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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得知民間也想自發的辦報紙的時候,開封府知府王時雍的第一反應就是把這事兒推給禮部。或者隨便推給哪個部門都行,反正不是讓開封府管這攤子破事兒就行。
而禮部尚書方子安的第一反應則是推給國子監或者戶部,實在不行的話就交給中書省也行,最好能直接推給官家親自處理。
倒也不是朝堂上的這些大佬們太懶——
能從靖康元年之後留在朝堂上,而且能走上高位的,這些大佬們有一個算一個,就沒有一個懶的。但是這話又說回來了,再勤快的大佬,也抗不住各自管著的那一攤子破事兒太多!
現在光是自己部門的改製就壓得所有人都喘不過氣來,現在又要多了管理報社的職責?所以就沒人想接手這種破事兒,最後還是趙桓強行把這種事兒壓到了禮部身上。
然後禮部就本著一隻羊是趕,兩隻羊也是放的態度,在臨時定下了幾條諸名不許抹黑官家、不許抹黑朝堂、自負盈虧的規矩之後就開放了報紙的申辦條件。
再然後,任憑趙桓想破了腦袋也沒有想到,大宋的這些書生們到底有多會玩——
生員不許議政?根據大宋律對於議政的規定,議政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生員聚集在一起議論朝政,另一種是將文章寫成奏疏的形式遞到朝堂上。
所以,這些生員們就驚喜的發現,隨便自己怎麼寫文章,反正隻要不把文章遞交到朝堂上就不算議政。在報紙上抨擊朝廷,針砭時弊也不算紮堆議論,自然也不算議政。
如此一來,這些生員們就陷入了一場狂歡——紮堆討論也好,把文章遞到朝堂上也罷,這兩種形式無論哪種都隻是小範圍傳播,又哪裡比得上寫文章投給報社?
哪怕幾十篇文章裡麵隻有一篇被刊登出來,那也是一朝成名天下名了!
然後這些讀書人還特麼無師自通的學會了筆名這種玩法。
報紙上寫文章是不能抹黑官家,不能抹黑朝廷,但是如實的發表自己的看法總是允許的吧?
大不了就把語氣收斂一點兒,再隨便再弄個假名出來,隻針對朝政或者地方上的問題,不牽扯官家和朝堂不就行了?
如果還是不行,那就先在文章裡把官家誇上一遍,然後再指名道姓的說某個官員是傻逼,他的政策有問題? 抨擊這種蒙蔽聖聽的奸佞小人,這樣兒就不能算是抹黑朝堂了。
根據皇城司報上來的消息來看,僅僅隻是國子監裡的那些書生? 平均每個人就擁有三到五個筆名? 甚至有的人擁有十幾個筆名。
大概就是寫一篇文章就換一個筆名的那種? 頗有一種你抓周樹人跟我魯迅有什麼關係的意思。
這些人甚至都不在意自己寫的文章到底能不能發表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