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11:禦營軍製及編製、番號初探——夢中仗劍天涯(1 / 2)

紹宋 榴彈怕水 24930 字 9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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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至建炎十年北伐,前軍嶽飛部45萬,中軍李彥仙部4萬,酈瓊部25萬,王德部25萬,後軍吳階部5萬,左軍韓世忠部4萬,右軍張俊部25萬,水軍張榮部15萬,騎軍曲端部3萬,海軍李寶部5千。

兵力詳細考證如下:

第五卷第十二章《回應》,總編製額如下:韓世忠部從3萬提升至37萬;吳階從3萬提升至38萬;禦營中軍自5萬提升至65萬,其中明確說王德部自15萬提升至17萬,酈瓊自15萬提升至18萬,那麼李彥仙應該是編製額自2萬增加至3萬,具體多少人不可詳知;嶽飛部自35萬提升至4萬,張俊25萬不變,張榮15萬不變,李寶五六千眾不變;“曲端所領禦營騎軍從一萬五千編製提升到兩萬”;後備軍1萬,在江南西道。

此時為建炎六年末,也就是說待擴軍完成後,建炎七年初,禦營員額共計37+38+65+4+25+15+2=24,共計二十四萬整。

第五卷第三十七章《夏雨》擴軍旨意清楚無誤,到秋後,禦營前後左右中騎水軍,滿額三十萬眾,且不包含海軍。

擴軍計劃沒有透露員額,但從後勤與各地征兵規模顯示,絕大部分新增員額依然分給了韓世忠部、吳階部、李彥仙部以及曲端的禦營騎軍。

第五卷第四十二章旨意,有詔,禦營前軍、右軍、水軍、海軍,合四軍九萬整發河北。應該是前軍45萬,右軍25萬,水軍15萬,海軍05萬。

又詔,禦營中軍左副都統王德、右副都統酈瓊、禦營騎軍都統曲端,即刻發本部全軍八萬依次向西。書中多次描寫禦營騎軍全軍三萬眾,取此說法,按騎軍3萬人,王德、酈瓊各25萬人計。

再詔,禦營左軍都統韓世忠、禦營中軍都統李彥仙、禦營後軍都統吳階,合三路軍十三萬為河東方麵軍,以韓世忠為元帥,統一進發河東。其中單獨給韓世忠的詔書,要其即刻發全軍四萬渡河。那麼這裡韓世忠部確認是4萬,另外兩家分配大概是吳階部5萬,李彥仙部4萬(各自較第十二章增加約1萬編製)。

第一部分:編製體係初探

一、傳統四層指揮體係、置將法、親衛體係發展脈絡。

1、傳統四層指揮體係:

北宋傳自五代的傳統四層指揮體係為都-營-軍-廂,據《武經總要》前集卷1《軍製》和卷2《日閱法》的記述,“大凡百人為都,五都為營(指揮),五營為軍,十軍為廂,或隸殿前,或隸兩侍衛司”。但事實上並不會整齊劃一。真宗時,已有一軍轄十指揮的,有的軍,下麵卻僅有1-2指揮(如雲騎軍等)。所以,軍作為營(指揮)的上一級是確鑿無疑的,具體員額卻不必深究。國家博物館藏有“神衛左第四軍第二指揮第五都記”等銅印,表明了自都至廂的番號。

按上述,一都為百人(約數,下同),一營為四百人(騎卒)或五百人(步卒),一軍為2000-2500人,一廂理應有員額兩萬至兩萬五千人,實際上很難達到。

實際上,北宋中後期,廂作為編製意義已經名存實亡,多作為番號標記或臨時編組大軍使用,如童公公的龍神衛四廂指揮使。

另,作為編製的軍,與作為部隊名號的軍,並不是一個意思。作為名號的軍,大致表明了該部隊的來源(征募地)、編製特點(如帶驍、捷等字則多為騎軍)等。

2、置將法與隊、部、將、軍的新編製。

王安石行置將法以後,禁軍形成了隊-部-將-軍的新編製。新編製中的“軍”為一支軍隊分為前後左中右之“軍”,非固定編製,即新編製實際仍隻有隊-部-將三級,作戰時將若乾將編組起來,再分為前後左右各軍,另有選鋒軍等,各軍戰時委派一將擔任統製官(此處可看出統製官非常設)。蓋因陝西路為黃土高原地形,難以展開大軍會戰,後期宋又奉行結硬寨打呆仗的淺攻掘進風格,導致宋夏實際交戰均以千人至萬人規模為主,故不長設較大編製。

