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2 / 2)

隨後,她又解釋了一下相關法律,然後表示:你那位竹馬在陽光咖啡廳進行的某些活動,確實侵犯了《異相》的權益。

“打住打住。”

紀鶴時不高興道:“你憑什麼懷疑阿池侵權了?有沒有一種可能,他其實有授權呢。”

聽到這話,梁悅直接笑了:“哥,我知道他是你竹馬,所以你對他很有濾鏡。但那可是《異相》啊,可以說是Y國近年來最成功的一部。你的竹馬隻不過是個剛畢業的學生,怎麼可能拿到它的授權。”

紀鶴時不以為然:“剛畢業怎麼了?我不也剛畢業?”

“再說了,阿池本來就在Y國讀書,而且是在N大,又跟蒂娜這樣的人物是好朋友。論人脈,說不定比我還厲害。哦對了,昨天跟著一起過來的蒂娜的閨蜜,就是歐洲第一大出版社的主編,《異相》就是她負責運營的作品。阿池拿到通過這方麵的關係拿到了在咖啡廳裡使用《異相》周邊之類的授權,不是很正常麼?”

“哥,你不明白。”

梁悅歎了口氣,道:“這樣,我把目前得到《異相》授權的合作方羅列出來發給你,你簡單看一下就懂了。”

經紀人

顯然早就準備好了,半分鐘後,紀鶴時便從郵箱裡看見了一份整理好的名單。

他一邊翻看,一邊聽經紀人繼續說。

“《異相》實體書在歐洲的銷售成績,顯然使魯什修出版社生出了極大的野心。通過授權對象就能看出來,對《異相》這本,他們注重的並不是當下利益,一切商業合作的核心都是繼續擴大這本的影響力,魯什修出版社正在致力於打造一個IP世界。”

“這也很好理解:IP世界一旦打造成功,出版社便能賺到數十倍乃至更多的錢。”

“在這種情況下,出版社是絕對不可能隨便將《異相》授權給誰的。彆說進行商業盈利,就算非盈利都不行,即使是慈善機構,他們也經過了認真的挑選。這麼說吧,不管你的竹馬認識誰,都不可能通過私人關係拿到授權,甚至是出版社的社長也做不了主。因為他在做出決定時,必須考慮股東等各方麵的利益——萬一得到授權的人胡亂使用,破壞了商業形象,會給多少人造成損失呢?”

紀鶴時沉默了。

經紀人的長篇大論、細致分析,讓他有點兒不知道該怎麼反駁,可他仍然覺得:不會。

阿池不是魯莽的人,既然他在自己的咖啡廳利用《異相》來吸引顧客,一定有他的理由。

經紀人又道:“我想你的發小應該是無意識侵權。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做這種事是算違法侵權的。現在趁事情還沒鬨大,你告訴他一聲,讓他趕緊把東西都撤掉。他不是認識那位出版社的主編嗎?正好。萬一已經被捅到那邊了,那就看看能不能通過她,和出版社私底下協商解決這件事:比如承諾不再使用,然後賠一筆錢,彆鬨到台麵上來。”

紀鶴時聞言擰起了眉。

無意識侵權?

阿池會犯這樣的錯麼?

肯定不會。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犯了,他認為阿池也不會認同經紀人的做法。是的,以他對阿池的了解,若是真的犯了錯,阿池的選擇也一定是坦然麵對,而不是想方設法地糊弄隱瞞過去。

不說以前,單說最近——

當N大的留學生詢問阿池在做什麼時,他原本還想替阿池遮掩一下,阿池卻直接說自己回國開了一家咖啡廳。

當然,話雖如此,紀鶴時還是很想立刻打個電話詢問具體情況。

然而很不湊巧,阿池剛剛好在閉關搞創作。彆說手機關機了,即使沒關機,這時候肯定也不想被這種事情打擾到。

“不用理會,我相信他。”

仔細思考了一會兒,紀鶴時最後對經紀人這麼說道。

梁悅:“……”

哥哥,誰想操這份閒心啊,林飛池又不是我的藝人。可是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對你的竹馬是什麼態度,要是真的放任不管,最後事情鬨得不可收拾,難道你會明哲保身地置之不理?鬼才信!

