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問蕭元度是否真的要把新婦帶走。蕭元度點頭,苗飛則搖了搖頭。
“不妥。偷摸救人可以,現在已經鬨開,若縣令還執意如此,那麼就坐實了強奪彆人妻子的惡名,惹起鄉民激憤,你和夫人都走不出圍塔村。”
蕭縣令雖然很有身手,但他麵對的是自己治下的子民,還能把人都殺了?
即便殺個牛二也不行,因為認真來說,牛二並未觸犯律法。
相反,蕭縣令傷人在前,若再搶人殺人,被鄉民一狀告到郡裡州裡——即便他是刺史公子,也難說一點代價都不用付。
苗飛並非有意給他潑冷水,也不是故意要說這些,他隻是需要鬆緩一下緊繃的精神,順便給提個醒。畢竟這個縣令的行事作風他也是聽過的,怕他怒火中燒之下不管不顧。
說完自己也覺羞愧。
一個大男人,瞻前顧後,不及珍娘半分之勇。
珍娘身處困境還敢豁出一切救人,他卻隻敢躲在茅廁裡,裝作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未發生……
可,不管怎麼說,除非劫奪婚不存在,否則直接帶人走肯定是行不通的。
何況能走哪裡去?新婦的家就在前村,縣令和夫人終歸要回巫雄城,他們走後,牛二必然會報複新婦一家。
苗飛的話蕭元度隻聽了前邊。
作為一個地道的北人,他再清楚不過強行帶走新婦的後果。
彆的事他都可肆意而為、獨斷專行,唯獨這回……萬一真發生苗飛說的那種情況,他怕一個顧忌不到,會傷及薑女。
薑佛桑看他神情便知曉了這件事的結果,愴然一笑。
“隻要發生在搶婚當天,不管是誰,生死有命,包括新婦,是麼?
“分明是虐打,分明是強暴,隻要以婚為皮,就可以什麼都不追究,是麼?
“劫奪婚是約定俗成的,不受律法約束,所以女人就隻能這麼受著、一直這樣受著,是麼?
“可又有哪一條律法寫明了女人必須遭受這些磨難?難道是她們生而有罪嗎?!”
一問接著一問,每問一句,就朝他走近一步。
她的語音逐漸加重,黑幽的眼底燃著兩簇火苗,讓人不敢直視。
“我,”蕭元度張了張嘴,雙拳握緊又鬆開,“我會另想辦法——”
即便不能以劫奪婚之名把牛二如何,總可以尋個彆的由頭讓他一嘗牢獄之災。
“毆人至重傷的由頭?”薑佛桑一下便猜出,輕嗬一聲,“前朝至今,未曾聽聞一例因毆殺妻子而入獄的人。噢,倒是也有一例。不過那人被斬首並拋屍鬨市的根本原因是他汙蔑了天子,而不是殺害了妻子。”
所以就算把牛二抓起來又有何用?關不了多久就要放歸,新婦仍是屬於他的,因為這是律法所認可的。
更何況,一個牛二抓進去,外麵還有千千萬萬個牛二,萬惡之源是劫奪婚這種婚俗,薑佛桑不信蕭元度不清楚。不過和外麵那些人一樣,揣著明白裝糊塗罷了。
也是,受害者的血淚,受益者何需在意?大約也從來不會放在眼裡。
即便蕭元度是父母官,是掌政者,他有權力有責任去改變,也不會輕易去觸碰。
因為這是一個天雷。
他雖莽,到底不是真蠢,知曉其中厲害,怕牽一發動全身……
“你們心裡大抵是很得意這種婚俗的存在罷?正因有了劫奪婚,你們輕易便可占有一個女人、毀掉一個女人。”薑佛桑咬著牙,眼裡沁出水光。
蕭元度心底狠抽了一下,抬手想去撫她的臉,被她重重揮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