但將以下均為實際統兵且固定統屬關係的編製。書中曾描述,吳階就做過涇源路第一正將。但置將法應用地區非全部,至靖康前,仍與都-營-軍-廂(此時名存實亡)並行。

新編製下,一大隊基本與以前的大什同,約五十人,一部約二百五十人,一將統千人。

但按照神宗朝設想,將為一地設一將,編製也非固定數,非千人定額,當然後來沒有實際執行下去,具體待考。

3、大將體製下的親衛體係及階級:

背嵬軍體係(隊-部-將-軍)。

因為靖康總崩潰,軍隊失去中樞控製,自然演變為以大將為核心的軍製,而大將為了確保控製軍隊,使得將領親衛體係大肆膨脹,直至統軍大將的親衛高達一軍(傳統編製)之多。背嵬軍作為韓、張、嶽等大將親衛部隊,在得到朝廷認可後,最終在趙玖的統製官-統製部格外強化的背景下,獲得了統製部的編製,與傳統指揮體係重新結合。

4、統製官、統領官體係。

靖康後全國軍事體係崩潰,上層軍製混亂失效,為了抵抗金軍,諸路州到處亂設製置使、經略使,對於亂世軍頭,不管是正規軍殘餘,還是地方土豪、義軍等,到處分發統製官、統領官,類似於現在非野戰軍體係的總隊-支隊-大隊,統製官下轄員額不定,統領官下轄員額不定,一般以一部設一統製,如韓世忠出場就是統製,統製官下獨立領兵就封為統領。統製官-統領官體係正式登上曆史舞台。

後來禦營體係建立,趙玖強化了高層軍製中的都統與統製官的階級區分,再結合下層體係,重新確立了基本階級。基本將統製部員額數限製在2000-4000人(個彆除外)。並追認統領官為正式階級。

統領官階層:禦營軍製建立後,除追認外,多以一統製部的副職或資深營指揮任命為統領官。實際上不屬於軍隊編製體係的任何一級,但因為戰場指揮權、親衛體係,以及資曆營指揮的存在,依然廣泛存在,並且相當具有活力,並作為晉升統製的後備力量。

而更多的親衛首領,則通過準備將-正將階層與傳統指揮體係下略顯冗餘的統領官相互轉化流動。這也是統領官階層具有強大活力的另一個重要緣故。親衛首領想升統製,需出親衛體係任統領官統帶一營(或任統製部副職),獲得戰功後,在擴編中(或補任)升任統製。

二、紹宋中實行的軍事體係

1、軍製體係,改革與承認既定事實並存。

大致上,通過趙玖十年的權威壓製與改革,基本上統一了上層軍製。目前紹宋中上層所施行的,自上而下基本上為行軍司(禦營前後左右中軍等)-統製部的編製。

中層軍製,則並行指揮-都、將-部兩套體係。

基層軍製,因基層軍製改革難度不大,且改動較小,與曆史曾有編製基本相符,架空如下:步軍均為都-大什-什-伍,一都105人;騎軍為都-隊-什-伍,一都65人。

總而言之,禦營體製是一種靖康總崩潰後,趙玖為了控製部隊,不得已結合曆史發展進程(比如大將軍製下親衛體係泛濫、高層軍製混亂),儘量製造出的一種兼有妥協與壓製的複雜軍製。

2、步軍編製依據及戰術目的:

