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重案B組走訪調查這三位女性。問他們的親屬,有沒有打拳。
但是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沒有誰會打拳。
直到法證送來報告,死者的DNA報告出來了,也從失蹤指紋庫中找到記錄,死者名叫梁夢珊,死亡時間是兩個半月前。
這個結論一出,秦知微有點不敢相信,“可是死者的姐姐說梁夢珊是在下班回家路上失蹤的。並沒有來大嶼山。”
高督察想了想,“有沒有可能凶手拋屍。大嶼山人跡罕至,丟到山裡,外人很難發現她的屍體。”
沙展覺得凶手這舉動有點蠢,“凶手大老遠將屍體運到大嶼山,為什麼直接棄屍,不挖個坑埋了?要不是雨水衝刷泥土將它掩埋,估計死者很早就被發現了。”
秦知微否定他們的猜測,“大嶼山的隧道經常有警察巡邏。凶手大老遠拋屍被抓到的風險很大。如果真是為了拋屍,九龍城也有許多未開發的荒地。直接扔掉就行。”
她頓了頓,“你們彆忘了,梁夢珊是四年前失蹤的。在她失蹤這段時間,她住在哪裡?”
眾人異口同聲,“死者的秘密基地。”
秦知微頷首,“所以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大嶼山本地人。至於凶手是怎麼將梁夢珊運到大嶼山,我已經想到一個可能。”
她示意大家看白板上的地圖,“梁夢珊在北角碼頭附近失蹤,凶手很有可能是通過船將梁夢珊運到大嶼山,四年後將她殺害。”
高督察覺得這個猜測很靠譜,一般大船都要檢驗,但是小船不需要。
秦知微還告訴他們,一周前九龍城那邊有位靚妹失蹤,年齡跟梁夢珊
差不多。
她立刻撥打陳督察的電話,他之前經過秦知微提示,開始全部排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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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有可疑的是出海的遊艇和漁船。隻是兩位女性被綁架都是夜晚,沒有目擊者看到漁船,所以他們無法確定是哪一艘船。
秦知微讓他們把卷宗送過來,這個案子並案了。
最近失蹤的女性名叫鄒青蓉,是個外貿公司業務員,27歲,出事時,她正在與閨蜜通話。
這一周時間,陳督察主要調查鄒青蓉的人際關係。將競爭對手、有齟齬的朋友、情敵等等全部排查一遍,確定不是身邊人下手,很有可能是陌生人綁走了她。
陳督察將資料交結後就帶組員離開了。
高督察則跟蹤秦知微提供的信息到大嶼山的碼頭詢問有哪些船隻。
既然凶手在大嶼山拋屍,很有可能是本地人。
本地人一般要出海打漁,但偶爾也會將船外借。
高督察帶人走訪調查,一周前將船外借,還真有人記得。
秦知微原本想用自己的金手指,但是她跟著高督察等人挨個走訪,查了十幾個漁民所說的借船人,並沒有發現目標。
這些人多數租借漁船是為了體驗打魚樂趣或者是在海上垂釣。他們多數都是當天借當天還。沒有人深夜借船。
高督察問秦知微,“如果凶手不是朝漁民借船,有沒有可能是從彆的地方借船。”
秦知微頷首,“有可能!凶手停車後向鄒青蓉問路,搭訕時將人擄走,很有可能是合夥作案。”
但是香江有19個碼頭,他們不可能所有碼頭都調查一遍。不是怕累,而是漁民經常出海,早出晚歸,會給他們調查帶來難度。
她想到一個可能,“我們之前一直將檀建明和梁夢珊分開調查。有沒有可能梁夢珊先身上的傷是檀建明打的?”
高督察怔住,“為什麼?”
秦知微指出梁夢珊以前是酒吧駐唱歌手,根本不是拳手,因為經常熬夜的緣故,她頭發稀疏,甚至演出時要戴假發。但是她死的時候,毛發旺盛,甚至長期注射鎮定劑。梁夢珊為什麼要這麼做?肯定是凶手逼她這麼做。
興奮劑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梁夢珊不可能不知道。她明知道有害,還打!為什麼?因為她為了活命。
她曲指點了點梁夢珊被打斷的指骨照片,“她的肘關節脫臼,尺骨有一道傷痕,指骨斷了兩根。能夠將人傷成這樣,必須像檀建明這樣的大塊頭。所以我有理由懷疑梁夢珊先被凶手綁架,這四年裡經常要跟人打架,注射了興奮劑,而後檀建明被綁架。凶手讓兩人打架,但是梁夢珊長期注射興奮劑,被檀建明打成重傷,之後又因為心梗猝死。之後檀建明被另一個五尺一六的女性殺害!”
高督察聽懂了,“也就是說幕後凶手是個喜歡打拳擊的人。”
秦知微搖頭,“不!光喜歡打拳還不夠。他或是親人應該因為注射興奮劑被停賽。拳手黃金年齡是25-30歲,這個人在四年前犯案。所以凶手的年齡在29歲至34歲之間,男性。而跟他一起合謀的人必定是女性,年紀在27歲左右,要麼是他的妹妹,要麼是他的戀人。”
聽到這裡,高督察好奇,“為什麼是27歲?”
秦知微解釋,“兩位凶手應該是在進行比賽,他們挑選的目標與他們本人年紀差不多。甚至身高、體重、職業習慣都是相差無幾。”
眾人恍然大悟。梁夢珊失蹤時,也是27歲,而鄒青蓉也是27。而檀建明是32歲。
秦知微提醒他們,“除了梁夢珊和鄒青蓉,男性失蹤者應該不止檀建明一人。”
高督察立刻帶領組員繼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