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被暗算的準娛樂圈新人【54】(1 / 2)

明媽扯了扯他的袖子:“老明,你看看這合約的條款,似乎不是很苛刻誒。”

跟娛樂圈新聞裡所爆出來的那些合同比可以算是相當優厚了。

合同約定的是淩蓁進入娛樂圈,從簽定合同開始到三年後,一切事宜由經紀人代理。在這期間要是不想乾了,隨時可以退出娛樂圈,隻要不是跳槽到彆的經紀公司去,就不用支付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但是……”明爸下意識地搖頭,他還是覺得不願意讓女兒進入渾水裡打滾。

“這不是隨時都可以退出嗎?”明媽比明爸看得開。

這都是因為她覺得盛源是一個出汙泥而不染的好演員,她女兒這麼乖,肯定也能做到這樣的。

“你們放心,我接工作之前會跟你們先商量的,肯定不會亂來。”淩蓁給明爸大發定心丸,“而且我也沒打算長線發展,如果紅得快的話兩三年,如果紅得慢的話五年之內,我就會退出自己創業,那才是我的終身事業。”

這樣算起來,女兒在二十四最晚二十七歲就會離開……

明爸的臉色終於鬆動了一些,沒那麼難看了,但神色還是有些猶豫。

但他覺得自己明白女兒想要進娛樂圈的動機了:“所以你進娛樂圈,是想掙創業的本金?那你退出之後是打算做什麼?需要多少錢?要不家裡湊一湊,如果足夠了你直接創業就行了,畢竟入行幾年,到時你的想法……”可能就落伍了。

“我有兩種想法。”淩蓁伸出兩根手指比劃了下,“兩樣都是十分燒錢的項目。一是建個科技公司,做些跟我專業有關的產品。另一個則是開一家娛樂公司,我做老板,簽藝人給我賺錢。”

兩個項目之間的跨度也太遠了吧?

明爸有點搞不懂女兒的腦回路,不過他很明白女兒說得對,不管是哪一個,的確都需要燒錢,家裡這點家底點火都不夠的。

但是他又不忍心勸女兒彆做什麼創業夢了。年輕人有理想多難得啊!就算最後不成功,起碼也要讓她付出努力。

除了進入娛樂圈之外,三五年內能夠掙到創業的錢的主意他有沒有?

答案是否定的。

而既然他拿不出來更好的主意,那就隻有同意女兒走這唯一的途徑了。

說服了明爸明媽,接下來事情的進展就可以用一日千裡來形容了。

盛源本來說要給淩蓁爭取客串角色的,這件事也交由經紀人去安排了。

有了經紀人接洽,淩蓁所能接到的角色的戲份比本來盛源隻是打算讓她可以初步接觸一下拍戲、主要以體驗為主的客串角色可多得多。

雖然還沒有達到畢嫵所說的那個女三吧,但是也算是女四了。

巧合的是,經紀人給她爭取的這個角色,就是畢嫵所說的那部劇。

畢嫵在裡麵演女二。

因為有係統,淩蓁在試戲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畢嫵已經定了角色,而畢嫵則是在進組的時候才發現了淩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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