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會有機會的(2 / 2)

新王登基[電競] 蜀七 14329 字 11個月前

傅庭洲笑了笑:“很合適。”

其實還是有點大,不過本來就是寬鬆的衣服。

“那你把鞋換上我們就出去吧。”許維把手提袋遞過去。

這次他就不用關門出去了,而是站在一旁等傅庭洲換完鞋。

離開的時候兩人正好碰到從會議室出來的薑斌。

作為教練,薑斌經常要和分析組的成員開會,主要分析下一場對手的BP風格戰術執行和最近一段時間的手熱英雄。

主要針對的還是隊友擅長的戰術和最近常用的英雄。

“老板。”薑斌停下腳步跟他們打招呼,“小維。”

自從薑斌讓許維叫自己老薑後,擅自給許維取了個昵稱,不過現在整個俱樂部隻有他一個人這麼叫。

除他以外,誰叫都要被許維揍。

這個昵稱實在太容易讓人聯想到畫皮了。

“老薑。”許維衝他笑了笑。

畢竟有老板在,薑斌還是要停下來跟傅庭洲說說話的。

“老板。”薑斌看著傅庭洲的打扮,有些迷糊地說,“這衣服我記得許維也有一套,你們這是……情侶裝?”

許維:“……”

昏頭了吧老薑!

薑斌立刻反應過來:“就是許維的吧?我就說嘛,現在哪兒還有人穿情侶裝?”

許維無力吐槽,難道不是哪有兩個男的穿情侶嗎?

許維去看傅庭洲的表情——

對方不僅沒生氣,嘴角甚至還掛上了笑容。

還好,老板還是很大度的。

果然每個老板都有一顆寬廣的心,能容忍離譜的下屬在上麵跑馬。

“我們剛剛在開會討論CUG,下場打他們,我們還是比較有自信的。”薑斌臉上帶著笑,和他剛開始來的時候截然不同。

他剛來的時候想都不敢想TPG能在德瑪西亞杯上打這麼久。

而TPG不僅打了這麼久,還以絕殺的姿態走到了現在。

隻要再打四場,就可以問鼎德瑪西亞杯冠軍。

這個冠軍獎杯在豪門隊伍看來沒什麼,他們起碼都有一個。

但對於TPG這樣的新隊伍來說,一個冠軍獎杯的重量已經足夠他們欣喜若狂了。

像OG和NG那樣的老牌俱樂部,至今為止也一個冠軍獎杯都沒有。

豪門隊伍看不上,但普通隊伍還是很看重的。

傅庭洲也知道這場比賽的重要性,不管是對隊內的士氣,還是對選手們的商業價值,他笑著說:“這段時間都要辛苦你了。”

薑斌擺擺手:“不辛苦不辛苦,這算什麼辛苦?打不出成績才辛苦。”

有成績,辛苦就是值得的。

“你們這是要去哪兒啊?”薑斌順嘴問了一句。

許維:“我們出去走走,逛一逛,總坐著也不太好。”

薑斌看了眼傅庭洲。

如果是許維和其他人,他肯定不同意。

但老板有特權。

於是薑斌點點頭,笑嗬嗬地說:“去吧,不用趕時間。”

許維和傅庭洲離開基地,他剛出去就去超市買了兩根棒棒糖,自己吃也不忘給傅庭洲一根。

“這麼愛吃糖,也不怕蛀牙?”傅庭洲從許維手中接過糖。

他看著這根糖,倒也不吃,隻是看著。

他不愛吃糖,不知道是從小就不吃,還是後來養成的習慣。

在他的記憶中,他從不允許得到什麼“快樂”。

哪怕是最基礎的,最輕微的“快樂”。

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父母禁止他吃零食,吃糖或巧克力等一切跟健康無關的東西,他們也愛他,所以他媽媽會親自給他做麥芽糖,但每半年隻能吃一次。

等他稍大一點,父母就開始縮減他的開支,高中住校階段,彆的同學一天的生活費大概在十五塊左右,他的生活費隻有十塊,隻夠他三餐,還是比較簡陋的那種。

畢竟中午一頓就要花五塊。

學校的食堂沒有想象的的便宜。

不過他們樂於給他買書,再貴的書給他買,還有樂器。

倒是沒有給他請家教,因為他們自己就能教。

他很早就養成了隱藏自己的習慣,他習慣說“我不需要”“我不喜歡”“我不想要”。

這樣就能讓他免於很多麻煩。

他的父母也很高興,會有意無意的跟親戚朋友們炫耀他的懂事,炫耀他們在為人父母這方麵有多麼優秀。

等他考上了大學,父母就更興奮了——他爸爸甚至出了一本書,就是有關於他的教育經,傅庭洲從沒有翻看過。

不過聽說賣得很好,他爸還因為這本書進了本地作協,從此以後多了一個作家和教育家的頭銜。

但他並不覺得自己有多成功,也不覺得這樣的教育方式有多優秀。

但在世人眼裡,他是成功的。

而他自己的感想,無關緊要。

從沒人會給他一顆糖。

“不吃嗎?”許維問,他剝開棒棒糖的塑料包裝,淡粉色的糖果散發著過於香甜的氣息,許維把糖塞進嘴裡,有些含糊地說,“這個牌子的棒棒糖香精味沒那麼重。”

