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七章 堅拒(1 / 2)

() 蘇在今年的二月初就簽好了這些文件,委托律師把文件送到蘇景川手裡的時候,距離晨星的生日還有十天時間,蘇景川估摸著兒子的意思,肯定是想在晨星生日之前,把法律手續辦妥了。

蘇景川能理解兒子的做法,當初成立這個信托基金的時候,正是蘇跟蘇珊熱戀之際,按照胡碧微的想法,兒媳婦是外國人,她跟蘇結婚之後,肯定要另立門戶,與其給他們一大筆安家費,不如把一筆資產拿出來單獨成立一個信托基金,作為他們小家庭日常開銷的來源。

後來蘇跟蘇珊分手,這個信托基金卻一直在運營著,這個基金成立的時候,蘇每年就可以拿到8000萬美金的收益,他因為一時用不著這些錢,就讓基金管理人把基金的收益直接轉為本金。

運營這麼多年,這個基金的本金已經有十五億美金,去年的年初,蘇決意結婚的時候,就不再把收益轉為本金,而是讓基金管理人把這個基金的收益直接打到他的賬戶上。

這個基金的穩定收益每年在1.2億美金左右,如今蘇跟晨星結了婚,他自己常年不在家,他想把這筆錢交給晨星打理,也沒有什麼不合適的。

可問題在於,蘇跟晨星結婚的事情,胡碧微並不知情,而且,晨星確實不具備理財能力,胡碧微怎麼肯把這麼大一筆錢交到她手裡?

蘇景川為難了半天,想了好多替蘇解釋的措辭,才回去跟胡碧微商量。

果然不出他所料,胡碧微一聽就大發脾氣,直言讓蘇死了這條心。

蘇景川無法,隻得將這些文件暫時擱置。

後來見胡碧微肯去支持晨星代言的產品,他以為胡碧微已經認可了晨星,就再次提了提,胡碧微這次白了他一眼,不置一詞。

胡碧微不肯簽字,蘇景川也沒有辦法。

到了六月下旬,蘇委托的律師來函詢問這件事辦理的進度,因為已經到了年中,基金的第一筆收益就該入賬了,律師需要確定,這筆錢是打給晨星還是仍然打到蘇的賬戶上。

蘇景川不想讓兒子為這事操心,遂橫了橫心,把蘇已經跟晨星登記結婚一事,攤開告訴了胡碧微。

胡碧微被蘇的先斬後奏和蘇景川的欺瞞氣得哭了幾天,最後總算想開了,在變更申請文件上簽了字。

不過她也鄭重聲明,她的讓步隻有這一次,以後蘇再莫名其妙地把財產轉給晨星,她要剝奪蘇繼承她財產的權力!

胡碧微一簽過字,蘇景川就抓緊時間給晨星聯係,他得趕快把這件事辦妥了,免得蘇總是惦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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