因大將親軍多作為勝負手或主力部隊投入決定性戰鬥或戰役,故在此不做分析與說明。

(1)、編伍層麵。伍、什,為基本編伍單位,如行軍為一隊,宿營為一帳等。

(2)、兵種層麵。大什,為基本兵種單位,如一大什均為弓箭手,另一大什為長槍手,另一大什為刀盾手。

(3)、戰術層麵。都,為基本作戰單位,下屬至少有兩個兵種搭配,配合起來具備基本作戰能力(單一兵種無法獨立作戰,如弓箭手近戰能力不足,刀盾手無法防衝擊,長槍手無法獨立麵對遠程打擊)。

營(指揮),(550人左右)為基本戰術單位,下麵騎步各兵種齊全,可配合作戰,獨立完成戰術命令。一指揮下轄有騎兵100人左右,長槍手2大什,刀盾手3大什,弓箭手3大什,可獨立完成布陣。

(4)、行軍(機動)層麵。部,(統製部)為基本行軍單位,有獨立輜重部隊,可承擔防守時戰略方向任務(進攻時不足以擔任戰略任務),可部分修理戰具,有獨立可持續作戰能力,獨立戰略機動能力(獨自長途行軍)。

(5)戰略層麵。行軍司為基本戰略單位,可承擔一個(防守時為數個)戰略方向的進攻任務,具有自行補充員額、征集糧草、打造修理戰具、臨時任命地方守吏等能力。

3、騎軍編製依據及戰術目的:

因禦營騎軍中,甲騎為全新組建,輕騎統領李世輔對官家忠心耿耿且戰功卓著,兵員來源黨項人多為新征服或延邊熟蕃,故整體從上到下整編較為順利,基本規整化。

(1)伍與什,為基本編伍單位,行軍、宿營時等為基本單元。

(2)隊,為基本遊弋單位(斥候除外)。

(3)都,為基本作戰單位,可布設鋒矢陣、魚鱗陣等基本作戰陣型,發揮騎軍獨特作戰效能。

(4)指揮,為基本戰術單位,可以都為單位,聚散成陣,執行正麵衝擊加側擊等較為複雜的騎軍戰術。

(5)、統製部,已可承擔為大軍前衛、騷擾糧道、追殺潰軍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任務,具備戰略能力。

(6)禦營騎軍行軍司,完全戰略能力部隊,具有多重戰略意義及能力。

三、紹宋中的兵種組成

1、傳統宋軍兵種組成

宋軍傳統上兵種有兩大類,即騎軍與步軍。

騎軍下分為槍騎(著鐵甲,非重騎)、弓騎(著皮甲)兩大類。

步軍下分為槍手、刀盾手、弓手、弩手四大類。

從《武經總要》前集卷2看,北宋時的軍訓隊列,一般都是槍刀居前,弓弩在後。這種隊列式是接近實戰要求的。南宋也有類似記載。名將吳璘的軍令規定:“逢敵欲戰,必成列為陣,甲軍弓、弩手並坐。視敵兵距陣約一百五十步,令神臂弓兵起立,先用箭約射之,箭之所至,可穿敵陣,即全軍俱發。敵兵距陣約百步,令平射弓兵起立,用箭約射如初,然後全陣俱發。或敵兵直犯拒馬,令甲軍槍手密依拒馬,枕槍攛刺。”由此可知,槍手緊靠陣前布設的拒馬之後,也無疑居於弓手和弩手之前,以便當敵騎衝陣之際,進行白刃戰。

2、紹宋禦營軍兵種組成

通過與金軍多年作戰,在實踐中宋軍摸索出了很多經驗,因金軍多使用重甲硬弓,於是針對性的重新配置了各軍兵種,設定如下:

步軍,設刀盾手,長槍手,長斧手,神臂弓手,弓手(重箭硬弓)。不再設一般意義上的步弓手與弩手。因神臂弓修理及生產限製,對兵種比例對比進行了優化(詳見後文),不複之前宋軍一都60-70均是弓弩手的情況。(宋仁宗時,尹洙說:“諸處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餘並係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盾)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係弩手”)