梁悅:“不然你打電話問問他?”

紀鶴時:“他最近忙。”

紀鶴

時:“這樣吧,梁姐,你不是懷疑有人在故意搞他嗎?可是他又不混娛樂圈,彆人沒事搞他乾嘛?肯定是衝著我來的,所以這件事我也有責任。就麻煩你去仔細查一查,看看到底是誰在背後搞事。”

聽到這話,梁悅無奈了。

自己都分析到那個地步了,怎麼看林飛池都是鐵板釘釘地侵權了,偏偏自家藝人就是深信他沒有侵權。

要說其他人就罷了,紀鶴時可是高考能考上A大的學霸啊,平日裡也是那麼理智冷靜的一個人。怎麼一遇到關於竹馬的事情,智商就全掉沒了呢?

梁悅還想再勸:“要不然……”

紀鶴時道:“就這樣。”

“那好吧。”

自家藝人執意如此,梁悅也沒有辦法,隻能按他的話照做。

掛掉電話之後,紀鶴時一邊收拾東西,準備接下來的工作,一邊在心裡思索著。

應該就是沒有侵權的。

可萬一,萬一阿池真的因為太忙而疏忽了——又要開咖啡廳,又要經營快抖賬號,又要搞創作,當然會忙得不行,出現疏忽也是可以理解的。

到時若是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經濟賠償倒沒什麼。

雖然他不太清楚這方麵的侵權需要賠償多少,但陽光咖啡廳總共開了也沒多久,盈利金額不多,自己好歹當了一年多的頂流,肯定賠得起。

公開道歉倒是比較麻煩。

最近因為《一路向古》的緣故,阿池備受矚目,這種時候麵向全網道歉……紀鶴時發現,他隻要想象一下那個場麵,就會變得無法忍受。

如果真要丟臉,就讓自己來吧。

等阿池一發表完公開道歉,自己就立馬跟著發一條聲明,說是自己出的主意,那些東西也都是自己買的。

有著頂流的身份,隻要這麼一發聲,肯定立刻會能把全網的視線吸引過來,就不會有人再注意阿池了。

紀鶴時覺得自己的做法很合理。

因為大概率地,背後搞事的人本來就是因為他才針對阿池的。那麼承擔代價,當然也該由他來承擔。

同一時間。

周亮宇看著網絡上的輿論。

“應該已經得到消息了吧?”

“至少紀鶴時的團隊肯定得到消息了,那麼紀鶴時和林飛池肯定也得知這件事了。他們是不是在絞儘腦汁地思索應對之策呢?不過很可惜,想壓下這件事是不可能的,想私底下和解也沒有可能。”

最近,國內正好開始提倡知識版權,前段時間國家還發布了一個相關的通知。

現在林飛池風頭正盛,又與紀鶴時是竹馬。隻要這件事在華國互聯網上鬨出動靜,魯什修出版社就一定能得到消息。

若是出版社那邊遲遲沒有動靜,那就說明紀鶴時私底下找他們和解了——以紀鶴時的財力、地位、人脈,說不定真做得到。那樣一來,還真就把這事兒無聲無息地遮過去了。

他不可能看著這種事發生。

周亮宇已經打定主意:如果魯什修出版社遲遲沒有動作,他就要以《異相》書粉的身份,行維護知識版權正義之舉,直接在微博上公開炮轟林飛池的侵權行為。以防萬一,他早就提前找人悄悄去陽光咖啡廳錄製了證據。

這樣一來,整件事情就會鬨得更大,使得魯什修出版社無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必須嚴肅處理——若是輕易和解了,豈不等於告訴其他人,違法侵權他們沒什麼大不了的嗎?

尤其是,《異相2》下個月就要正式發售了。在這種敏感時期,殺雞儆猴才是歐洲第一大出版社的一貫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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