然後他才回答傅庭洲的話:“我回去就要刷牙。”

傅庭洲也拆開了包裝,把橙子味的棒棒糖放進嘴裡。

他的表情有些糾結,但最終還是含進了嘴裡。

許維笑著說:“是不是覺得有點幼稚?但是味道不錯,而且很耐嚼。現在很多硬糖都做的太小了,嚼兩下就沒了。”

“為什麼會想戒煙?”傅庭洲問。

許維:“想活長一點。”

許維笑起來:“我要活成一個禍害。”

傅庭洲也笑。

“還是老板你這樣的好,不抽煙,也就不用戒。”許維,“其實我有時候還是想來一根,但網友都說,隻要抽了一根,就會第二根第三根,然後前功儘棄。”

傅庭洲點頭:“人最好不要挑戰自己的意誌力。”

許維接話道:“不然就會發現自己沒有意誌力。”

他們倆在公園裡散步,這時候的公園沒什麼人,但也有些周圍的居民在公園裡遛狗。

許維每次看到彆人的狗都想過去逗一逗,但又覺得狗主人大概不會喜歡這種陌生人衝出來逗狗的行為,於是隻能用目光把這些拉布拉多,比熊和金毛統統揉一遍。

“你喜歡狗?怎麼不自己養一隻?”傅庭洲問。

許維:“沒時間啊,養狗得遛,還得陪它玩,給它吃的東西也要認真選,時不時還得煮個雞蛋什麼的。”

傅庭洲:“你隻想擼,不想負責。”

許維一本正經:“老板你把我說得太像渣男了,我這是沒養,我要是真的養了,肯定是很負責的,一定能比不少人都養得好。”

“那你喜歡什麼狗?”傅庭洲問。

許維:“我喜歡小一點的狗,大狗體味比較重,像哈巴狗和雪納瑞就不錯,不過真要養的話我應該會養雪納瑞。”

“我以前有個同學就養的大型犬。”許維回憶了一下,“去他家做客的時候,家裡都是狗味,他說他家的狗有怪癖。”

“彆人家的狗都是遛的時候去草叢裡拉屎,他家的狗非要去彆人店麵門口,在最乾淨的地方拉,他每次都要頂著彆人的白眼去撿,而且比人拉的還多。”

許維忍不住笑出來:“他說每次自己都要社死。”

一個沒有社交牛逼症的人,在大庭廣眾之下,頂著彆人的白眼去撿屎,想想都很恐怖。

“公狗還是母狗?”傅庭洲又問。

許維:“母狗吧,聽說母狗比較粘人。”

傅庭洲:“你喜歡粘人的?”

許維點點頭:“如果喜歡獨立的,為什麼要養狗?養貓不好嗎?”

許維:“那老板呢?你喜歡狗嗎?”

傅庭洲平靜道:“還可以。”

他曾經很喜歡,撿過一直流浪狗,小小的一隻,連眼睛都睜不開,在路邊艱難的發出叫聲,他把那隻臟兮兮的小狗抱在懷裡,用衣服裹住後帶回了家——回家的路上他還不忘用自己不多的零花錢去買了一罐羊奶粉。

然後第二天,他才起床,就從父母嘴裡得到了狗被送走的消息。

他甚至沒問出送給了誰。

他已經很久沒想起那隻狗了。

從那以後,他就不再喜歡寵物,也不再想要一隻屬於自己的寵物。

兩人找了一張長椅坐下,許維身體朝後靠,仰頭看著頭頂的樹葉,有陽光穿過樹葉落下,細碎的陽光落在許維臉上,許維眯起眼睛,他放鬆地說:“等德瑪西亞杯打完了,春季賽之前,我想回老家看一看。”

他在變相的請假。

畢竟他們這些職業選手沒有固定的假期,就算有,能不能離開本市也是個問題。

想離開本市,就得提前請假。

傅庭洲學著許維的樣子仰頭:“你老家在哪兒?”

許維:“一個小縣城。”

許維早就搜過原主老家的位子和照片,還有視頻,他說:“不大也不小,很多老房子,不過新的小區也很多,發展的挺好的。”

“有機會的話,老板也可以去看看。”

傅庭洲閉著眼睛,輕聲說:“會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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