騎軍,設弓騎,突騎,甲騎,著重加強對甲騎部隊的建設,主要兵器也由統一製式長槍更換成了騎兵錘(骨朵)和可破甲的槊(鋒刃長而較長槍重)等,副兵器由刀劍更換為了鐧、鞭、短柄錘等重武器,弓騎部隊不再以弓為主要作戰武器,改為主要由蕃騎編成,並統一配矛用作格鬥武器。甲騎著全身甲,有身甲、披膊、臂護、垂緣、膝裙、兜鏊等,馬甲主要是護胸、護頸,不像鐵浮屠那樣全身馬甲;輕騎上隻有身甲為鐵製劄甲,其餘都為皮甲,蕃騎全身基本都是皮甲(除掩心、頭盔外)。而步軍中的騎卒多承擔斥候作用,一般上身著半身鐵甲,下身皮甲,馬著護頸,皮質胸鎧。

3、基層軍製與陣型編製

步軍以一大什為單位設立兵種,如左什為刀盾手,右什為神臂弓手等。一都2大什,一營5都,除親兵都外,共計8大什,一般2大什刀盾手,1大什長槍手,1大什長斧手,3大什弓手,1大什神臂弓手(射速較慢且修理不易,無法大規模配置)。外加親兵都與斥候隊的100餘名騎兵。作戰時一般2列刀盾手在拒馬後(如有時間設置拒馬),1列長槍手次之,1列長斧手次之,3列弓手次之,1列神臂弓手最後,可排出508的陣型正麵作戰。

進攻時,則長槍手在前,長斧手次之,1列刀盾手繼之。後方約50步外,1列刀盾手保護弓手掩護逐步向前推進。

攻城時以刀盾手為主,長槍手在城下列陣保護弓手掩護,並掩護大陣後投石機等器械。

神臂弓射程:《夢溪筆談》卷19說,這是“李定獻偏架弩,似弓,而施乾鐙,以鐙距地而張之,射三百步,能洞重劄,謂之神臂弓,最為利器。李定本黨項羌首,自投歸朝廷”。另一說則是由百姓李宏研製。神臂弓實際上也是一種弩,射程遠及二百四十多步,約合372米以上,“仍透穿榆木,沒半簳”,足見其勁利。“熙寧初,造神臂弓成”,宋神宗“禦延和殿臨閱,置鐵甲七十步,俾衛士射,未有中者”。宦官張若水“自請射,連中徹劄”。神臂弓不像床子弩那樣笨重,隻用一人發射,易於推廣,“施於軍事,實有奇功”。

騎軍以都為單位設立兵種,如一都甲騎,另一都為弓騎,一營甲騎中,仍有承擔外圍警戒、偵查任務的突騎(輕騎)一都。一營四都,或三都甲騎一都輕騎,或一都甲騎(親兵都)3都輕騎。

進攻時(騎兵隻有進攻,原地不動的騎兵還不如步兵),多以甲騎為前鋒,弓騎兵為兩翼或側後,突騎為中軍。甲騎陣型以4-8排(再厚了沒有意義)不等。後方五十步外為跟進掩護的輕騎、突騎。

附:宋軍步軍都以下編成:

——都(正副都頭各1人,轄2大什)共計105人

—————軍法官(將虞侯) 1人

—————左什(大什長由資深什長兼任) 51人

———————軍法押官 1人

———————什 10人

——————————伍 5人

—————————————兵士 1人

—————右什 51人

注:大什俗稱隊,長官稱什將,一般由資深什長兼任,下轄5什步卒。

宋軍騎軍都以下編成:

