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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與朝暮 畫師meow 4669 字 11個月前

隻是當時他還在上學,父母親都死後警方便加大了人手保護他和他的爺爺奶奶。

可是他心裡有恨。

他恨自己的無能為力,也恨為非作歹的那群惡人。

於是十六歲的他毅然決然輟學,獨自一人踏往了緬甸,偽裝成走投無路來緬甸做生意的小工,安紮在了當時種植罌粟最為繁盛的金村。

可是警方不久就派人找到了他。而那時的他已經大概打探到了毒梟的行蹤,不想自己功虧一簣,寧願賭上命也不肯和叔叔走。

叔叔沒法,沉默許久後給了他一部手機,並且錄下了他的指紋。

離開前,他看到叔叔坐在車裡,含著淚摘下頭上掩人耳目的帽子,朝他敬了個禮。他上學時吊兒郎當,叛逆自負,不會行標準的敬禮儀式,便沒有出糗,隻是神色淡淡的對叔叔點個頭。

叔叔留給他的手機是按鍵的。裡麵有定位係統,還能隨時報告自己的信息。

他混了很久,終於找到機會用命混進了毒梟的老窩,並成為了毒梟的心腹。

跟在毒梟身邊這幾年,他學會了很多。學會了沉著冷靜,也學會了殺人滅口。他將手機藏過很多地方,甚至埋進過土裡。可是他仍然會冒著被爆頭的危險給警方提供毒梟的消息。

他對自己很有信心,卻沒想到自己會被毒梟暗中插入的線人跟蹤,差點暴露了身份。

但他雖然年輕,卻已然沒了十五六歲時的莽撞。

這一切還要感謝毒梟,是毒梟讓他學會了掩藏自己。

於是他在繼續潛心為毒梟做事的同時,還要繼續和警方提供毒梟毒品的窩藏地。

他的叔叔就是緝毒隊長,也是父親的朋友,他抓了毒梟很多年,也已經在緬甸潛伏已久。

他不怕死。

他真的不怕死。

最愛他的兩個人都已經死了,他還怕什麼?

鎮上的夜店有一個姑娘,叫今荷,金村的,是個緬甸人。

他知道姑娘喜歡他。

但是他把姑娘當做妹妹,像他這樣的人也不可能接受姑娘的。於是他隻能承諾姑娘,等自己安定下來了就帶她走。

姑娘以為這是他對她的回應,很高興。

他給叔叔提供了毒梟的信息。

但是毒梟已經對他有了嫌隙,他沒辦法親自前去幫他。

所以他也不知道中間毒梟和叔叔的碰撞,他隻知道毒梟回來的時候已經滿身是傷,身上中了槍。

還聽到毒梟罵道:“死條子!運氣真他媽好!一槍也沒能崩死他!”

他知道叔叔安全了。

可是他不安。

他心裡不安,他害怕自己還沒有完成任務就死了。於是他開始大膽起來,用自己的全部家當把姑娘從夜店贖了出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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