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被虎毒食兒父親謀害的兄妹【1】(2 / 2)

張時佳覺得自己的威脅比較有勝算。

但是她卻不得不開始考慮起曆海東的條件。

因為她在曆海東出|軌的事爆發前不久剛查出來了有絕症,留給她的隻有最多兩年的時間了。

她不得不為兩個孩子考慮:兩年之後曆瑞才七歲,曆琅四歲,要是她走了,這麼小的孩童哪裡守得住財產?

而她一直以來跟娘家那邊的關係很一般,就是因為他們十分貪婪,每次接觸都隻想著怎麼從她的手裡占便宜摳錢。

把他們交給娘家人,就等於送羊羔進虎口,她一百萬個不放心。

但是孩子始終都是需要監護人的,如果不是娘家人,就隻有他們的親爸曆海東。

張時佳心想與其她以那樣決裂的姿態把孩子給帶走,之後卻不得不送回他手上,還不如從一開始就讓兩個孩子待在曆海東的身邊。

俗語有雲虎毒不食兒,對於一直養在身邊的兒女,就算有了後媽,曆海東應該也不至於對他們連一點血脈親情都沒有吧?

並且她還有後手。後手是為了防止有了後媽之後後爸的誕生而準備的。

張時佳去找曆海東長談,提出了另外一個解決的方案:

為了公司控製權的完整,她可以作出讓步,選擇不在現在就分走一半股權。但是她要跟曆海東簽訂一個協議——本該在離婚時就分到她名下的所有財產,在將來所有權隻屬於她的一對兒女,後媽生的孩子彆想染指一分一毫。

因為自己時日無多,為了避免在日後曆海東鑽空子或是為了這些錢而對孩子下毒手導致他們無法順利長大,張時佳跟律師詳細商量出了非常具體的條款:

要是曆瑞兄妹倆在成年之前身亡,這些資產會重新回到張時佳的名下。屆時如果張時佳先於他們死亡,資產則全部都捐贈給慈善機構。

而曆瑞二人若是順利長到成年,接收了資產之後,可以自行處理名下的資產。若是他們身亡前沒有進行安排確定繼承人的話,則同樣會默認全部捐贈給慈善機構。

與其同時,作為她本次妥協的補償,對於原本離婚後分給他的那一半財產,曆瑞和曆琅身為他的子女,擁有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權,這一點不以日後他立的遺囑為轉移。

如果曆海東沒有陰暗的心思,那關於張時佳的資產由曆瑞二人繼承的條款跟他先前所提出來的沒有什麼不同。

而他都出|軌連私生子都快生出來了,想要讓張時佳無償配合他也不可能,當誰是傻子呢?

所以他遺產繼承權的條件他就算再不願意,也不得不慎重考慮。

因為如果接受了張時佳的條件,他還保有至少現有資產的30%——這是以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隻有曆瑞、曆琅、曆老太、謝玉婉以及肚子裡的那個孩子來算的,未來他要是多生幾個,那分到的就會多於30%。

雖然這樣看起來他隻剩30%似乎不是很多,但是如果他同意協議,另外的70%至少還可以在他手裡運作十三到十五年,這麼長的時間,他利用這些本錢所創造出來的利潤肯定比他用現有資產的50%能創造出來的多。

再一個,如果不同意張時佳的條件,她還會給他製造麻煩,這當中的損失不得不考慮在內。

這樣算起來,他肯定還是同意協議比較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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