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煙幕彈(2 / 2)

刑警見保安經理認識他,就了解了一點曾小強的基本情況,這個人年紀在四十五歲左右,一向遊手好閒,還嗜賭,前兩年老婆也跟他離婚了,他就靠在影視城打點零工維持生活。

刑警讓酒店的保安經理帶著他們找到了曾小強的家,這人不僅沒有逃跑,還在家裡睡得正香,警察們將他叫起來,向他詢問情況,這個曾小強竟然供認不諱,承認就是他昨晚將那條毒蛇放在了晨星的床上,理由是有人給了他十萬塊錢讓他做這件事。

警察很生氣,問道:“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會被判刑的?”

這貨竟然滿不在乎的說:“知道,我問了,我買的這條蛇剛放了毒液,所以也不會咬死人,也就是嚇嚇那個姑娘,我這種情況,頂多也就判個三兩年,像我這種人,進了監獄還有政府管吃管穿,再也不用為生活發愁了。”

“其實,即使你們不來找我,我自然睡醒之後,也準備去自首的。”

警察:“……”

刑警又追問他是誰給了他十萬塊錢,他說不認識,也是在影視城認識的,他在影視城做群眾演員,前兩天一個演員需要拍被蠍子爬到身上的戲,演員不敢演,他就去當了替身。

就是那次那個人主動跟他搭訕,說他很有膽,要給他介紹一樁生意。

那個人跟他見麵時帶著大口罩,他隻能看出對方大約三十歲左右,那人直接給了他十三萬元的現金,讓他花三萬買條蛇,昨天又給了他一張那個酒店的萬能門卡,讓他昨晚去把這件事做了。

昨晚他去找葛偉拿蛇,一直等著對方跟他聯係,對方在七點二十分左右給他打了電話,電話響了幾聲就掛斷了,他知道這個時候晨星所居樓層的電路壞了,就馬上上去做了這件事。

而警察根據曾小強提供的電話,順藤摸瓜,發現昨晚給他打電話的人,居然是演員孟雅琳的男助理張榮剛。

警方找到張榮剛,張榮剛卻說,他昨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出去喝酒,不知道什麼時候手機被偷了,他晚上回到酒店才發現,今天一早才去買了一個新手機,所以昨晚的電話,很有可能是偷了他手機的人打的。

他確實買了新手機,可是他的舊手機什麼時候丟的,在哪裡丟的,都沒有人證,警方自然是無法相信他的話。

警方將他帶到曾小強的麵前,曾小強非常肯定地說,給他錢的那個人,應該就是張榮剛,因為這身高、這雙眼睛,他都覺得跟那個跟他聯係的人很像。

警方立即控製了張榮剛,並且把嫌疑擴大到孟雅琳身上,同為演員,同樣在影視城拍戲,雖然屬於不同的劇組,可是她跟晨星之間,會不會也有仇呢?

孟雅琳跟晨星根本就沒有過交集,仇從何來?隻是警方現在根本不相信她的話,刑警們去找晨星調查,晨星卻因為受驚過度,一直不能開口說話,刑警詢問了給晨星治病的醫生,醫生說晨星這種情況,精神乾預治療幾天就會緩解,讓他們等兩天再來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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