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2 / 2)

人魚誘捕守則 鬆喬 7419 字 4個月前

“好的,謝謝。”

一路上,裴樂看見不少街道被紅線封了起來,每隔一個路口就站著兩個軍人。

裴樂懷疑,估計基地中的半個軍隊都出動了。

她心想:或許明天在家裡要多屯一些食物?

就在裴樂即將到達家門口的時候,昏黃的路燈下,一個蜷縮在街邊的身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她有些驚奇,現在基本上都沒有流浪漢的存在了。

畢竟,人力是非常寶貴的資源,隻要不是自願的,基本的衣食住行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哪怕是精神病,此刻也應該在醫院,而不是在路麵。

想到這,裴樂沒有打算搭理這個‘流浪漢’的打算。

因為道路狹窄問題,她不得已地靠近了‘流浪漢’。

對方穿著一身臟兮兮的衣服,可能是經曆了什麼變故,也可能是單純的愛好,不管怎麼說,裴樂都沒有興趣去了解。

就在她離對方不足二十公分的時候,腳上驟然傳來的溫熱讓裴樂心下一驚。

她被抓住了腳踝!

裴樂猛地一低頭。

對方看體型應該是個男人,而且比她高大,也就意味著在赤手空拳的情況下,身為缺乏鍛煉的女性是打不過男人的。

裴樂飛快地在心裡盤算。

而且現在情況,就算要報警估計也來不及。

隻見流浪漢緩緩抬頭,露出裴樂熟悉的麵孔——鬱良才。

此時的他異常狼狽,頭發像雞窩一樣淩亂,臉上帶著擦傷,還有混著不知道是眼淚

還是鼻涕的液體(),眼神流露出來的是駭人的絕望。

裴樂姐……他哽咽地開口。

認出此人?(),裴樂才在心底稍微鬆了一口氣。

“你怎麼了?”她儘量以一種溫和的語氣問道。

鬱良才嘴唇翕動,但半天說不出話來,最後挫敗地垂下腦袋:“我沒有家了……”

見狀,裴樂有些詫異。

上次分開的時候,她告訴了鬱良才剛才所在的商業街可能有危險,讓對方先回家,不要輕舉妄動。

沒想到在大半夜——裴樂看了一眼時間,2:00,遇到了這個入職沒多久的同事。

很顯然,這個充滿乾勁的後輩此刻遇到了什麼打擊,像蔫了的白菜一樣蹲在地上等待一位有緣人,又或者就這樣枯坐一夜。

想到這,裴樂隻好耐心地問:“你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嗎?”

並且在心底想:千萬不要去她家。

然而墨菲定理的絕妙之處就在於,它總能精準地發生。

“我可以去你家嗎?”鬱良才悶悶地問道。

她說什麼來著!

裴樂看著對方濕漉漉的睫毛,一副隨時可以哭出來的樣子,不由有些頭疼道:“好吧。”

*

在一間簡約的小公寓中,鬱良才接過了裴樂遞給他的熱水,小聲地說了句謝謝。

裴樂搬了個椅子在他對麵坐了下來。

白霧氤氳,模糊了對方的麵容。

裴樂一時間走神想到了在實驗室的鱗。

當時對方也是在這樣模糊的霧中任自己為所欲為,漂亮得驚人。

“其實……”鬱良才緩緩開口。

裴樂收回了思緒,耐心看向這位同事。

“我聽了你的話,打算回家,然後、然後在路上我接了個通訊,嗯,是警察的,他說、他說我爸媽死了……”

鬱良才語無倫次地說道,他像是一個被這場事故嚇傻的孩子,隻會用最簡單的詞磕磕絆絆地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

聽到這話,裴樂的心情並無多大波動——事實上,她是一個同情感很低的人。

對此,她隻能回憶起影視劇中人物的對話,用蒼白無力的語言安慰道:“很抱歉,節哀順變。”

“如果我能早點回家……”鬱良才自顧自說道,眼神有種濃稠的、揮之不去的悔意,“他們是想找我才去的商業街的,如果我當時能早點回家,不,如果我當時不出門……”

看著這樣的鬱良才,裴樂不由回憶起了以往的事。

那時候自己母親就是吃了薯條之後死的,被幾乎要被嚇傻了的她在後來反複地回憶起了那天,如果她當時能阻止母親吃下食物,又或者她當時沒有提出這種任性的要求就好了……

現在想來她還真是傻,明明長期被一個人虐待,但僅僅因為那層血緣關係,她從來就沒有想過反抗,也不斷地想著做到最好,這樣她還是個好媽媽,自己還是個好孩子。

這樣的結果是什麼?

裴樂臉上的笑意加深。

對,她被扇了一巴掌,隻因為當時被考了滿分,迫不及待想告訴母親時不小心打碎了花瓶。

“我怎麼有你這個笨手笨腳的孩子,你什麼時候才能讓我省心?”

裴樂看向逐漸抽泣的鬱良才:“沒關係的,這都是意外,誰也不想這件意外發生,不是你的錯。”

但顯然當事人並停不下,裴樂也隻能無奈地舍命陪君子,去給他拿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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