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一會兒,她大概距離篝火堆很遠了,不必再擔心那兩人馬上追上來。
童彤停下擦把汗,喘著氣舉目四望。
月明星稀,林木深深,間或響起一兩聲夜鶯的鳴叫,也不知道她跑到了什麼地方,隻大致能看得出來這是在山上,遠處望去全是倒映在月光下的重重山影。
前有狼,後有虎。
夜晚的山裡也不安全,不適合到處亂跑。
萬一躲過了歹人又遇到野獸,百分百就是上門送菜的。
童彤思量一瞬,最終選擇挑了棵附近的大樹爬上去,躲在枝葉間的樹乾上稍作休息,靜待天明。
之前狂跑一氣,導致的後果是現在身體乏力,累的不行,她上樹沒多久就在不知不覺中睡過去了。
精神鬆懈之際,劇情信息姍姍來遲。
原身名叫李思彤,出生在小康之家,從小順風順水地長大,做的最出格的事是高中談了初戀,大學畢業後就和男神走進婚姻殿堂,然後在雙方家長的支持下做了家庭主婦,陸續生下兩個孩子。
這麼一來,兒女雙全,夫妻和睦,丈夫的事業也做的越來越好,她就順其自然地成了親朋好友眼中的人生贏家,風光無限。
如果不是後來發生的那些事,她可能這輩子都幸福地生活下去。
最多在必要的時候趕趕小三,抓抓丈夫的心,為教育孩子的問題煩惱一下,繼續順風順水地過完下半生。
但意外來的就是那麼猝不及防。
二十八歲生日的那一天,李思彤赴約去和表妹逛街,中間突然被綁架了。
歹徒隻有兩個人,卻埋伏在商場的衛生間裡,拿著刺鼻的毛巾捂了她的嘴,悄無聲息地把人拖走了。
後麵表妹發現她不見了會如何,李思彤不清楚,她隻知道自己被迷暈後,再醒來已經到了山裡,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緊跟著被欺辱被轉賣被囚禁被打罵。
一時間天翻地覆,活的生不如死。
可她不敢死。
因為惦念著家裡的孩子和丈夫,她對於那些非人的折磨咬牙忍了又忍,始終沒放棄逃走的念頭。
直至多年過去,買人的那家看她年老體衰又生了他們想要的兒子,才終於放鬆警惕,叫她找到機會成功逃離。
此時,十年已過。
再回到大山外千裡之遙的城市,李思彤發現早已物是人非。
父母喜極而泣,卻攔著她不讓報警。
他們嫌丟人,擔心被人知道後指指點點,顏麵掃地。
丈夫在她失蹤一年後就娶了新婦,還是溫柔照顧他和孩子走出傷痛的姨表妹。
他明顯已經不再是曾經溫雅和煦的那個男人了,現在的他變得霸道又□□,無上寵愛全因另一人。
兒子和女兒早就忘了親媽,隻認陪著他們長大的媽媽。
他們厭惡親媽,嫌棄她不光又老又醜,還有過那般惡心的經曆,認了隻會是他們的恥辱。
公婆早在十年的時間裡心向新兒媳婦,何況還有他們萬分寶貝的龍鳳胎孫子孫女在,委屈誰都不可能委屈兩個小的。
他們明麵上心疼李思彤的遭遇,私心裡不想讓她回歸正位,卻又因著情理而表現的左右為難,一副怎麼辦都不好做的模樣。
親朋好友得知後也在其中和稀泥,想讓李思彤自動退讓,全了所有人的臉麵情麵。
畢竟經過十年磨難後歸來的李思彤,已然不是十年前那個風光美麗的李思彤了,如今倍顯蒼老醜陋的她和養尊處優、紅光滿麵地幾乎看不出衰老的表妹比起來,實在相差甚遠。
更何況,她看起來和保養得當、正值壯年的丈夫就像是兩代人。
如此天差地彆,再加上孩子和老人等等顧慮,隻要男人不傻,會選擇哪一個不用考慮都知道。
但那個男人還就是跟他爸媽一樣的德性,不給出明確的選擇,不想過後被人說忘恩負義、喜新厭舊,非要披著重情重義的外皮,做出左右為難的架勢,給與李思彤希望,最後又給與她絕望。
他們為難來為難去,為難得事情都鬨大上了網絡和新聞,還沒做出決定。
最終,李思彤在家人鄰居以及大眾有色的眼睛中,終於承受不住輿論的壓力和丈夫兒女無形的逼迫,精神崩潰,陷入瘋狂。
她被活活逼瘋了。
瘋之前,恨極怒極委屈至極的她本打算帶上丈夫和孩子一起開煤氣自殺,到天堂再做一家人,結果理所當然地被表妹識破打斷,徹底消磨了其他人的同情為難。
過後,她被送去了精神病院,到死都沒能出來。
而李思彤之所以這麼慘,究其原因其實隻因為她是一本霸寵的女配而已。
在作者的故事線裡,她天生是為女主讓位做配的,不然沒有她的苦難和陪襯,怎麼襯托女主的純潔善良、無私豁達呢。
妥妥的都是套路啊。
她的表妹,正是裡的女主。
她是女配,怎麼可能乾的過人家,所以下場才那麼慘。
或許這樣在女主視角來看很蘇很爽,但站在女配立場,它就是這麼的讓人窩火又操蛋。
夢中讀完劇情的童彤代入原主的情緒後感覺到一股悲憤和絕望,就像女配臨終前的感受一樣。
太特麼憋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