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0 章(1 / 2)

秦知微看向潘督察。

潘督察衝秦知微搖頭。

秦知微建議潘督察跟她到總部調查未破案的卷宗,這裡麵一定有他們犯案的卷宗,隻是現在警局並沒有建立電子檔案,所以他們隻能到總部查看紙製卷宗。

潘督察這邊找不到有用線索,隻能這麼做了。

兩人到了總部,潘督察與檔案處辦理手續,秦知微則遇到盧哲浩等人。

“今天不是周末嗎?你們怎麼沒休息?”秦知微沒想到會遇到他們。

張頌恩皺成苦瓜臉,“Madam,彆提了,年前西九龍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一直沒抓到凶手,案子交到我們總部,領導讓我們破案,都過去這麼久了,線索早就沒了,還查個鬼啊。”

“上回才查了一個偽裝入室搶劫的滅門案,這次查了一個真正的入室搶劫,你們太辛苦了!”秦知微同情地拍了拍張頌恩的肩膀。

盧哲浩疑惑看著她,“你怎麼也來警局了?”

秦知微把她媽媽去果園摘芒果,遇到果園主人被殺的事說了,“我對這案子很感興趣,所以過來這邊調卷宗。”

聽她這麼一說,大家都覺得這案子更難查。

不過秦知微對他們的卷宗很感興趣,“我正在調查搶劫案,讓我看看吧?”

她是專家,本來就有查閱卷宗的權利,盧哲浩自然不會拒絕她的要求,將卷宗遞給她。

秦知微翻閱之後,眉峰擰緊,“西九龍重案組已經把人際關係都調查了?”

“對!死者的親戚朋友全部排查一遍,沒發現任何可疑!”盧哲浩也是頭疼,陌生人殺人案,是最難查的。

秦知微讓他們把案發現場找到的指紋給她一份,她要拿回去對比。

盧哲浩將自己這份給她,“回頭我再讓法證打印一份。”

秦知微見他們有事要忙不好再打擾他們,先去檔案處查卷宗。

她走進去,潘督察正在檔案室翻找卷宗,這麼多份卷宗找起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看到她進來,潘督察剛想向她幫忙,秦知微將一份指紋數據遞給他,“這是總部重案A組在查的入室搶劫案。很有可能與我們這案子凶手一致。”

潘督察接過數據,“為什麼這麼說?”

“我翻看卷宗,凶手在死者家裡吃過飯,看過電視,躺過沙發。與果園案的凶手做了同樣的事。”

這的確有點類似,潘督察頷首,將數據放到桌上,“行,回頭我讓法證比對一下。”

“我們先找哪個區?”潘督察看著桌上成堆的卷宗忍不住頭疼。

秦知微想了想,“先查西九龍,那邊魚龍混雜,犯罪案件最多。”

潘督察頷首,於是兩人一起調查。

找了幾份打砸店鋪的卷宗,如果犯案的人是古惑仔,他們年輕力盛,動作粗魯而狂熱,卷簾門受損程度會很重。但是這幾份卷宗,卷簾門癟進去,但是還能用。證明始作俑

者力氣不大。始作俑者是孩子的可能性也大。

還有一份卷宗是失主報的案,他走在街上,包包被一個小孩搶走。他以為自己是大人能跑得過孩子,但是孩子仗著地勢熟,他追過去,那孩子七拐八拐就沒影了。有幾次他差點追上,但是對方是團夥作案,在逃跑的途中通過接力賽將包包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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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形容了孩子的長相,邋遢,十歲左右,皮膚很黑,臉上有道疤。

殺人案倒是有一起。一個流浪漢爭地盤,被人用石頭砸死。後來他的錢財東西全部被搶走。因為案發現場太過狼藉,許多流浪漢趁勢搶走東西,暫時無法確定凶手是誰。

將這些卷宗帶走,他們查找這些卷宗的指紋,與開心果園的凶手指紋做對比。

天已經黑了,秦知微沒有跟去新界北警局,而是直接回了家。

翌日,她到總部上課,下課結束後,盧哲浩過來找她,“我們並案了。”

秦知微眼睛一亮,“你的案子也是那三個孩子?”

盧哲浩點頭,昨天她把DNA報告拿到新界北,法證給兩個案子的DNA做過對比,證實凶手是同一夥人。

打砸商鋪的卷宗,暫時沒有證據作為支撐。但是殺人案現場遺留多組指紋,也證實是同一夥人所為。

秦知微得到此事,趕到新界北重案C組。

並案之後,證據多了。也證實秦知微之前說的,這三個嫌疑人先從打砸店鋪,之後是偷盜,再之後是殺死流浪漢,再是入室殺人,之後是謀殺開心果園農主。

但是對凶手的線索,他們卻是一籌莫展。

有的提議去調查打砸店鋪附近的遊戲廳,說不定凶手就住在附近。畢竟這是他們犯案的初始地方。

有的提議調查學校借讀情況。

秦知微來了之後,潘督察讓大家彆再爭吵,把大家的意見告訴秦知微,“你覺得呢?”

秦知微翻看卷宗,“打砸店鋪在北區,偷盜案在西九龍,入室殺人在中環,開心果園在元朗。這是在香江劃個圈呢。這些孩子顛沛流離,沒有哪個學校可以頻繁讓孩子轉學,估計他們不太可能上學。他們很有可能是黑戶。”

眾人一聽,去學校調查借讀情況不可能了。

“去遊戲廳附近調查呢?”有警員問。

“打砸店鋪在北區,他們一開始的確在北區居住,但是他們未必有錢。偷盜案在西九龍發生,那時候他們有錢了,很有可能在西九龍遊戲廳能找到他們的線索。”

警員們眼睛一亮,“對啊!怎麼把錢給忘了。”

潘督察示意重案組們沿著西九龍偷盜案附近的街道挨個詢問遊戲廳。

秦知微下午沒課,跟大家一起調查。

還彆說,他們運氣不錯。隻問了三條街,就發現了線索。

一家遊戲廳的老板表示他們見過三個小孩,“兩男一女,瘦瘦小小,喜歡打地鼠。我記得有一晚花了一百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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