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本事(2 / 2)

龍城 方想 4099 字 8個月前

費米沉吟:“原則上可以。”

龍城不太明白問:“什麼叫原則上可以?”

費米對這個問題也有些頭痛:“其實像搶劫之類,學校是不追究的。但你是風紀處首席督查,整風肅紀,代表校方的形象,等等,我還是先問問。”

過了一會,他長舒一口氣:“上麵有回複了。原則上呢,學校是不管的。但是,注意,不要公然在人群麵前搶,一些特征比較明顯、容易留人話柄的東西,建議還是不要碰。”

龍城有點懵:“不明白。”

費米想到自己的工作和龍城息息相關,心一橫,破罐子破摔道:“很簡單,就是可以搶,但是不能被人認出來。比如光甲,你搶過來,拆成零件,有用的留下,沒用的賣掉。比如飛船,改裝一下,重新噴塗一下,和之前看上去不一樣就可以。”

龍城不太明白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條條框框,不過費米的意思他明白。

或許這就是這個學校教官設置的難題,龍城心想。

以前的教官就喜歡給他們設置各種難題,比如用腳拆裝備、不帶水在沙漠徒步等等。他不會去質疑為什麼出這個難題,就像他不會去質疑為什麼殺人一樣,沒有用。

訓練營教會他,不要問為什麼,不想死就去戰勝它。他不喜歡訓練營。

教官說訓練營是學本事的地方,本事就是殺人嗎?他不喜歡殺人。

奶奶也說年輕人要多學本事。他喜歡奶奶。

現在他要學的是擊傷的本事,龍城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學會,感覺很難。

相比之下,“有原則的搶東西”要容易很多,就不知道這算不算本事。

不過龍城已經下定決心,要把“有原則的搶東西”這項本事學會。龍城忘了誰說過,錢要花在刀刃上,他覺得這句話錯得很離譜,刀刃這種近戰武器需要花錢嗎?不!他絕對不會花錢去買光甲武器之類。

他要買蘋果。

龍城的目光在裝備中心進進出出的光甲之間掃來掃去。

費米忽然有點心驚肉跳之感,眼前此時的龍城,像極了眼睛綠油油的餓狼,盯著自己圈養的羊羔們,想著今晚用哪一隻作晚餐。

鬼使神差之下費米勸到:“開學之前千萬不能搶!”

龍城倏地轉過臉,麵無表情問:“為什麼?”

不知為何,龍城的目光,讓費米覺得呼吸有些困難,他努力解釋:“學校規定,因為裝備中心假期會對校外開放,開學之前,有很多校外的人來這買東西。”

“要等到後天啊。”

龍城懶得再掃那些光甲一眼。

費米覺得自己有必要認真考慮一下辭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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