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理時刻(1 / 2)

穿回古代搞刑偵 曆青染 12148 字 9個月前

第10章

整個客棧是回字形的結構, 一層一進門便是中堂,左側是廚房,右側是客棧工人的宿舍, 宿舍旁是浴房,馬棚在右側外露天。廚房連接著後麵的柴房,柴房後麵是茅房。茅房左手邊是最便宜的兩間大通鋪, 滿住可以容納三十人, 通鋪背後和左側都是人字號房,左側三間是甲乙丙, 背後三間與中堂共用一麵牆壁, 是丁戊己。

中堂東北角是上樓的樓梯,連接樓上甲乙丁己四間房相交之處, 樓梯一分為二,往甲丁方向去通往後麵天字房和地字房,另一端通往丙戌。

樓梯是上二樓唯一的方法。

廚房上方對應的是天字房戊、已,柴房對應二樓丙號房, 一層的茅房與兩個通鋪房對應二層天字甲乙號房,而右手邊的甲乙丙三間人字房對應的是樓上二層的天字丁號房。

樓上的字號丁庚兩間房對應樓下人字號丁戊己三間房。地字號辛壬戌已四間房下方便是中堂。

地字甲乙丙三房下方便是一樓的工人宿舍與浴房。

驚風住在地字號甲字房,伯景鬱住在乙字房,許院判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住在最安靜的丙字房,三房相連。

死者在地字號已字房, 對麵是伯景鬱的乙字號,出門左手丁字房住著遊商張闖, 右邊的戊字房暫時空置。

因此距離已號房最近的便是伯景鬱與張闖。

伯景鬱說自己聽見聲音便開門出來, 進了房間查看,緊接著張闖便從房間出來查看情況,看到伯景鬱在房間中, 手裡拎著一把刀。

房間內過於乾淨,沒有其他雜亂的痕跡。

若真是按照捕頭所說,隻有五個人進入過這個房間,那凶手必然是在這五個人之中。

庭淵:“能否將死者的衣物讓我看看?”

仵作將衣服從箱子裡取出來,“公子請看。”

庭淵看了一下血液浸染的範圍,在腦海裡構建了當時的場景。

可以排除死者是自殺的。

仵作問:“公子有什麼發現?”

作為一名刑警,不輕易下論斷才是對這份職業的尊重,在所有證據沒有調查清楚時,庭淵不會給出武斷的結論。

他問捕頭:“從房間中傳出尖叫聲到張闖高呼殺人啦之間隔了多長時間?”

捕頭道:“據現場其他人反應,前後不過十息的時間。”

庭淵已然心中有數:“彆的暫且不論,哥舒無災不是凶手這點毋庸置疑。”

曹縣令問:“公子何以判斷?”

庭淵從凶案現場出來,對曹縣令說:“曹縣令,我給你演示一遍,你就能清楚了。”

曹縣令:“公子請。”

庭淵:“勞煩仵作大哥扮演一下本案暈倒的官差鄭南江,鋪頭大哥扮演一下遊商張闖,我們還原一下昨天夜裡的情況。”

仵作與鋪頭同時點頭。

庭淵道:“等會兒仵作大哥你在房中尖叫一聲,我會從對麵房間出來,鋪頭大哥則是從張闖的房間出來,注意數一下你用了多少步到房門外。”

“好。”

庭淵看向哥舒璡堯:“哥舒大人,由你發號施令,我們就開始。”

哥舒點頭。

庭淵與捕頭各自進入相應的房間。

哥舒:“開始。”

仵作在房間裡麵尖叫一聲。

伯景鬱昨夜坐在房中桌旁休息,庭淵從房間裡麵出來,徑直進入現場,走到房中桌旁。

他數了一下,自己一共走了十四步,若是伯景鬱,差不多就是十步。

一息三秒,一秒兩步,從伯景鬱聽到聲音出門進入房間,時間大約是兩三息,其中他還有試探鄭南江鼻息的動作,加在一起估摸三息時間。

昨夜張闖是剛躺下,還未睡熟,因此他聽到聲音之後,下床先穿了鞋子披了外衣才從屋裡出來查看情況。

捕頭照著張闖自己的描述,與伯景鬱的描述,再加上旁人佐證,還原了昨夜張闖的行蹤。

從張闖房間穿鞋穿衣,開門,然後來到案發現場門外。

捕頭用了三十步,穿鞋,穿衣,開門這些都會耽誤時間。

再到他發出驚叫,整體耗時大約是七息。

而眾人都說從驚叫聲到張闖高呼之間隔了十息左右。

庭淵問曹縣令:“縣令如今可弄明白了原因?”

