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買衣服(2 / 2)

見陸家傑還要再說,她擺擺手說道:“五哥,你放心,我不會做違法犯罪的事。就她們,還不值。”

兄妹兩人聊了半個多小時,陸家傑困了打起了哈欠:“馨馨,很晚了,回屋睡吧!”

他跟薛茂住一個房間,床小睡不下兩個。正巧薛茂將倒座房三間屋的門卸下來洗,他直接拿了一扇門當床板睡了。

陸家馨回屋也睡不著,她找了筆記本出來,將自己記得的哪些點發生的大事寫下來。有道是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時間一長可能會忘記一些事,寫在紙上就穩妥了。

防備被人看出,她用隻有自己看得懂的符號代替。不過她九零後,八九十年代的事知道得很少,後麵二十多年的大事倒是比較清楚。

將記得的事情都寫下來,家馨看了下手表發現十點多了,她打了個哈欠爬上床。到這兒了以後作息都變得規律了,以前都是十二點後睡,現在每天九點之前就上床睡覺。

睡得早起得就早,第二天陸家馨六點就起來了,洗漱後就出去買早餐了。知道陸家傑喜歡吃油條,她買了包子跟油條。粥薛茂煮了,不用另外買。

早餐買回來後見陸家傑還沒起床,因為他還要去上班,陸家馨就讓薛茂去叫醒他。

陸家傑洗漱後看到桌子上的油條,拿了根咬了口後笑著道:“馨馨,這搬了新房子按照習俗要擺上幾桌,請人到家裡熱鬨熱鬨。”

陸家馨知道,所謂的喬遷宴其實就是暖房,她笑著說道:“不請外人了,就你跟大哥兩家過來吃頓飯就好了。”

“好。”

吃過早飯陸家傑就去上班了,陸家馨則帶著薛茂去買衣服。沒去百貨大樓,那兒的東西太貴,她去了秀水街。

薛茂到那兒一看,整條街都擺著攤子,賣的東西各種各樣,有衣服、鞋子、襪子,還有繡品跟鞋底,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小吃攤。

看小吃攤前人流不斷,薛茂有些興奮地說道:“馨姐,這兒人好多,要是在這兒擺個小吃攤,賺得肯定比以前多得多了。”

他是希望早些將攤子擺起來,這樣每日就有進項。之前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餓怕了,所以閒下來就心慌。

陸家馨不反對薛茂擺小吃攤,但卻不會讓他來這兒,性價比太低了。她說道:“這兒離咱家太遠了,要是咱們在這兒擺攤,除非在這兒租房子。”

聽到要租房子薛茂就放棄了。房租可不便宜,而且姐也不會過來,他一個人乾的話心裡沒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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