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6.高門農女 十七(2 / 2)

周茗良:“……”

“是我害的你,冤有頭債有主,你不要牽連無辜之人。”

“無辜?”楚雲梨搖搖頭,“那一位可不無辜,她才是害我的罪魁禍首!”

周茗良心中一驚。

將軍府想要對付宮中一個不得寵的貴人,那簡直太容易了。

“劉翠娥,你不要針對她!”

楚雲梨冷笑一聲,轉身就走。

周茗良心裡慌得不行,立刻就找來了相熟的看守,讓他幫自己傳信回周府。

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見母親。

周夫人沒有在府內,國公府有喜,她必須要登門賀喜……現在的她,也隻有與各家女眷來往時,才有自己是周府當家主母的感覺。

直到下午回府後,周夫人才得了看守的口信,她連身上的衣裳都來不及換,立即讓人準備馬車再次出門。

周茗良在等待母親到來的時間裡,心中焦灼萬分,一開始還想著隱晦婉轉一些提這件事,省得母親對桃娘生出惡感。

隨著等待的時間越久,周茗良心裡越是害怕,等了大半天,終於看到母親,他懷疑宮裡的貴人已經出了事。

“娘,你怎麼才來?”

周夫人:“……”

她隔著老遠就開始打量兒子,確定兒子無事,沒有添新傷,才鬆一口氣,就聽到兒子在帶著怨怪的話。

“什麼事?”

周茗良早已經爬到了欄杆旁等著,聞言立即低聲說了劉翠娥來的事。

周夫人心裡一陣陣後怕,打斷兒子的滔滔不絕:“記住,你不要吃其他人送來的東西,想吃什麼,想要什麼我會給你送。不要讓人鑽了空子,千萬大意不得!”

周茗良強調:“娘,我懷疑那個瘋女人要對桃娘動手,你快讓人給她示警!”

周夫人:“……”

她很疼愛自己看著長大的孩子,但是,在發現桃娘毀了兒子一生後,她先前真的有想過殺了桃娘來保全兒子。

至於出手去保……真沒那個必要。

兒子落到如今地步,都是桃娘害的。若是桃娘死了,懸在兒子身上的威脅才能真正消失。

不過,她心裡的這些想法就沒必要告訴兒子了,當即點點頭:“好!”

周茗良強調:“娘,你最好現在就去安排。將軍府動作很快,我怕……”

“放心!”周夫人打斷兒子,“好好歇著,不要胡思亂想。”

*

將軍府和明國公府的大喜之日到了。

國公爺找了兒子很多年,都以為找不到人,心裡格外絕望。

就在絕望之際,兒子忽然冒了出來。國公爺有多歡喜有多歡喜,他特彆重視這門婚事,連派了三個管事準備,自己還時常過問。

而將軍府這邊也一樣,劉夫人絕對不允許婚事上有絲毫的不圓滿。

一切都挺順利,楚雲梨跟著準備好的全福娘子一步步挪動,很快上了國公府的花轎。

花轎一路晃晃悠悠,去往國公府的路上,楚雲梨能夠聽得到花轎之外百姓的笑鬨聲和搶錢的動靜。

很快,花轎停在了國公府外,一隻修長的手伸到了她的麵前。

楚雲梨將自己的手放了進去。

那修長的手立即緊緊握住了她的手。

這一握,又是一輩子!

一路往正堂而去,越走越熱鬨。

高堂之上,國公爺赫然在座,此時的國公爺滿臉潮紅,有眼睛的人看得出來他很高興。

而他右邊的位置上,擺著一枚靈位,正是前國公夫人顧氏。

關於顧氏當年為何突然要帶著兒子離開國公府,國公爺到現在也不知道真相。而薑海安自己,因為那時候年紀太小,也不知內情。

新人跪拜,國公爺紅了眼眶。

入了洞房後,薑海安很快被人叫走,楚雲梨一個人坐在新房之內,聽著遠處傳來的熱鬨,立刻把頭上重重的鳳冠給拆了。

這冠很重,楚雲梨自己動手,帶亂了頭發。正在整理,身後門被人推開。

有人繞過屏風進來,正是懷有身孕的曹娉婷。

“嫂嫂,我來陪你。”

曹娉婷笑吟吟:“國公府女眷少,母親在前麵招待客人,你彆見怪。”

國公爺煩透了二房,二房夫妻倆非要在那些客人之間穿梭,他懶得管。不是不想管,而是不想在兒子的喜日子裡鬨出矛盾。

楚雲梨隨口道:“不怪!”

曹娉婷發現,劉翠娥說話真的特彆噎人。

哪有晚輩怪長輩的道理?

這時候應該說“不敢”才對。

“嫂嫂,你餓不餓?”

楚雲梨似笑非笑:“餓了我自己會叫人送飯菜,不用你操心。”

她一副主人姿態,曹娉婷心裡不高興,半真半假玩笑道:“嫂嫂可真好意思,彆看我在府裡長大,成親那天我都不好意思讓人送飯菜。”

楚雲梨揚眉:“不應該啊!臉皮厚到未婚先孕的人,會不好意思讓人送飯?”

曹娉婷臉色青白交加:“嫂嫂,你……罵人不揭短,你為何非要往我的痛處戳?我和表哥不是無媒苟合,隻是那天喝醉了酒出了意外……”

這不胡扯嗎?

周圍這麼多人伺候,不願意可以喊啊。

但凡聲音大點,立刻就會有人闖進來……男未婚女未嫁的,肯定會把他們分開。怎麼可能會有孩子?

“你這話,外人信麼?”楚雲梨一臉好奇。

曹娉婷:“……”

確實沒人信。

但是,遮羞布得扯啊。

“嫂嫂,你一直都這麼直白嗎?”

楚雲梨笑容更深:“還有更直白的呢。”她揚聲吩咐,“來人,去告訴父親,讓他準備一下,明早上敬茶的時候順便分家,省得這些討厭的人淨在我眼前亂晃,忒煩人。”

說完,一本正經問:“夠不夠直白?”

曹娉婷愕然。

確實夠直白。

哪兒有人這樣的?

即便要分家,用得著這麼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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