曹縣令點頭。

哥舒無災的時間與張闖的時間卡得嚴絲合縫,如果鄭南江進屋時哥舒無災正在殺人或是殺完人準備離去,那麼此時他應該沒有時間打理案發現場。

而根據死者脖頸處的傷口可以判斷,血液要麼飛濺在屋內,要麼就是飛濺在凶手身上。

哥舒無災雖比死者要高,身上卻沒有任何血跡,兩次叫聲之間僅隔了十息,正常人殺人被撞見,下意識反應就是跑,或者是連目擊者一並殺害,而這又是客棧,人員密集之地,哥舒無災沒有逃跑而是非常淡定地留在屋裡,從他一係列的舉動也能判斷,他不是殺人凶手,就是聽見叫聲進屋查看情況的好奇路人。

“隻有五人進過這個房間,最有嫌疑的哥舒無災不是凶手,那麼凶手是誰?”

庭淵:“哥舒無災排除,店小二薑塘也要排除,薑塘不在場證明十分充足,案發時間段內他幫著住在地字甲號房的驚風去將馬匹轉移至柴房,隨後從柴房出來往中堂走聽見了叫聲,與一同在樓下洗澡的官差陳之相遇,兩人一同從樓下上樓,這個時間段內他有人證為他做不在場證明。剩下的也就三個人,從他身上血液分布的程度能夠判斷,他不是自殺,若是自殺,傷口應當是從右往左,在下巴正下方,而不會是斜向上的走向,若是從側方割喉自殺,傷口也應當是上淺下深。”

曹縣令:“為何?”

庭淵走到屍體身旁,拿起死者的一雙手,“縣令請看。”

曹縣令認真看後,發現了原因。

這聞人政是個左撇子,無論他是用左手還是右手自殺,都不可能割出下淺上深的傷口。

官差們的佩刀用的都是刀口薄而刀身厚,前薄後厚,為的就是更加鋒利。

想要造成聞人政脖子上這種傷口,除非聞人政使用的是靠近刀把的地方反向割喉,但自殺的人誰會用這種方式割喉呢?

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曹縣令撓頭:“那按照你的意思,凶手是陳之和鄭南江二人之一?”

庭淵:“或許曹縣令應該將他們重新叫回客棧,補全最後一環推理。”

曹縣令此時有些無語,剛剛他才讓人把這些人全都帶回去,如今又要叫回來,早知道就不讓他們走了。

曹縣令對捕頭說道:“你騎快馬去追上他們將他們帶回來。”

捕頭:“是。”

仵作心中一直有疑慮,如今案情已經清晰明了,他忍不住問道:“公子如此年輕,怎的屍檢斷案如此嫻熟?”

曹縣令也很好奇:“是啊,公子看著不過十六七歲的模樣。”

庭淵笑著說:“我自小博覽群書,最愛看的便是各種驚奇的故事,人各有所長,而我最擅長的便是這推理。”

曹縣令笑著問:“不知道公子有沒有興趣替縣衙做事,我這浮光縣正缺一個師爺。”

像這樣的人才,誰能不動心思。

哥舒的臉瞬間垮了,“曹縣令,當著我的麵挖我的人,怕是不好吧?”

曹縣令心頭一震,忘了這一茬,光想著籠絡人才了。

他一拍腦袋:“瞧我這腦子,這不是大水衝了龍王廟。”

庭淵緩和他們的氣氛道:“承蒙曹縣令厚愛,隻是我這身體確實不好,需要常年臥病在床,無法勝任師爺一職。”

哥舒道:“庭淵確實身體不好,不是他有意推脫,曹縣令今日也看到了。”

曹縣令:“是我魯莽了,那我就隻能祝公子早日康複,希望將來能有合作的機會。”

庭淵淺淺一笑。

伯景鬱一行人前腳剛進縣衙的牢房,身上的汗都還沒乾,又有官差過來叫他們,將他們逐一捆上。

陳之問:“兄弟,這是又要帶我們去哪裡呀?”

衙役道:“上頭有令,帶你們回客棧。”

陳之:“案子破了?”

衙役:“不清楚,上麵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

當然不會是案子破了,若真是案子破了,怎麼會將他們捆起來,而不是放他們各自離開。

一行人等走了二十多裡到縣衙,又要從縣衙走回去,天黑之前他們都趕不到縣衙。

庭淵則是和哥舒一起在客棧裡麵四處轉悠。

哥舒看他來來回回轉悠,好像在找什麼東西,問他:“你想找什麼?”

庭淵道:“找證據。”

哥舒不解:“什麼證據?”

庭淵也無法和他解釋自己到底在找什麼東西,因為證據不是固定的。

他道:“如今還真有一樣東西需要你們幫忙找,帶血的衣服或者是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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