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沈寶蘭和周書桓離婚2(1 / 2)

“我可以把財產分你一半,周富的撫養權也給你。”

聽到周書桓的話,沈寶蘭回以冷笑,“周書桓,老虎不發威,你當老娘是病貓是吧?老娘辛辛苦苦給你生兒子,伺候你全家老小,你可倒好,發達了就翻臉不認人,還找外人來陷害老娘,你良心是被狗吃了嗎?”

“我告訴你,給你留兩成已經是老娘仁至義儘了,你彆不知好歹逼老娘去告你!”

沈寶蘭對周書桓恨之入骨,周書桓對她又何嘗不是滿腔的忿怒和埋怨。

“是,我無情無義,可那也是被你逼的!沈寶蘭,咱倆結婚這麼多年,你惹了多少禍,恐怕你自己都數不清楚了吧?”

“我好不容易翻身,掙了點錢,可你呢?放著好日子不過,作天作地,要不是喬雅幫我,電子廠早就倒閉了!你以為你還有機會坐在這跟我分財產嗎?”

沈寶蘭向來是無理也要爭三分的人,自然不會承認自己有錯。

“你自己管不住褲襠,少賴老娘頭上!當初我就懷疑你跟她有一腿,你當是要是痛快承認了,也就沒今天這事了。”

“你不就貪圖她年輕漂亮,行,我成全你們,兩百萬,外加電子廠30%的股份,車房我要一半,一分都不能少,否則咱們就上法庭,讓法官判!不過你得想好了,真上了法庭,你跟賤貨的那點事可就瞞不住了。”

這段時間裡,高華良表麵穩住喬雅,暗地裡卻幫著沈寶蘭找律師調查周書桓的個人財產狀況,又找私家偵探收集周書桓出軌的證據。

而周書桓之所以陷入這麼被動的局麵,一方麵是他小瞧了沈寶蘭,認為對方一個農村女人,掀不起什麼浪花,另一方麵則是低估了高華良的貪婪。

說到底,還是他自身不正,如果一開始就願意平分財產,沈寶蘭未必不會同意離婚。

從頭到尾,沈寶蘭舍不得的隻是錢,而不是他這個人。

見硬的不行,周書桓又示弱,“沈寶蘭,是我對不起你,但你也毀了我。如果當初不是你一心算計,我根本不會娶你。”

“我如果沒有娶你,我早就發達了,過得不知道多幸福。我的一生,都被你的自私自利給毀掉了,這筆帳又怎麼算?”

其他人聽到這番話,還以為周書桓是後悔跟沈寶蘭結婚。

但沈寶蘭卻聽懂了,她震驚的看著周書桓:“你都知道了?”

“是,我早就知道了。你恨我背叛你,我又何嘗不恨你的從中作梗,破壞我原本的婚姻!”

沈寶蘭並不為自己的行為有分毫內疚或者心虛。

一如當年,她將沈明珠推給短命的裴颺時,同樣不覺得自己有錯。

人不為已天誅地滅。

老天爺給她托了夢,她就該利用起來過好日子,彆人的死活,關她什麼事?

要怪就怪她們自己倒黴。

“周書桓,你彆跟我扯東扯西的,要麼痛快給錢,要麼咱們上法庭,你看著辦吧。”

眼見沈寶蘭不講情麵,周書桓也不再多說,將一切交給律師去辦。

經過雙方長達數個小時的協商、談判。

最終約定,沈寶蘭放棄電子廠的股份,周書桓一次性支付她五百萬現金,外加奉城的彆墅、影像店的鋪子和家屬院的房子。

高華良經營的那家新潮影像店,並不是租的,而是周書桓花二十萬買下來的。

除此外,小兒子周富的撫養權,周書桓也沒要。

周富跟沈寶蘭長得很像。

他厭惡沈寶蘭,連帶對這個兒子也喜歡不起來。

五百萬對周書桓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他需要時間籌備,雙方約定一個星期後在奉城民政局門口見。

這個年代沒有離婚冷靜期,隻要雙方簽妥離婚協議,當天就能辦離婚手續。

“什麼?五百萬?她怎麼不去搶?”

當從電話裡聽到沈寶蘭獅子大開口要走了五百萬,還有奉城的彆墅和鋪子,喬雅肺都要氣炸了。

電子廠雖然估值過千萬,可那畢竟隻是一個虛擬數值,看不見花不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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