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她可以繼續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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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停電持續了一個星期。
七天,上帝創造萬物的時間。
這七天,一切電子設備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壞,連無線電都無法使用。
不過,在前三天的大混亂之後,城內就勉強恢複了秩序。人們開始用蠟燭和燃氣照明取暖。除了有錢人,沒人用木柴。木頭太貴了,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這期間,薑蔻把車駛出城外,停在了荒漠地區。
她利用發動機的線路和剩餘的油量,點燃了撿來的廢品,在車上度過了七天。
白天是相對安全的時間,她必須在太陽下山之前,收集到足夠的廢品,以度過漫長的夜晚。
但一旦燃起火光,又會引來歹徒的窺伺。
離開生物科技以後,薑蔻再也沒有動手殺過人。
在荒漠這段時間,她卻學會了聽聲辨位、迅速上膛,扣動扳機,按住頸側動脈,確認生死,然後搜-屍,收集子-彈等補給品。
薑蔻不是同情心泛濫的人,她不覺得殺死持槍搶劫的人是一件罪惡的事情,隻是不免對這種生活感到厭煩。
要不是為了保護自己,她不會將槍口對準任何人。
七天後,電力恢複。
薑蔻把信用芯片掰成兩半,扔掉手機,用跑車換了一些現金,和一輛鏽跡斑斑的皮卡,駛向州際公路。
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裡,隻能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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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焰火大會地點。
焰火早已結束,地上殘留著炮-筒留下的五顏六色的紙屑,已被潮濕的雨水和汙黑的腳印,踐踏成汙-濁的顏色。
觀景台上,站著一個高大的男人。
他身穿冷灰色西裝,裡麵的白襯衫和黑領帶,布滿了刮痕和彈孔,變得殘破、臟汙不堪。
袖扣、紐扣和腕表,也全被人扯下來偷走了。
他冷峻美麗的臉上也滿是劃痕,尤其是眼周附近——有人以為,他的眼珠是銀灰色的寶石,想要用刀子挖出來帶走。
不過,他整具身體工藝精湛卓絕,普通武器無法對他造成半分傷害。
——除非是他親手交到對方手上的武器。
電力恢複的時候,剛好夜幕降臨。
街燈、霓虹燈、巨幅廣告牌、交通紅綠燈、全息投影、高樓大廈的電燈……整座城市如同一隻由無數馬賽克組成的巨型眼睛,緩慢聚焦,投射出無處不在的目光。
同一時刻,觀景台上的男人雙眼也緩慢聚焦,勻速眨了一下眼。
他的動作有些機械,有些僵硬——磁共振充電的效率太低,十多分鐘後,他才儲滿了足夠的電量。
他低下頭,瞥了一眼心口的槍洞,臉上沒什麼表情。
相較於空蕩蕩的胸口,他更在意手上的腕表去哪裡了。
薑蔻是一個喜歡發社交動態的人,但她發了上千條動態,隻點讚了這隻機械表。
他要找回來。
電力恢複,網絡重新運轉,想要找到一個人非常簡單。
不到千萬億分之一秒的時間,他已經定位到偷表人的住址。
對了,他自己的名字是什麼?
不重要。
重要的是薑蔻喜歡的表。
他一步步走下觀景台。
路邊停滿了汽車。
他掃視一周,鎖定其中一輛,走過去,伸出手。
掌心裂開,一條高速運轉的機械觸手猛地鑽出來,閃電般扣住車把手,遽然將車門拽了下來!
他坐在駕駛座上,發動汽車,朝偷表人的住址駛去。
他不需要導航。
他就是導航。
為了儘快抵達偷表人的住址,他入侵洛杉磯的交通係統,修改紅綠燈,強行清空出一條暢通無阻的道路。
五分鐘後,他站在了偷表人的樓下。
旁邊小巷裡,一個小混混正在持槍打劫。
他看也沒看一眼,直接抬起一隻手,掌心再度裂開,銀白色的機械觸手如同一條迅猛的骨骼蟒蛇,倏地朝小混混襲去!
一秒鐘後,他的手上多了一把槍。
塑料殼,骷髏塗鴉,後坐力極大,醜陋又低劣。
但是夠用了。
他開始上樓。
每上一層樓,樓道的燈光就開始瘋狂閃爍,似乎有一股未知的力量正在以恐怖的吸力攫取電量。
他來到偷表人的門前,伸手拆下門鎖,推開門。
如果這時有人站在樓下,自下而上望去,隻能看到樓道依次閃爍、熄滅的燈光。
緊接著,隻聽“砰”的一聲槍響,黏結著垢膩油汙的窗戶上,濺上一片鮮紅的血液。
他拿著完好無損的機械表,走了出來,手上沒有絲毫血跡,隻有輕微的硝煙味。
他隨手扔掉塑料槍,把機械表戴在崚嶒的手腕上。
昏黃的燈光下,他的手指修長而骨感,幾線淡藍色的筋脈猶如藝術品一般微微凸起。
配上精密的機械表,顯得冷靜、優雅、完美。
他又變回了她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