怎麼想的,楊振的心裡其實很清楚。

他們初來乍到,在鬆山城外立足,又沒有了其他的退路,若是能通過自家的大小姐與楊振這個鬆山總兵官結親攀上關係,那麼從此以後在鬆山這邊就算是站穩了腳跟,就不用擔心受到什麼不公平的對待了。

其實,楊振放任張得貴他們幾個去說親,當然也有自己的考慮,他也想通過與仇氏結親這個途徑,將仇震海麾下的船營與自己進一步捆綁到一起去。

因為這一支船隊,對於現在的楊振來說,以及對他將來的計劃來說,實在是太過重要了。

然而,楊振的糾結也恰恰就在此處,雖然他知道婚姻與愛不同,婚姻需要考慮更多的利益因素,但是他仍舊希望,仇碧涵能夠自己做主來決定要不要接受這樁婚姻。

“嗐,女子的婚姻大事,自古以來,那就是要聽父母之命!眼下仇震泰不在了,仇氏就是仇震海說了算!哪裡輪得到她一個小女子同意還是不同意呢?!”

張得貴對楊振方才所說的話,根本不以為然,在他看來,楊振願意向仇氏提親,那是給了仇氏天大的麵子,是他們高攀了楊振,可不是楊振高攀了他們。

“再說了,卑職早就聽說,當初大人從田莊台率隊撤離的時候,路上可是親手搭救了仇家大小姐一命呢!大人堂堂一方總兵官,她一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小女子,哪裡還有什麼挑剔的餘地?!”

“就是!老張說的,卻是正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自古婚姻大事,誰人不是如此?!”

徐昌永跟著附和了一句,張臣、李祿也都笑著附和,都說這個事情要儘快定了下來,也好派人儘快給宣府楊總鎮那邊回一個準話。

楊振見眾人如此說,想了想,隻得苦笑著點頭答應了眾人,其實對於此事,他也樂得乾脆做一個甩手掌櫃,把這些事情交給了張得貴他們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