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有點可惜,要那個時候聞戀就重生了,會乾脆的直接跟著媽媽連姓都給改了。
劉戀多好聽,諧音“留戀”,還非常有意思呢。
打印合同複印身份證,加上郵寄合同,一鼓作氣的將這件事情給完成了。
然後聞戀點了點手中的鈔票,傻眼了。
劉美珍自己在外麵工作,幾分兼職加起來,一個月也不過一千多塊錢。
扣除房租水電家裡的基本開銷,剩下來能給女兒的生活費並不多,早中晚餐加在一起,以及買筆啊紙啊各種學習資料。
一個星期,劉美珍給聞戀兩百塊,每次她都必須十分節省日子也才過得緊巴巴。
這兩天上網加寄合同,一下子就花了近五十元。
天啊,也就是說,不是她故意哭窮,這樣下去這個星期生活費真的要|不|夠了?
聞戀好想哭啊,也就下定了決心,一定要想辦法賺錢。
當然了,目前最適合她好像也是唯一出路的法子,好像就隻有,寫文了?
不過也幸好,聞戀挺喜歡看碼字的時候也會覺得心情愉快,以前在高中的時候她的作文就曾經不止一次被周老師誇獎。
還被當作是範文貼在學校的黑板報上,供全校師生學習模仿呢。
隻可惜後來,是她,她自己作死,浪費了好起點,學習成績一塌糊塗什麼大學都沒考上。
在娛樂圈隻憑著苦熬努力鍛煉了好演技,可她的學曆不高一直都是最被人詬病的地方。
現在嘛,既然有機會可以重來,這一次,她要努力成為人上人。
不僅僅是讓媽媽過上好日子,而且要受人尊重,再嫁不會被人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