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名靚仔。他是下班途中經過此處,發現這邊著了火就報了警。”陳督察示意一名警員將人帶過來。
靚仔叫阿宇,他是一名醫藥廠工人,當晚23點半下班,途中經過缽蘭街,發現有火災,就在電話亭報了警。
秦知微問他,“有沒有看到人去救火?”
“沒有。當時火勢很大,大家都不敢靠近。”
“有沒有人拿相機拍照?”秦知微繼續追問。
阿宇仔細想了想,“沒有,後來有幾名記者過來,他們拍照的。”
“在記者過來之前,大概有多少人看到金玫瑰夜總會著火?”
阿宇記不清,“大概有十幾二十個吧。我也沒細數。當時有不少人從裡麵逃出來。”
秦知微問了最後一個問題,“有沒有誰在看到火災之後,臉上帶著笑或是與其他人反應不同?”
阿宇一臉懵逼,“我當時沒注意其他人,隻顧著看火勢,燒得太快了,真的危險。”
問完一圈後,秦知微就讓他先行離開。
陳督察歎氣,“縱火真的很難查,尤其跟社團沾邊,他們更不願配合。”
在這邊檢查一遍後,秦知微就先回總部繼續上課。
第二日上午沒課,秦知微直接去了西九龍重案組。
陳督察這邊已經調查過消防員名單,“他們消防員每次出任務都是出勤順序。誰先到誰就先上。”
“有可疑之人嗎?”秦知微詢問。
“沒有。他們沒有遭遇過經濟危機,情感也沒遇到問題。”陳督察將消防員的個人情況列了表格,遞給秦知微。
一般遇到經注危機或是情感危機,才會想要放火,然後救火,這樣可以讓他重新找到權力。
沙展詢問,“不是消防員,有沒有可能真是對家乾的?”
有一名警員負責調查東興社彪哥,“彪哥從18歲就混社團,從小嘍囉變成金玫瑰夜總會的負責人。他以前打架很凶,現在要洗白,幾乎不怎麼打架。但是大飛一直找他麻煩,好像是為了地盤的事情。他一再退讓,估計大飛覺得他好欺負,所以就讓人放火燒了他的夜總會,好激起他的血性,與他血拚一場。”
秦知微蹙眉,“他與彪哥約架,有多大勝算?”
“我聽說大飛新招了一批古惑仔。戰鬥力很不錯。應該能勝過彪哥。”
秦知微詢問昨天請那些古惑仔回來,有沒有問到有用信息。
“那個叫阿偉的古惑仔倒是願意配合,但是他知道得並不多。”陳督察將他知道的女性名單全部寫下來。比之前夜總會提供的名單多了十幾個人。
秦知微接過名單,上麵都不是真名,而是花名,“這裡麵有些是援1交1妹,她們並不屬於夜總會的賣酒女或舞女,但是在這邊接到客,也會分給夜總會一半的錢。”
陳督察將名單收起來,“現在可以側寫嗎?”
秦知微頷首,“放火的舉動可以展示一個人性格。如果是大飛找人放火,他不會那麼溫情脈脈,將煙用紙包起來塞進沙發。而是直接扔酒精,越暴力越能引起彪哥的憤怒。”
她輕咳一聲開口,“這個凶手年紀不大,17至-27歲之間,性格內斂,從小沒有父親或者父親對他非打即罵,他沒有女人緣,長期處於低自尊心,也可能是動態的。(1)”
聽到她的側寫,大家立刻掏本子記錄下來。
可是對照這側寫,眾人一時不知該如何找到凶手。
秦知微繼續開口,“如果凶手是為了破壞性動機,他的主要動機應該在於破壞、毀壞財務(1)。比如大飛這個團體。很顯然案發現場的痕跡,大飛並不符合這個側寫。”
“如果凶手是報複型縱火,凶手為他所感受到的某些不公平或極端遭遇而尋求報複,他報複的對象可能是某個人或是整個群體、乃至社會。這個我們暫時先保留。”(1)
“如果是刺激型縱火動機,凶手自己先縱火,然後打電話報告火災,警告或營救他人,體驗一種英雄感,其次通過自己一手造成的縱火行為引起大範圍注意,體驗一種重要人物的感覺。除了消防員,就是報案人或是參與救助的路人。但是阿宇說過,電話是他打的,而他並沒有出手營救彆人,也沒看到彆人靠近。這條不符合側寫。”(1)
“謀取利益型縱火動機。這裡麵有兩種人適合,一是大飛,為了爭奪地盤有這個動機,二是死者的家屬,為了騙取保險費,鋌而走險,將人都殺了。之所以放火,也是想掩蓋自己隻想殺某個人的目的。”(1)
“掩蓋罪行型縱火動機,當時夜總會並沒有發生命案,可以排除這條。”
大家聽她逐條分析,眼睛一亮,“這麼說凶手很有可能是報複型縱火犯和謀取利益型縱火犯。”
秦知微頷首,“對!”
“如果是謀取利益,那死者家屬一定會儘快獲得死者的身份,這樣才能拿到賠償。我去調查死者的信息,看看有沒有誰購買了意外險。”陳督察很快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