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之後,他摸了把眼淚,笑著說道:“好歌當配好酒,痛快!”
辛曉安說道:“曉波,你喝得太多了。”
楚狂徒的真名叫做楚曉波,在這句話裡,辛曉安的聲音透出罕見的溫柔。
“沒有…”
楚狂徒矢口否認,梗著脖子說道:“這點啤酒算什麼,毛毛雨而已!”
他抓著羅凱問道:“你剛才唱的歌詞裡有句抱著吉他的姑娘,她是誰?”
楚狂徒不認為這句歌詞是羅凱隨便編出來的。
他也不相信。
莫藍歪了歪腦袋,看著羅凱的眼眸裡透出幾分好奇,顯然也想知道。
羅凱沉默了片刻,說道:“孩子他娘。”
“哈哈哈!”
楚狂徒頓時大笑,結果又把眼淚給笑出來了:“你可真會開玩笑!”
其實羅凱很想告訴他,自己沒有開玩笑。
他唱這首歌,確實想起了妞妞的媽媽,那位初見時抱著吉他的姑娘。
人生若隻如初見啊。
楚狂徒沒當真,說道:“我們再喝兩瓶!”
辛曉安嗔道:“夠了,還喝什麼酒!羅凱,我們出去吃飯,我肚子餓了。”
說著她率先往外走,莫藍和張鳴遠跟著起身。
羅凱放下吉他,對拿著紙巾擦臉的楚狂徒說道:“楚哥,我們也走吧。”
楚狂徒將濕漉漉的紙巾捏成一團丟掉,他長呼了一口酒氣,眼睛直勾勾地看著羅凱,壓低聲音說道:“老弟,這首歌賣給我怎麼樣?多少錢你隻管說!”
羅凱愣了愣,他是真沒有想到楚狂徒要買這首歌。
想了想,羅凱說道:“談錢俗了,楚哥,既然你喜歡這首歌,我送給你。”
羅凱不會隨隨便便地將作品送給彆人,但他同時是個恩怨分明的人。
楚狂徒上次幫過羅凱,雖然他自己可能根本不在意,但羅凱沒有忘記,現在正好還上了這份人情。
最重要的是,羅凱也很欣賞楚狂徒,這位恃才傲物、風流不羈的天才作家或許有種種的缺點,但無疑是位極好的朋友。
跟他這樣的人交朋友,不用擔心被算計、被出賣,因為他有自己的驕傲。
如果這份驕傲沒了,他基本上就算是死了。
所以楚狂徒也不可能白要羅凱的歌。
“哈哈哈…”
他大笑道:“是我俗了,那我就不跟你說謝謝了!”
羅凱痛快:“回頭我把曲譜給你。”
楚狂徒用力拍了拍羅凱的肩膀:“走,我們到外麵繼續喝酒,不醉不歸!”
不醉不歸?
羅凱汗了一把,這位真是好酒啊,無愧為酒鬼之名。
晚餐是在外間的小餐廳裡吃的,這家私人會館的主廚據說是出身廚師世家,祖上在皇宮裡當過禦廚,幾道菜將“色香味”三個字基本上做到了極致。
席上,楚狂徒換喝紅酒,羅凱依舊還是啤酒,沒有真的陪他來個不醉不歸,倒是辛曉安、莫藍和張鳴遠各自倒了一杯紅酒慢慢品著。
席間的氣氛還是很融洽的,楚狂徒自飲自酌狂態儘斂,也不再肆無忌憚地胡侃亂吹,話語少了但多了幾分風趣,倒是顯出作家文人的儒雅氣息。
但他喝的酒一點都不少,隻是眼睛越喝越迷惘。
辛曉安也跟莫藍和張鳴遠聊,說的都是圈內的那點事。
而羅凱吃得多說得上,基本上不亂插話,倒是聽了不少趣聞軼事。
這場飯局到晚上8點才結束,楚狂徒喝了兩瓶多的紅酒,然後真的喝醉了。
說著彆人聽不懂的胡話。
辛曉安叫來服務員將他送去客房休息,然後對羅凱說道:“你住哪裡?我讓小高送你回去。”
羅凱連忙說道:“不用麻煩,我讓彆人來接我吧。”
辛曉安沒有勉強,說道:“那行。”
羅凱向張鳴遠伸出了手:“鳴遠哥,再見。”
張鳴遠跟他握了握:“再見。”
羅凱又衝著莫藍點了點頭。
莫藍微笑。
---------------
注:《安和橋》,作詞/曲:宋冬野,照例先送上兩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