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背上旳傷口經過簡單包紮已經不礙事,眼下三仙堂裡,裡外都是特警和當地安全局的專家成員。
沒人能在這種情況下搞事情。
更不可能偷襲到林默。
搜查三仙堂的事情林默不摻和,他主要負責審問。
屍仙又跑了。
這家夥是真的能跑,之前在向鑫家裡的時候溜的就非常快,這次也一樣,隻要看到苗頭不對立刻就跑,丁點猶豫都沒有。
和泥鰍一樣。
所以要弄清楚對方有可能逃到什麼地方,隻能從這雙子仙身上想辦法。
入夢之後,林默見到了雙子仙。
對方半個身子隱藏在黑暗中,兩個畸形的腦袋扭動著,臉上泛出惡毒和仇恨,但又無可奈何的表情。
“你不用這麼看我,是你們自己辦事不地道,壞事做儘。我知道你在外麵的身體是活著的,雖然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的,但估摸你對那個身體挺重視,所以,識相的就配合我,不然真給你磨成粉。”
這是赤裸裸的威脅。
但對雙子仙這種邪門怪物還真得用這種簡單直接的法子。
林默也很好奇。
對方明明可以徹底舍棄那個半死不活的身體,但偏偏不這麼乾,林默由此判斷雙子仙對那個身體非常在意。
也不排除那個身體是對方的命門。
甚至可能滅掉了那個身體,噩夢世界的雙子仙也會消亡。
不然,這貨乾嘛不跑?
還彆說,這種可能性非常大。
“林默,咱們井水不犯河水,你何必苦苦相逼。”雙子仙中的大腦袋開口說道,語氣裡帶著一絲憤恨。
“井水不犯河水?你跟我搞笑是吧,醫院裡設計埋伏我的事兒你怎麼解釋?”林默說的是屍語者那檔子事兒,對方明顯是故意殺了女護士,由此引自己入甕。
隻是對方技不如人,或者說太小瞧自己了,屬於主動送人頭的類型。
但拋開結果談動機。
對方沒安好心這一點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雙子仙一時語噻。
“那,那不關我的事,是屍仙,我勸過它, 讓它彆招惹你, 因為, 你背後還有另外一個‘他’,我勸過它,可屍仙不聽, 這個混蛋,惹出了亂子, 關鍵時候溜的比兔子還快。”
雙子仙提到屍仙, 立刻是破口大罵。
說對方不夠朋友, 不講義氣。
林默一笑:“顯然它這麼不夠朋友,那你就先和我說說它吧, 這個屍仙的底細。”
雙子仙還真說了。
它也是沒法子了,雖說它和屍仙已經認識上百年,已經是摯愛親朋手足兄弟, 可兄弟, 不就是拿來出賣的麼?
“大概是一百二十年前我見到它, 它來大仙廟, 我倆心有靈犀,一下子就對上眼了。”
“我和它, 都是求長生的。”
“但是長生之路不一樣,我是靠吸食活人精魄神魂,維持肉身不死;而它是用奪舍換體, 無限輪回,隻能說是路數不同, 歸根結底隻是為了活著長久。”
林默這個時候打斷了一下。
“你們乾嘛非要求現實世界中的長生?”
言外之意,躲在噩夢世界裡不也一樣。
屍仙不斷變成彆人, 奪舍重生,這還能理解可以體驗人生樂趣, 但雙子仙完全沒必要啊,這貨在現實世界裡完全就是一個‘癱瘓’。
這種人生,何求長久?
“你不懂!”雙子仙一臉不屑,仿佛林默是個沒上過學的文盲。
不過可能是反應過來,自己現在的命掐在對方手上,所以立刻語氣緩和了一下,解釋道:“是這樣, 當初我生活的年代,噩夢之境少之又少,很稀缺,當然得把眼光放在現實當中, 那時候我讀了不少以前的典籍,以佛道為主,那時候也沒啥娛樂活動,結果就沉迷那些神仙鬼怪的無法自拔。”
“然後呢?”
“然後就覺得那些書本裡說的是真的,這世上真有神佛,真有永生之道,仙術道法,我就自個研究,還彆說,真研究出來一些門道。”
林默冷笑一聲:“殺人奪魂,為自己續命?”
“我們也不想啊。”這時候小腦袋有些不服氣的說話了:“書上說,修煉要天地靈氣,日月精華,我們也想吸收啊,可根本沒有那東西。後來知道,那都是古代的混賬窮書生胡扯出來的東西, 是意淫的玩意兒,都是放他娘的狗臭屁。對了,還有什麼煉丹術, 我們一開始還能動彈,吃了那些狗屁丹藥,差一點要了我們的命,雖然保住了一條命,結果整個人也都癱著動不了了。”
說到這裡,林默差點笑出聲來。
古代的時候,還真是這樣。
封建迷信害死人啊。
那時候就有不少皇帝是因為迷戀長生,吃了江湖騙子煉製的丹藥,然後身體中毒,每況愈下,最後身亡。
實際上就是吃那些丹藥吃死的。
沒想到這雙子仙過去也是古代‘仙俠’的鐵粉。
仙俠故事是編造的,但噩夢卻是真的。
“後來,莪們無意間接觸到噩夢之境,經過多年研究,這才結合道經中深奧的天地法則,創立了我們的長生之道。”
“就是這個法子稍微有一點缺德,可也沒法子,這世上就是強者生,弱者死。就像是現在,我們倆實際上不想說這些,但還是說了,就是因為被你拿捏住了,不得不說。”
林默說真看不出來,你們長的這麼磕磣,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級知識分子。
“至於屍仙,它和我路數不一樣,它能模仿彆人,模仿成功之後,就殺人奪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殺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兒了?”林默問。
屍仙殺了向鑫一家三口人,這個事兒,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這家夥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兒我真不知道。”
林默沒有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對方可能真不知道。
隻要想想就知道,那屍仙能毫不猶豫的丟下這雙子仙不管,那就說明根本不會在意對方的死活。
這種詭異之物,在過去三百年的時間裡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奪取普通人的記憶,讓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對方隻要還占據著向鑫的身體,那就隨時有被發現的可能性。
現在鋪天蓋地的攝像頭,人臉識彆,交通場站的把控,對方能逃離落雁市的概率並不大。
眼下隻能繼續等消息。
“對了,那屍仙為什麼會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這個事情。
這個問題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體對屍仙不那麼重要,對方有可能會舍棄身體,逃入噩夢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體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斷的,對屍仙很重要,那對方就不太可能輕易舍棄。
這麼一來,抓到屍仙的把握也就更大。
關於這個問題,雙子仙知道一些。
“我選擇奪魂的目標是有根據的,不是瞎選的,那都是從道經裡學到的之事,結合這些年的經驗,你想想,過去來大仙廟求卦問命的人有多少,但我也不是逮一個殺一個,一百個人裡,能碰到一個合適的就不錯了。屍仙那邊也一樣,向鑫的命數和它契合,就像是一個人吃東西,喜歡特定的口味,向鑫就是屍仙最喜歡的那種。”
這個解釋林默能聽得懂。
雙子仙和屍仙是把人當做食物了。
可站在它們的角度,還真是這樣,就如同人去海鮮酒樓,會對著魚缸裡的魚品頭論足,最後選一個順眼的撈出來下鍋一樣。
林默笑了笑:“說到這個事兒,我很想知道五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最好給我一五一十的說清楚,不然,還是會把你挫骨揚灰。”
雙子仙兩張臉上都是表情一滯。
小腦袋扭頭看大腦袋,大腦袋也看小腦袋。
兩個腦袋交換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