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還有王法麼!(2 / 2)

大宋最狠暴君 天煌貴胄 3625 字 11個月前

渣某庸筆下的丐幫並不是杜撰出來的,而是真實存在的!

當然,丐幫團夥的大頭子並不叫幫主,而是叫做“團頭”或者“丐頭”,平日裡向手下的乞丐們收取“日頭錢”,等到雨雪天氣要不到東西了,團頭就自己拿出些糧食來熬成粥,養活著手下的乞丐。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團頭手裡還真就有一根類似於打狗棒的東西——“丐頭必有杆子以為證,如官吏之印信然”,“丐頭之有杆子,為其統治權之所在,彼中人違反法律,則以此杆懲治之,雖撻死,無怨言”。

上輩子的時候,趙桓還曾在《今古奇觀》之中看到一篇《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的故事,說的就是南宋時候,臨安城中有一個七代相傳的丐幫幫主,姓金,名老大,住的有好房子,種的有好田園,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倒也真是家有餘糧,袋有餘錢,放債使婢。

這幾乎就是最早的贅婿文——窮逼書生莫稽娶了前任丐幫幫主之女金玉奴,宴客的時候被人嘲笑,覺得丟臉之後在金玉奴的幫助下考取功名。

然後官老爺莫稽就嫌自己的妻子出身低微,丟了自己的人,乾脆借著賞月的名頭把老婆推河裡去了。

再然後,金玉奴被一個大官救起並且收為義女,這個大官又把金玉奴許配給了莫稽,而金玉奴居然和莫稽又重歸於好……

無恥是真無恥,不要臉是真不要臉。

但是不管怎麼說,從《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裡也能看到當時丐幫的一些情況。

然而那些無恥文人絕對不會在書裡麵描寫的實際情況是,丐幫不僅僅從事要飯這個職業,同時還更多的兼任了采生折割的行當——

跟最早是因為迷信而殘害人的生命,取其眼耳口鼻肺腑等製成藥材不同,在巫蠱迷信風潮漸漸淡化後,采生折割已經變成了其字麵意思:

“采“就是收集、采取,“生“就是小孩,“折割“就是刀砍斧削。所謂以“采生折割“,就是人為地用殘害身體的方式製造一些殘廢甚至“怪物“,以此博取路人的同情,獲得人們施舍的錢財,而這些孩子,通常都是拐賣或者搶奪而來的。

《清碑類鈔》上就記載過此類事件,說是乾隆年間蘇州集市上來了個乞丐,帶著個狗熊,這狗熊會寫字,但不會說話,寫一幅字要100錢,一時間求字者絡繹不絕。後來有一天乞丐出門了,人們又來求字,這個狗熊就在紙上寫:“我長沙鄉訓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時被此丐與其夥捉我去,先以啞藥灌我,遂不能言。……即殺狗熊,剝其皮,包於我身,人血狗血相膠粘,永不脫,用鐵鏈鎖以騙人,今賺錢數萬貫矣。“

早就見識過這些的趙桓絕不相信渣某庸筆下大仁大義的丐幫在現實中也是多麼大仁大義。

跟他那個愛情比一條腿更重要的表外甥女瓊瑤一樣,黑了朱重八、鳩摩智和尹誌平的渣某庸也是個三觀不正的貨色!

也正是因為如此,趙桓才會在看到那個小乞兒的第一時間就選擇了封鎖城門並且調兵前來——

不想乾活想當乞丐本身就是罪過,現在居然連采生折割這種勾當都乾得出來,那還有王法麼!

“還有王法麼!”

小乞兒身邊的一個漢子滿臉激動的叫道:“這開封府須不是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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