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男人忙伸手扶了一把。又探手抄起受驚嚇之下,從時櫻手裡掉下來的瓦罐,隨手遞給時櫻。
“謝謝叔叔。”時櫻接過來,禮貌的道謝。
“不客氣,小姑娘真懂禮貌。”男子無疑對時櫻很有好感,笑著擺手。
那邊時國梁看這裡有些不對,也慌忙跑過來,邊伸手去接時櫻,邊跟男人道歉:
“對不起,對不起……”
苗潔視線在時國梁身上停了下——
果然和她想的一樣,苗秀秀的男人就是個標準的土裡土氣的農村漢子。
長得倒是高,配上那村裡村氣,就和頭熊似的。還有對著丈夫時,憨笑著的模樣……
一時竟忽然有些羞恥——
丈夫家裡可都是軍人,要是知道有這樣一個上不得台麵的連襟,說不得心裡也有些不舒服。
“看什麼呢?”男人順著她的視線看過去,分明是剛才差點兒撞到的那對兒母女。
總覺得那個母親長得有些熟悉,還有她抱著的小姑娘,也是可愛得很。
“沒什麼,對了,藥拿了嗎?”苗潔已經整理好思緒,並下定決心,不跟丈夫說這個事——
她婆婆就是個事兒精,當初結婚時,就因為他們家是重組家庭,就頗多微詞,要是知道還有個這麼土裡土氣上不得台麵的妹夫,不定又有多少小話讓她聽呢。
當然最重要的是,苗潔覺得,真是她說出來雙方的關係,丈夫的性子鐵定會過去跟那家人相認。到時候說不得就會被那家人給纏上——
看那一家大小的穿戴,明顯日子過得極其不堪。
她就是帶走,也隻想帶走苗秀秀,至於苗秀秀那個農村婆家,她是絕不可能讓對方沾上分毫的。如今既然苗秀秀毫無悔過之心,依舊對她男人一家死心塌地,那她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拿了。”男子點頭,把手裡的藥遞給苗潔,“車裡有水,讓芸芸上車吃吧。時間門也不早了,咱們這就直接去公安局那邊。”
這次回鄉,除了處理祖母的喪事之外,父親還交代他們一件事,那就是順路去探望送到這裡改造的聞老爺子祖孫。
“……周正那小子就在這裡當公安局長,正好讓他領著去看看聞伯伯。”
“那咱們趕快過去吧,今兒個不是還得趕回去嗎?”苗潔一反之前的懨懨,竟是比丈夫還著急的樣子。
被她牽著手的女孩子看了一眼苗潔,又回頭往時櫻和苗秀秀的方向看了一眼。
也不是三四歲的小孩了,剛才苗潔和苗秀秀的對話,她自然聽能聽懂——
原來那就是姥姥經常念叨的那個不爭氣的小姨嗎?每每提起這個小姨,姥姥都會很難過。曾經有一個階段,姥姥每回給媽媽打電話,提起小姨時都會哭。
還是媽媽不耐煩了,說要是再老提小姨的事,就彆給她打了,又說當時姥爺病得那麼重,小姨都不肯回來,連自己親爹都不要,這樣的女兒還要她乾
啥?還說姥姥這麼著不停打電話,是想讓她這個當姐姐的跪著求她嗎?
姥姥那邊才算消停。
那會兒她還對小姨有些好奇,這會兒瞧見真人,卻是隻想遠遠地避開——
說是小姨,可她瞧著怎麼和奶奶似的。
還有那破舊的衣服,臉上也不知道搓了什麼,香氣不是一般的刺鼻……
要是讓朋友們知道她有個這樣的小姨,肯定會笑話她的。
吉普車揚長而去時,苗秀秀還是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眼圈雖然有些發紅,剩下的更多的卻是執拗。
“媽,你彆難過,將來,爸爸和櫻櫻一定讓媽媽過上好日子。”時櫻把頭靠在苗秀秀肩上——
上一世的時國安在妻子意外去世後,根本是終身未娶。須知彼時他可是中夏首富的身份,作為中夏首屈一指的鑽石王老五,不知多少有身份有地位的漂亮女人做夢都想嫁給他。他卻能為了亡妻全都拒絕,足見對苗秀秀愛得有多深。
“嗯,媽媽知道。”苗秀秀忍著的眼淚頓時掉了下來,抱著時櫻的手也更加用力——
她不怕日子苦,就怕那個家到處都是人,卻沒有她的容身之處。
“……嗯,”苗秀秀點了點頭,不著痕跡的擦了下眼睛,隨即攔住一個護士,打聽剛剛是不是有個突發疾病的老人被送過來。
“有一個,已經醒過來了,現在在那邊觀察。”護士往一個方向指了指。
苗秀秀忙道了謝,帶著時櫻徑直去了過道那邊。
之前昏過去的黑瘦漢子這會兒已經醒了過來,正神經怔忡的倚在牆上輸液。
“大哥得的是啥病啊?”苗秀秀小聲詢問。
“說是受刺激太過。”時國安也有些後怕。按照醫生的說法,送得再晚些,說不得老人家就有生命之憂。
就隻是吧,對方無疑受的打擊太大了,這人都醒過來了,怎麼瞧著還是死氣沉沉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呢?
