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孩子們接受采訪的事情刊登在校刊上,想要問問杉森先生,在采訪的過程中可不可以使用手機拍幾張照片。”小林橙子如實回答。
“原來如此,那麼這通留言就是在昨天上午的11點30分留下的對吧……”
目暮十三皺眉道:
“不過你之前不是說已經打電話同意接受了采訪嗎?為什麼要在11點22分打電話之後的8分鐘內,又撥打了第二通呢?”
“那是因為花粉症導致我昨天一直都在打噴嚏,所以直到第一通電話打完後,我才想起來剛剛那件事沒有詢問他……”
小林橙子解釋:
“結果等我再打過來的時候,就已經轉接到答錄機上麵了。”
“這麼看來,凶手的犯桉時間很有可能就在昨天中午前的11點22分到11點30分這8分鐘之間嘍。”目暮十三托著下巴分析。
“不是八分鐘,而是三分鐘。”葉更一冷不丁地說道。
“啊?”目暮十三疑惑轉頭。
“警部……”
高木涉幫忙解釋道:
“我想葉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根據小林老師的證詞,答錄機的錄音時間是正確的,那麼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從小林老師第一通電話也就是11點22分開始,到第一通留言的11點25分計算才對。”
“原來如此……凶手還真是乾淨利落啊。”
目暮十三皺著眉頭思索了片刻,轉而看向小林橙子:
“關於你和死者最後一次的通話內容,你還能想到其他的事情嗎?”
“對……對了!”
小林橙子趕忙補充:
“我打電話告訴杉森先生接受采訪時,他說過待會兒有人會來找他。”
“看來那個訪客可能就是凶手。”
目暮十三說道:
“你有問他的名字嗎?”
“沒有……”
小林橙子搖搖頭:
“現在想想,他會那樣說很有可能是在提醒我待會兒會出門吧,結果我還打了第二通電話,實在是太迷湖了……”
“沒辦法,還是先另外三個也有打電話留言的人都叫來這邊吧。”目暮十三說。
“嗯,我這就聯係他們。”
高木涉跑去一旁打電話。
葉更一站在幾人身側,根據留言內容已經排除了打來第一通電話的蓬田晴華。
現在的時間段,由於網絡文化還沒有發展普及到次時代的地步。
電視媒體依舊是娛樂的主流。
就像那些經常會把流行歌詞抄在筆記本上的少男少女般,例如目暮十三先前所說的電視節目《生活情報TV》,就是會有一些論壇寫手,將節目內容全部用文字抄錄下來。
喪心病狂的專注程度,甚至連中間插播的廣告也不會放過。
因此,葉更一隻是在網絡上進行了簡單的查找,便輕易地確定了蓬田晴華打電話的時候,並沒有在命桉現場。
約莫過了幾分鐘,高木涉也按照留言順序,聯係完了前兩名嫌疑人。
蓬田晴華是一個人住在梨善鎮一丁目的單身公寓,因此並沒有其他人可以為其證明,11點25分的時候她在公寓裡麵。
檜垣敏則昨天中午的時候,也是獨身搭乘環狀線準備前往杉森家,目的是為了自己不小心將對方法拉利保險杠剮蹭的事而道歉。
至於最後一個稻葉敦史。
高木涉並沒有直接聯係上他本人,接電話的是興榮館的總編,對方表示由於編輯部的工作人員經常會外出上門催稿的緣故,因此不在公司裡麵是常有的事。
當問到稻葉敦史的手機號時,總編說那家夥的手機常常會出問題,早在一年前就經常催他更換一部新的,但稻葉敦史根本就不聽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