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泊知道自己的妻子最喜歡的便是桃花,當即讓老板幫他拿出那盞桃花燈。
李西泊:“多少錢?”
老板笑嗬嗬道:“六文錢。”
朦霜聽到老板說出來的價格後,連忙擺手:“不……不用了,我隻是看看。”
李西泊從老板手裡接過桃花燈:“你喜歡就夠了。”
六文錢足夠他們,目前三天生活的開支。
如果為了買這盞桃花燈而讓他們花費三天的生活費,不太值當。
朦霜雖然是妖,但要在人間生活,也得遵守人家的規矩,不能擅自變出銀錢。
而他們家庭目前的生活來源是靠李西泊抄書得的。
兩文錢抄一本書,六文錢就得抄三本。
李西泊知道朦霜體諒自己抄書辛苦,“我們好不容易出來一趟,又趕上這花神節。一盞燈罷了,你喜歡那便買來討你喜歡。隻要你開心,六文錢又算得了什麼?”
朦霜無奈:“你啊你真不知道該說你點什麼才好!那我們就買這一盞燈就可以了。再往下,你可不許亂花錢,知道沒有?”
李西泊點頭:“隻要是阿霜說的,都好。”
好大一碗狗糧。
宋蘇表示拒絕且想踢翻這碗狗糧。
不得不說李西泊對朦霜是真的好,但凡朦霜多看幾眼的東西都會留意,還會買來討她的歡心。
這也不是單向奔赴的愛情,而是雙方的。
若李西泊不是下凡渡劫的神官,那他們也算一對神仙眷侶了。
宋蘇在想,如果朦霜知道他的身份後,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但這也跟她沒什麼關係,她目前要做的就是讓這兩人幸福美滿的過完這輩子。
至於李西泊死了以後會發生什麼,則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