那邊時櫻已經從苗秀秀身上下來,抱著瓦罐,小跑著來到男子麵前,仰著頭道:
“伯伯,伯伯……”
一連叫了幾聲,漢子才算有了反應,一低頭,正對上時櫻擎在手裡的小瓦罐:
“伯伯你彆難過,小苗還活著呢,活得可好了。”
男子愣愣的瞧著這麼會兒功夫越發支棱的植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好一會兒哆嗦著探出手,像捧著什麼稀世珍寶似的把瓦罐接過來,兩滴渾濁的眼淚順著臉頰就流了下來。
繼而重重的砸在瓦罐裡:
“好孩子,好孩子……”
意識到旁邊還有人呢,又趕緊去擦。好一會兒有些狼狽的抬頭去看苗秀秀,無比激動的連連道:
“謝謝,謝謝,太謝謝了……”
“不是我做的。”苗秀秀明白對方怕是誤會是她收拾的瓦罐,邊搖頭邊指著時櫻道,“是我女兒說這苗應該對大哥很重要,就把苗拾掇起來,又給澆了水……”
苗
秀秀眼中,從來都覺得女兒千好萬好,簡直恨不得把女兒介紹給每一個人知道。
“是嗎?伯伯謝謝你啊,小朋友。”男子說著,下意識就想掏口袋——
他平時也是很喜歡小孩子的,當初還當教授那會兒,兜裡總是裝著糖,瞧見小朋友,就會給一顆。
卻是掏了半晌,隻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金燦燦的玉米粒,男子尷尬之餘神情又有些淒苦,到底把手裡的玉米粒捧給時櫻:
“喜不喜歡種東西啊?伯伯這裡還有點兒玉米種子,你拿去種吧。這玉米種出來,可是甜的呢……”
這也是他研究出來的成果,軟糯的甜玉米,隻是味道倒是好了,就是產量還不理想,眼下無疑不適合耕種。不過拿來種在家裡,讓小孩子吃了甜甜嘴還是可以做到的。
“是嗎?”時櫻神情卻是很驚喜——後世時,她可是最喜歡吃這種甜玉米了。
至於說現在田裡種的玉米,雖然也可以用培養液讓它的味道達到極致,可到底不是水果玉米的品種,統統的意思,吃起來還是不如水果玉米好吃,時櫻也知道,這個時代想要找到水果玉米的種子怕是難得很。
結果轉頭就有人給了自己一把甜玉米的種子。
當下小心的接過來,又跟男子保證:
“謝謝伯伯,我一定會好好種,等玉米熟了,我請伯伯吃好不好?”
“哎,好。”男子無疑很是開心——
因為有過一段留學的經曆,他現在根本是臭不可聞。平常哪有人願意跟他來往?即便他想要送種子,也得有人肯要啊。結果這小丫頭不但幫他保住了之前的苗,還對送出去的種子這麼喜愛。
想著又在另一個口袋裡掏了掏:
“我這裡還有點兒豌豆種子,和秋番茄秋茄子的種子……”
竟是一股腦兒掏出來,全都塞到時櫻手裡——
他如今一貧如洗,就是這些種子,也全都是平時悄悄培育出來的。
種子粒粒飽滿,光澤不是一般的誘人。即便時櫻不懂,也能猜測出來,怕是人家的心血之作:
“都給我了,伯伯是不是就沒有了?”
“沒事兒,沒事兒,”男子雖然在笑,卻怎麼瞧都有些慘淡——
這確實都是他背著人偷偷培育出來的,就是培育出來也沒什麼用,那些人根本不可能讓他種也不可能讓他給彆人種。正好送給這個合眼緣的小姑娘。
“伯伯拿回去也沒用。要是你能種好,伯伯隻有高興的。”
“嗯,我一定能種好。”時櫻大力點頭,“那伯伯到時候記得有時間門的話就過來嘗嘗這些種子種出來的味道。要是伯伯沒空過來,就讓爸爸給你送去好不好?”
“嗯,好。”男子連連點頭。兩人又說了會兒話,竟是頗為投機,要不是瞧著時國安一家明顯還要趕遠路,說不定還想再聊會兒,“……國安兄弟有事就去忙吧,我這也沒什麼事了,住的地方離醫院也挺近,待會兒自己回去就成……對了,我叫趙洺岐,
你們以後要是種地上有啥不明白的事兒,可以去農場那裡找我……”
他是下放改造人員,也不敢隨便和人牽扯太多,能主動報出名字,委實是對這家人太有好感了。
看趙洺岐確實沒什麼事了,時國安也就放下心,又囑咐他以後千萬不可太激動,這也就是離醫院近,才沒出什麼大事。
目送著時國安一家人遠去,趙洺岐再次擦了擦眼睛,口中還喃喃著:
“真是好人,好人啊。”
說著低頭去看懷裡的瓦罐,等瞧見雖然折斷了大半,剩下的葉子依舊水靈靈時,無疑怔了一下——
這植株他可是剛挖出來的,怎麼說也得有兩三天的緩苗期。再加上又被周鵬給摔了那麼一下,怕是活下來都艱難,結果現在瞧著,怎麼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等輸完水回了農場,植株竟是越發精神了。趙洺岐心裡狐疑之下,拿出之前私藏的儀器,一番檢查之下,簡直目瞪口呆——
這株苗根本是活力滿滿。
趙洺岐甚至懷疑,他是不是記錯了,這不是從貧瘠的野外挖來的,而是從哪塊肥沃的土地中精心挑選而來?
思來想去,植株會這麼精神,肯定和他沒有關係,應該是那幫自己收拾的一家人的功勞。
竟是急急的從床上爬起來,就往理發店跑。等到了理發店,人家已經關門了。趙洺岐不甘心之下,又打聽到老師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