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戀的筆記做的很工整,她不僅把自己的筆記給丁雨桐看。
還在紙上寫寫畫畫的,詳細的解答那個難題。
被撇下的肖磊覺得無聊,而且,他絲毫沒有自覺性,直接抓起聞戀桌上的本子看了看。
“喲,看不出來嘛,你的字越寫越好看了。”
聞言,聞戀卻是暗暗地心驚。
她現在真正的字跡,其實不像是一個中學生寫的。
明星為了保持人設,寫一手好字那是必須的。
上輩子她不僅是找人專門設計過簽名,閒暇的時候也是下了許多苦功夫練字的。
現在的聞戀,寫出來的字,當然不是一個真正的高一學生可以相比的。
特彆是,之前她寫字隻能算是規規矩矩,沒有獨特的字體不算好看。
其實聞戀早就發現了,這一點,除了眼睛不再近視,她身上還有一些地方也改善了許多。
這樣很容易引人懷疑的,其他的都還好說,這寫字的功力,可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突飛猛進的。
平日裡聞戀都很注意這個問題,寫字的時候,故意一筆一劃寫的十分規矩,像是練字帖的感覺。
這樣寫出來的字沒什麼特色,卻也有一個好處,不會太引人注目。
隻是今天,跟丁雨桐說著話,得意忘形了,也就忘了分寸。
於是一不小心,就寫出了她練了好幾年的那種字體。
不過對著肖磊,聞戀卻隻是淡然地說道:“我最近在練字,隨便找了本字帖模仿的。”
偏偏,這個時候江永浩也從後排走過來湊熱鬨,笑著說了一句:“這可比肖磊寫得還好看呢。”
這句話可是絕對的恭維呢。
肖磊的字寫得好看,這在整個高一六班嗎,那可都是公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