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平安心有餘悸的坐在櫃台裡。
“這世界真可怕!”他看著在自己懷裡的小貓。
“我好好的,宅在店裡,喝著茶水唱著歌,就被人持刀挾持了……”
“太可怕了!”
“今年大選,我要投票給共和派……”
兩百年來,共和派不變的主張就是收緊移民,減少對外關注,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彆問,問就是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但不知道為什麼。
他興奮的有些過頭。
腦海裡不斷回現著不久前的那一幕。
那一下重擊……
敲在頭骨上的回音……
手心回震的力量……真的有點爽……
“難道我有暴力傾向?”靈平安心想。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
“我從小到大,除了殺魚殺蝦外,連隻小鳥都沒有傷害過……”
咚咚咚……
這時,門口傳來敲門聲。
靈平安看過去,發現是那位魁梧的警官先生。
他連忙起身去開門。
“警官先生……”他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人怎麼樣了?”
“我這次來,就是來通知公子的……”魁梧的警官很小心的說:“那位外邦人,已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了……”
事實上,那狼人根本不需要搶救了。
在他看到對方的瞬間,就知道,肯定沒救了。
所以,直接拉到了黑衣衛的分局,上了法醫室。
“死了……”靈平安瞪大了眼睛。
“是的……”警官小心翼翼的說道:“這次來,我奉命谘詢閣下……”
“您對這次事件,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嗎?”
說著這位魁梧的警官先生,心中就不免在吐槽:“都那個樣子了,你居然還覺得它能活?”
但上司的嚴令,讓這位警官先生,隻能是儘量小心、謹慎的選擇用詞。
靈平安聽著警官的話,毫無疑義。
因為,聯邦帝國自古就有著自衛殺人無罪反而有功的傳統!
早在漢代,古代的法學家就已經確認了——任何劫持人質、入室搶劫、偷盜和欺淩婦孺的罪犯,當即格殺,有功無罪!
放古代,這樣做的人國家是要嘉獎的。
如今,雖然沒有那麼
誇張。
但自衛無罪,特彆是在公民自己的私人住宅,自衛是無限製的早已經是公論。
所以,靈平安隻是斟酌了一下用詞,就對對方說道:“我要求追究相關方麵的責任!”
對方立刻拿起筆記本記起來。
“我要求有關方麵給我一個交代!”
“必須保證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
這些都是必須的。
海關、入境管理局,還有相關審核的單位,是必須加強監管,不能再隨便放這樣的危險分子進來了。
傍晚的事情多可怕?
要不是小貓貝斯特忽然開團,他就可能交代了。
所以這些要求是很合理的。
也是受聯邦帝國憲章保護的合法權利:公民有權要求國家機構,在其受到人身危險的時候,做出必要的回應!
“至於死者……”他想了想,終究是人死為大:“既然他已經付出了代價,那麼我也就不再追究他的責任了!”
嗯……
得饒人處且饒人!
想想那個外邦人,似乎也不像有錢的樣子。
既然他都已經死了,就沒必要再強行追究他的家人的經濟補償了。
但靈平安根本沒注意到,他每說一條,那位警官先生的身體就顫栗一下,心中更是哀歎萬分。
因為他多少知道一點內情。
知道,廣南方麵現在已經因為這個事情震怒不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