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 詭異失蹤案10(2 / 2)

小李湊過去一看,應該是有人用二月十一日的日曆紙寫了這句話,這種日曆本紙張都很薄,圓珠筆透過上一頁留下了痕跡。

那痕跡並不是完整的一句話,若隱若現,但許天隻根據能看出來的筆畫,便拚湊出了最有可能的一句話。

小李也不由佩服。

兩人忙把撕掉的這些都查了一遍,大概有十幾處,隻有兩處留下了痕跡。

小李把日曆本掛回去,又拿著筆做示範,“留下痕跡的應該是在牆上直接寫了,然後把這一頁撕下來。其他的是把紙撕下來再寫,所以沒有任何痕跡。可惜了,案發那天的應該是撕下來再寫的。”

許天也歎口氣,“是啊,如果也留下筆跡就好了,不過就算沒有,咱們也可以知道崔東鳳給方小玉留了言,方小玉可沒說這事啊。”

兩人雄赳赳氣昂昂回了刑偵隊,到隊裡已經晚上十點了,好幾個人趴桌睡著,寧越見這麼熬著不是辦法,再說也不可能半夜去查,乾脆讓他們先回去休息。

見許天跟小李回來,他忙道:“太晚了,趕緊回去睡吧。”

許天把裝在證物袋裡的日曆本遞過去,興奮道:“寧隊,我跟小李不虛此行。”

小李馬上驕傲道:“沒錯,不虛此行!”

寧越雖然壓力大,但還是被兩人逗樂,他接過袋子,笑道:“喲,看

來這是有發現!行啊,立功了!”

許天也不是第一次發現線索,她到底穩重些,小李那嘴角根本壓都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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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東聽到動靜,過來逗他,“立什麼功了?看你這樣子我還以為案子偵破了,崔東鳳被你找回來了?”

小李忙擺手:“沒有沒有!就是一點小線索,而且是小許發現的。”

寧越看完日曆本和許天的分析,卻瞪了胡東一眼,“你看看!”

胡東看完傻了,解釋道:“一本日曆,我們就掃了眼,見沒寫著字,沒彆的痕跡也就完了,真沒認真看,那個位置也不可能留下腳印跟指紋,疏忽了。”

小廖本想回宿舍眯一會兒,這時也過來正色道:“小許,之前是我太托大了,沒想到還真有遺漏。”

許天也不是得理不饒人的,都是凡人,誰工作難免都會有失誤,更何況是這種不能量化的偵查工作,案子移交前為什麼要一遍遍不厭其煩地查證,就是怕有遺漏啊。

她大方道:“沒事,你也不是故意的,我們還是專注案子吧。寧隊,除了日曆,我還有個想法。”

寧越笑道:“說吧,大家都聽著呢。”他看大家的表情就知道以後許天的話在刑偵隊會越來越有分量。

隻聽許天道:“我覺得方小玉還有隱瞞,崔東鳳並不是個蠢人,她睡覺是有多死,才能對家裡發生的事毫無覺察?”

寧越皺眉:“你覺得她也被下了藥?”

“可老楊能越過方小玉給崔東鳳下藥嗎?”

胡東愣住:“你是說方小玉給崔東鳳下藥?那這個婆婆也太不是東西了,不是說她們兩個關係很好嗎?”

結婚早的小廖突然來了句:“其實婆媳關係如何隻有自己家裡人才清楚,彆人隻是看個表麵,不過如果方小玉能鼓動崔東鳳去鄭小冬家,兩個人關係應該沒壞到下藥的地步吧。”

許天剛想說什麼,寧越道:“彆瞎猜了,去問問正主就知道了,看來咱們還是低估了方小玉,她可能還沒交代清楚!”

這次許天不是旁聽,她直接跟著寧越進了審訊室。

不過方小玉看到證物袋裡的日曆隻是驚訝:“這是我家的嗎?這也成了證物?能證明什麼?”

許天道:“崔東鳳喜歡用日曆紙寫便箋給你對嗎?”

“啊?什麼便簽?”

寧越解釋:“就是留言。”

他說著拿出日曆本,翻到二月十二號那天,“這是你兒媳婦要去商場排隊買東西,告訴你她不吃飯。這些被撕掉的應該都是給你留的言,案發那天的日曆也被撕掉了,那天她在日曆紙上寫了什麼?”

方小玉驚訝道:“你們猜得沒錯,我們確實喜歡撕日曆紙寫字,小寶爸又不在,家裡沒個文化人,我們也沒什麼便簽,就用這個寫完就扔也不浪費。我也寫過,小崔也寫過,有幾次她不撕下來就寫,那筆能透過好幾頁,我還說她了,她就賭氣說要買個筆記本,隨便撕著玩,不過後來她又說還不如買口紅,我就說彆打扮得不二不四,她就不高興了,筆記本也沒買。”

她說著指指那個日曆本,“所以我們就一直用這東西傳話,有時候她回家,我去買菜,或是帶孩子出去玩了,寫個留言挺方便的。不過那天我可沒收到她的留言條,真的,我發誓。”

許天聽出端倪,“方阿姨,我看你們關係也不怎麼好吧,你兒媳婦隻說要買口紅,你居然說她不二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