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 乾坤(2 / 2)

太後拿著中書台擬定的方案,看了一遍,問道:“為何隻有男子能獲得授田?女子為何沒有?”

李謖解釋說:“女子體力弱,大多從事桑麻織作等事,無法從事田間耕種,因此未計入授田。”

太後道:“女子雖大多從事桑麻織作,可也有不少在田間勞作。若是是家裡沒有男人,比方一個家裡隻有寡母,帶著女兒,或是一個女子,她丈夫待她不好,將她趕出門,難不成就沒有她們的田地了?那叫她們如何生活?隻要授給她們田地,不論她們種些什麼,哪怕隻隨意撒些種子,也總能有一些收獲。何況越是這樣的女子,越是勤懇吃得苦,田間勞作不比男人差。這一條不好,不論男女,已婚未婚,隻要年滿十六歲,均可獲得授田。女子守寡,隻要她向官府去申請,也要分給她們田地。女子體力較弱,可以少分一些,男子以四十畝為限,女子就以二十畝為限,以免耕種不及撂荒。田地有休耕,實際授田數按休耕周期,授以倍田,同時再授給他們桑田。凡所授之田,禁止買賣,年老或身死之後,需還給官府。防止世家大族趁機兼並土地。其子女若需要田地,重新向官府領取授田。讓那些小田主們,也能授田。家裡有奴婢和耕牛的,按奴婢和耕牛數計算。”

關於給奴婢和耕牛授田這條,也引起了爭議。

大臣楊思效不太讚同:“這些田地是授給百姓的,若是有奴婢和耕牛的人,也能過得授田,豈不是那些世家大族也能授田?這樣一來,田地不還是到了那些大族手中?那些大族不從事耕種,他們奴仆眾多,他們占有了田地,百姓豈能有田地?”

李謖倒支持太後的提議:“大族名下,多是佃戶在耕種。授給有奴仆的小田主,不授給佃戶。佃戶能以百姓的身份獲得田地,自然不會再依附大族。”

蕭雲懿道:“小田主們,雖然家中有奴仆,大多也是要從事田地間勞作的,隻是境況比沒有田地的人稍好些罷了。可以給他們授田。那些大族本就占的有田地,要想從他們手裡把田奪回來,恐怕會得罪的人太多,正好給他們手中既有的田地合法,免得他們生事。隻要那些佃戶都不再為他們耕種,就夠他們傷神

的了。雖然是改革,也不能樹敵太多。讓那些中小田主、貴族們都能獲益,更有利於均田之策的施行。再好的政策,若是施行不下去,那也是無用的。”()

太後講話總是乾脆利落,擲地有聲,有條不紊,一開口,三兩句就定了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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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均田方案,太後自然有主意和想法,即便前世,趙貞也隻有在一旁學習恭聽的。這一世,雖然他已心智成熟,但並不去和太後爭奪所謂的話語權。太後在此事上,表現的較為激進,朝中有人不滿。趙貞則態度溫和地替太後擋下了反對的聲音,耐心地安撫,勸說,許諾,保證。

“太後均田一策,上利國家下利百姓,實是定國安邦的大計,絕不是為了拿刀子砍自己人。而今西邊的強秦,還有燕、齊等國都虎視眈眈,若不這樣做,如何能增加賦稅,抵禦外敵。”隻要一說外敵威脅,大臣們也都沒了話,不支持也要支持。

如此,母子二人合作下,均田令很快頒布。

在此之前,普通平民,無權占有土地。這些土地都被世家大族或地方豪強所圈占,普通百姓若無土地,隻能依附這些士族豪強,為士族豪強耕種,成為世家的佃戶或僮客。而士族的土地是無需繳納稅賦的。這造成的後果,就是土地和人口,都被士族豪強所掌控,朝廷收不上賦稅,也征不到兵員、徭役。而士族豪強既占有了土地財富,又控製了人口和兵員,朝廷隻能被其左右。

均田令頒布後,許多原先依附世家大族的平民,紛紛離開所依附的豪強,去官府領取授田。

均田令頒布的次年,朝廷的賦稅就大大增加了。均田所授之田,也是需要繳稅的。但稅額不高,對平民來說,寧願種自己的地,繳納賦稅,也比給貴族當佃戶要強得多,至少不用交租。

為了鼓勵平民開墾荒地,朝廷又一再頒布詔令,降低賦稅。

如此,賦稅比例小了,百姓的負擔變小了,朝廷的賦稅收入卻反而增加。

景泰八年,均田製,已經實行的非常順利。有一些小的阻礙,也被順利解決。魏國境內無主的土地,都已被開墾的差不多了。這三年,剛好又風調雨順,糧食豐收,朝廷收繳上來的賦稅連續三年大幅增加,國庫十分充盈。而各州郡,也呈現出一副欣欣向榮之景。土地得到了開墾,流民數量減少,百姓豐衣足食。

蕭雲懿和趙貞,時常會到各州郡去巡視,眼見荒地變農田,境內已很少見到餓死的百姓。

他們微服來到田間,太後見到一片稻田,莊稼生長的極好,一根雜草也沒有,稻子比周圍的稻田長勢好的多,詢問附近的百姓,被告知:“這地是馬寡婦種的,她的地,向來莊稼長得好。”

太後疑心是馬寡婦分得了肥沃的土地,特意叫了其來詢問,馬寡婦回答說:“哪有什麼肥沃的土地,都是我精心拿草木灰灑,拿糞水灌溉,三伏天還在田間除草才換來的。”

太後聽了很是感慨,便對左右說道:“都說女子田間耕種下力,不如男子。可她一個寡婦,家中沒有男人幫忙,種的地卻比男人都好,誰說女人就體弱,種不好地了?”

眾大臣麵有慚色,紛紛道:“太後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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