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女人?
好吧,如果非要死扣字眼的話,這的確不能算作是打。
這邊,還在因為女劫匪那句‘假引爆器’,而灼灼目光盯著事態發展的乘客們,看到這幕後,也隻有悻悻然地低下了頭。
瑪德,這人不是英雄,就是個拿手槍的瘋子...
警察蜀黍,你們怎麼還不來啊?
有乘客已經轉頭看向窗戶外,望眼欲穿。
“博士。”
葉更一又說話了。
隻不過這次,他沒有用手槍指過去。
“啊?”
由於過度緊張,此時的阿笠博士不僅是身體和麵部僵硬,甚至連反應也慢了好幾拍。
“幫忙把腳邊的手槍撿起來。”
葉更一說的,自然是先前那名肥胖劫匪昏迷後,掉在地上的那把托卡列夫。
“哦...”阿笠博士顫顫巍巍,也許是腿軟的緣故,一連兩下都沒有站起來。
“我來吧!”某位小偵探連忙自告奮勇。
葉更一沒有製止,其實他原本也打算叫柯南去幫忙,不過當著貝爾摩德還有FBI的麵,直接開口讓一個小孩子撿槍,多少還是有些奇怪。
柯南蹲在那名肥胖劫匪的身邊,撿起那把托卡列夫後,並沒有著急起身,而是伸手探了探對方的脈搏和鼻息,確認他還活著後,這才鬆了一口氣。
這一幕被葉更一看在眼裡。
怕罪犯沒有受到律法的懲戒?
還是擔心自己殺人?
或是兩者都有。
葉更一不清楚柯南的想法,但他還不至於在眾目睽睽之下做這種事。
這個舉動還真和FBI在不在場沒太大的關係。
葉更一隻是不想惹麻煩而已。
畢竟在某些法官的眼中,即便對象是一個無惡不作、殺人如麻,用炸彈挾持一整車人性命做人質的惡徒。哪怕你是當事人之一,有著能將歹徒一擊斃命的實力,也不可以這樣做。
因為有‘道德人’會質疑:你有過感同身受嗎?你和他做過殊死搏鬥嗎?你理解人家的愛恨情仇嗎?歹徒的命不是命嗎?
既然有能擊斃對方的能力,為什麼不優先選擇製服他們呢?
不想辦法,就做出這種衝動的殺人行為,那就是有罪!
如果你問:難道就不能正當防衛了?
答案是:當然可以。
先讓對方把你的複活甲打出來。
葉更一沒有複活甲,隻有防彈衣,所以他沒殺人。
柯南走過來,問道:“更一哥哥,我們要不要報警啊?雖然從外麵也大致可以看到車內的情況,但他們應該還不知道劫匪已經被製服了。”
“不急,”葉更一接過手槍,視線落在後排的兩人身上,“先把劫匪的同夥都找出來。”
柯南先是一怔,暗道了聲大意。
是啊,差點忘了...
之前,自己在視線死角打電話的時候,那個高瘦劫匪到底是怎麼知道的。
都怪更一哥解決事件時,用的方法太暴力,導致他總是擔心其他地方,忘記了那麼關鍵的事。
某偵探先把鍋分出去了一半。
身前,那個因為耳鳴倒地的女人,暫時被柯南無視掉。
他看了看高壯老人,又看了看赤井秀一。
假設劫匪和新聞裡報的信息相同,總共有三個人,從直覺上來說,那負責通風報信的應該是這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