——都(正副都頭、掣旗各1人)共計65人

—————軍法官(虞侯2人) 2人

—————左隊(正副隊長各1人) 30人

—————————軍法押官 1人

—————————第一什(1什3伍) 9人

————————————伍 3人

———————————————兵士 1人

—————————第二什 9人

—————————第三什 9人

—————右隊 30人

四、紹宋禦營軍階級初探

宋軍傳統各軍種,自軍士到軍官,常有三級通稱。

一是將校,也叫軍校、列校、軍員、人員,其範圍包括從廂的都指揮使到都的副兵馬使、副都頭;二是節級,其範圍包括都的軍頭、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三是長行,即軍兵。

將校階級描寫較為清楚,也易推斷:

各行軍司都統,基本都加節度使銜。

統製官未詳寫,推測多加防禦使、團練使。

統領官不詳,此處不懂,待大佬考證。

營指揮至都頭一級,多半是以各校尉階分領,也就是書中類似於夏侯遠之類軍官,多以夏侯遠的任職,自指揮使至都頭(於親衛體係則是正將、準備將等),皆有可能。

第二部分:各軍詳細番號編製整理

一、禦營前軍行軍司(都統嶽飛)

人數: 45000人牲畜: 20000馬、4200騾

——直屬親軍統製部(張憲部,俗稱背嵬軍)約4600人約7500馬

—————親兵指揮(軍機、傳令) 300人 130馬

—————輜重營(5都步軍) 570人 50馬 210騾

—————第一將(正將、準備將、掣旗各1人) 370人 730馬 12騾

————————親兵隊 30人 60馬

————————火頭軍 12人 12馬12騾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第二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三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四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五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六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七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八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九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第十將 370人 730馬 12騾

——直屬輜重部(湯懷部,參軍6人,注1)約2200人 1200騾

—————直屬都(騎軍,管軍機、傳令) 65人 130馬

—————輜重第一營(民夫營,管糧草轉運) 360人 50馬160騾

—————輜重第二營(民夫營,管糧草轉運) 360人 50馬160騾

—————輜重第三營(鐵匠營,管器械打造) 360人 50馬160騾

—————輜重第四營(鐵匠營,管器械打造) 360人 50馬160騾

—————輜重第五營(工匠營,管攻守戰具) 360人 50馬160騾

—————輜重第六營(工匠營,管攻守戰具) 360人 50馬160騾

——選鋒軍(斥候,俗稱踏白軍,1人3馬,注2)約1000人約3000馬

—————選鋒第一營(突騎) 310人 930馬

—————選鋒第二營(突騎) 310人 930馬

—————選鋒第三營(突騎) 310人 930馬

——軍法處(正副參議官帶3參軍,注3)約840人 210馬210騾

—————進士都4 420人 420馬420騾

—————軍法都4(甲士) 420人

——第一統製部(副都統王貴本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親兵營(騎兵都、重步都居多) 315人 320馬10騾

————————直屬隊(掌軍機、傳令等,騎兵) 30人 60馬

————————火頭軍 10人 10騾

————————騎兵都(中裝甲騎) 65人 130馬

————————步軍都(甲士) 210人

————————步軍都(甲士) 210人

—————輜重營(參軍1-2人,掌3都輔兵,注5) 360人 60馬 160騾

————————直屬大什(屬官分掌糧草、軍械等) 30人 60馬

————————火頭軍 10人 10騾

————————輔兵都3 105人 50騾

—————斥候都(騎兵) 65人 130馬

—————步軍一營(正副指揮各1人,注6) 535人 190馬 10騾

————————親兵都(騎兵) 65人 130馬

————————火頭軍 10人 10騾

————————斥候隊(騎兵) 30人 60馬

————————軍法隊(承勾、副承勾帶8人) 10人

————————步軍都4(正副都頭各1人) 105人

—————步軍二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 535人 60馬

—————步軍三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 535人 60馬

—————步軍四營(正副指揮各1人,轄5都) 535人 60馬

—————步軍x營(各統製部大小不等,轄4營—6營) 535人 60馬

—————步軍x營(各統製部大小不等,轄4營—6營) 535人 60馬

——第二統製部(李逵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三統製部(黃佐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四統製部(姚政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五統製部(龐榮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第六統製部(李山部)約2250-3300人約700馬210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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