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聽到這樣的話,這些不請自來的記者就會識趣地退開,畢竟耽誤了一秒,說不定就是一條人命。可是今天,得到了一條消息的記者們像是打了興奮劑一樣,話筒恨不得伸到他的嘴巴裡。
“人偶先生,聽說您至今未婚,是因為曾經的愛人和您分手了,是嗎?”
一個忽然抬高的聲音像是尖銳的刺,在他平穩跳動的心上戳了一下。
綠穀出久的手指猛地彈了彈,臉上卻沒有帶出一絲情緒。
“人偶先生,聽說您曾經有一個女朋友,您是否因為和她分手後念念不忘,所以才一直單身的呢?”記者還在不依不撓地追問。
幾乎不需要思考,綠穀出久很自然地回答道:“並不是,我沒有女朋友,請不要聽信流言。如果各位繼續造謠,後果自負。”
一貫溫和的英雄少有的強硬起來,逼人的氣勢駭得人群不由自主地後退。抓住一個空隙,綠穀出久迅速脫身。
他也並不是完全撒謊,剛剛確實接到了警局打來的電話,有一個案子需要他們過去幫忙。和他一起的,還有曾經的同學,現在的NO.3英雄,焦凍。
他也至今未婚,隻不過,他是因為和自家父親做鬥爭,寧可單著也絕對不按照父親的要求結婚。
等到兩人忙完,已經臨近深夜。街道上人煙稀少,有的窗戶還亮著燈。
反正回家也沒人,他們乾脆約在了小酒館喝一杯。
“……呐,記者說的,是那天的女孩子嗎?”轟焦凍突然問道。
綠穀出久一愣,片刻後才點頭。
“已經二十年了吧,還沒有忘記嗎?”轟焦凍抿了一口酒液,臉上有微醺的紅色。
向來寡言的他,若不是喝醉了,恐怕不會這樣說話。可惜,雖然想要安慰同伴,但也說不出什麼動聽的話來。
綠穀出久笑了笑,沒有回答。
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是他永刻在骨血裡的回憶,怎麼能夠忘記。
“那你後悔嗎?”轟焦凍垂著眼皮,腦海中不自覺地想起了二十年前,他們在病房裡分手的場景,“明明是互相愛著對方的吧,後悔的話,把她追回來不就好了嗎。”
綠穀出久把酒杯從他手裡拿下:“你喝醉了,轟君。不過……我不後悔。”
將迷迷糊糊的同伴交給來接他的事務所的同事,綠穀出久穿好外套,朝著自己已經走過無數次的道路而去。
這時一間普通的小區,沒什麼特色。但是裡麵住著一個特殊的人,一個他放在心上的人。
昏暗的房間裡,女人安靜地睡著,嘴角還帶著笑容,顯然生活幸福如意。她的腰上環繞著一雙手臂,丈夫安靜地將她抱在了懷裡。
綠穀出久站在對麵的樓頂,憑借良好的視力,透過沒有拉緊的窗簾,遠遠地看了她一眼。
真好,今天的她,也依然是幸福的。
十四年前,她結婚了。他沒有來,那時他在一場特大火災裡營救幸存者。
十二年前,她懷孕了。分娩的時候,他沒有來,那時他在和敵人對峙。
六年前,她再次懷孕。難產的時候,他沒有來,那時他在森林裡追擊通緝犯。
——所以,他為什麼後悔?
他憑什麼後悔?
這是他自己選擇的道路,他所能做的,隻有不再打擾。
“晚安。”
聲音飄散在空中,綠穀出久腳步沉穩地朝居住的地方走去。
那不是家。
那隻是一個睡覺的地方。
年少時候做的一場美夢,如今已經徹底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