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歐娜沒有廢話,直奔主題,要知道谘詢律師,可是按小時收費的。
“你的父母還健在麼?”女律師問道。
“母親還在,父親失蹤,但應該已經去世了。”菲歐娜說道。
“你的父母不稱職?”女律師繼續問道。
“非常的不稱職。”維羅妮卡說道。
“好吧,簡單來說,你的訴求就是想撤銷你父母的家長監護權,由你這個長姐,成為幾個孩子的合法監護人?”女律師言簡意賅的總結道。
“一共五個孩子。”菲歐娜說道。
六個孩子裡,隻有菲歐娜一個人成年了,除了菲歐娜,年齡最大的利普,今年也才十七歲。
“哇哦,這個數量...很多的孩子呢。”女律師被孩子的數量嚇了一跳。
“那麼,你們知道的,法律對監護權的規定,非常的嚴格,首先,你要拿出能夠證明父母不稱職的證據,你手上有資料麼?”女律師問道。
“我已經整理好了。”菲歐娜從包裡掏出一本厚厚的文件夾,她事先已經了解過了需要求的東西,在來之前就準備好了。
“很好,讓我看看。”女律師拿過文件夾,看了一下。
“看來你的母親,莫比卡是吧,在幾年前離開了。”女律師說道。
“準確來說,準確來說是二十五個月半。”菲歐娜說道。
“所以,她現在回來了。”女律師問道。
“算是吧。”菲歐娜點頭。
“而你的父親弗蘭克·加拉格,哇哦,他的資料可是真夠...勁爆,他現在則是失蹤了,和你的母親莫妮卡一樣,離開了是吧。”女律師說道。
“不,老爹不一樣,他不是離開,而是得了癌症,不想讓我們擔心才...”菲歐娜說道。
“好的,我了解了。”女律師點頭。
“你提供的資料非常充分,足夠滿足第一個條件,那麼,你達到能夠養活一個六口之家的最低的聯邦貧困工資線了麼?”女律師問道。
“那是多少錢?”維羅妮卡問道。
“五個孩子的話,差不多是一年三萬美金上下。”女律師心裡計算了一下說道。
類似關於撫養和監護權之類的糾紛,最重要的判定標準就是收入,沒有足夠的收入,你怎麼可能養活孩子。
就好似夫妻離婚,明明是妻子出軌才導致的離婚,但在法庭上,法官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時,看的可不是誰出軌,而是看雙方的收入,要是男方的收入不夠,依然會把孩子判給出軌的女方撫養,其他的事情,不在法官考慮範圍之內。
“三萬...”菲歐娜和維羅妮卡對視一眼,這錢準確來說,並不算多,畢竟是最低的聯邦貧困工資線。
一年三萬,平均下來一個月就是兩千五,要是有正式工作收入的話,還是能賺到的,但問題是菲歐娜沒有正式工作,一直靠打零工祝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