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過這人之後,成總他們傳喚了在搜搜網的頭條發了那篇報導的記者,請他說明一下,他是如何拍到那些照片的?
這個記者早想過了,如果承認這些照片是自己拍的,怎麼說都是破綻百出,那張疑似晨星的女子跟齊老板碰杯的照片,隻有跟齊老板他們在同一個包間裡的人才能拍到,而他如果跟齊老板他們在一個包間裡吃飯,就不可能不知道這姑娘不是江晨星。
明知不是江晨星,還故意引導公眾相信這個人是江晨星,不是蓄意誹謗是什麼?
所以他很肯定地說,這照片是他買來的,是一個街頭混混跟他聯係,問他要不要照片?要價非常便宜,他看過之後發現是江晨星的,覺得很有新聞價值,就買下了。
見他這樣忽悠,成總的人就請他提供跟混混聯係的電話、見麵交易的場所,街頭和各公共場合到處都有攝像頭,他隻要真跟人有交易,肯定可以在監控攝像裡發現蛛絲馬跡。
這位記者順頭冒汗,他那裡提供得了?而頭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第二天早上就見報,他也不可能是通過郵寄拿到的。
成總讓他想清楚,這件事牽涉甚廣,是說實話回家吃飯,還是不說實話去看守所裡待一段時間,都是他個人的選擇!
這位記者掂量了一會兒,覺得沒必要為了工作讓自己吃苦受罪,心一橫就說了實話:“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寫的,是有人寫好了送到我們主編那裡,主編掛了我的名發出去了,媒體裡這種操作不少,我也是為了那兩千元的稿費。”
這個記者在詢問筆錄上簽過字之後,成總的人馬上就傳喚了搜搜網的申主編,申主編的頭很大,這種事,被查出來就是違規操作,媒體要受到處理的!
比他的頭更大的是搜搜網的總編,總編有些慌亂,拿出抽屜裡跟老板專線聯係的手機,將這個情況跟他彙報了。
老板氣得大罵:“上次抹黑江晨星,吃的虧還不夠嗎?你怎麼一點都不長記性呢?”
“主要是他們出了很高的價碼,我當時覺得無法拒絕啊!”
“他們出了多少錢?”
“三百萬!”
“這次的事情,恐怕三百萬都捂不住!”老板唉聲歎氣:“趕緊擦屁股吧!你我都找找人,看看能不能讓監管部門放咱們一馬!”
申主編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接受了詢問,成總的人問他這篇文章是誰送來的,申主編抵賴不了,隻得說:“是一個戴著墨鏡的年輕人,他一大早就拿著照片和稿子到我的辦公室,說要給我們提供新聞線索,也不要什麼報酬,我一看是江晨星的新聞,就安排後台發了。”
這種明顯違背新聞原則的話,根本就不是他這樣身份的人能出口的,不過這會兒成總懶得抓他業務上的錯處,工作上的違規違紀,自有媒體的主管部門處置。
目前的當務之急,是要查清楚,到底是誰把這些東西送來的!,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