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牆中屍(1 / 2)

第一封信恰巧到了郵遞員孫超的手中,他還有一個叫做金佳佳的對象,所以在桑雲窈投遞出去的第二天到達了陳逢春的手中。

這一次信箋要慢得多,桑雲窈去了另一個行政區投遞這封信,她投遞之後,因為郵遞員才打開信筒取過信,慢慢又堆積了其他人的信。堆積了足足兩日,郵筒才打開進行分揀。

分揀以後,轉送到刑警大隊所屬的區,等待統一的郵車進行運轉,再次經過分揀分派給了郵遞員,距離桑雲窈寄信已經六天,信才到了刑警大隊。

刑警大隊今天簽到收信的是另一個臨時工,金佳佳得到了表揚後,刑警大隊特地交代了,凡是寄信到刑警大隊的信箋,必須給留下,不能退回到郵政所。

找不到收信人的信到時候單位會進行分辨,由單位處理。

這一次臨時工乾脆地在郵遞員的冊子上留下自己的名字,簽收了這份載有舉報線索的信箋。

每天下班,祁衛東就會過來查看信,見到了寫給自家祖母的信,他自然是拿了起來。

他在單位的冊子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備注上陳逢春和自己的關係,表示這封信會由他帶給祖母陳逢春。

半個小時以後,陳逢春看到了這個信封,表情立即就變了。

上一次那封舉報線索的信箋,她把原件交給了刑警大隊,自己保留了複印件,就連信封也都複印了一份,此時看到了桑雲窈的左手字跡,立即去書房裡拿出了複印件。

帶上了老花鏡,陳逢春仔細去看這封信的字。

桑雲窈在用左手寫春這個字的時候,三個橫會有一點不自覺的傾斜。

雖然是用左手寫字,但是大腦在控製筆順的時候,會下意識地依靠著固化思維去扭轉。

陳逢春看著這個字跡,判斷說道:“是一個人。”

知道了是一個人以後,陳逢春不打算在家裡拆信了,讓祁衛東開車,把她帶到刑警大隊裡,等會在刑警大隊裡拆信,這次打算提取信紙上的指紋,雖然陳逢春拆開信之前有一個感覺,應該找不到任何的指紋。

刑警大隊的杜隊長還沒有回家,這會兒聽到了和上次一樣的線索信來了,跟著來看這封信。

桑雲窈是用衛生紙用力擦過一邊的,眾人很快就發現信裡采集不到任何的指紋。

提供線索的人本來就不是犯罪分子,提取不到也沒什麼好失落的。

陳逢春有一種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感覺。

眾人開始看這封信,信裡寫得很清楚,一個民宅私房的院牆有屍體,並且這戶人家和陳東宇有同樣的情況,家裡出手闊綽,經常可以去國營飯店下館子,消費和收入情況不匹配。

信中的意思很清楚,這戶人家牆中藏屍,隻要推到了牆,就會發現牆中屍體。

如果一開始收到這封信件,陳逢春肯定不會這麼快下定決心推牆,而現在陳逢春讀懂了這封信以後,第一件事就是想著推掉這麵牆。

逢春說道:“杜隊長,我希望等到這家人上班的時間,用挖機把這堵牆給毀了。如果要是牆裡沒有屍體,對這戶人家造成的經曆損失,我個人掏腰包負責。”

杜隊長也沒和陳逢春客氣,無論是祁老爺子還是陳逢春公安都是高級津貼,有國家津貼。

為了一封信就直接砸民宅走刑警大隊的公賬,到了年底查賬絕對是有問題的。

如果陳逢春願意承擔砸牆後沒有屍體的損失,那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去乾。

“有屍體的話,就不需要走什麼賬了,如果沒有屍體,造成了損失,陳公安你這邊可以負責?”

“可以!”陳逢春乾脆地說道。

杜隊長再次聽到了陳逢春肯定的答複以後,開口說道:“那我先去查這一家人不在家的時間,確定無人在家,再用挖機破壞牆體。”

·

這周五的下午,西單商場的家屬院區注定是熱鬨的。

四點多在這家人老太太出門買菜的時候,刑警大隊的人讓市政挖機挖掉這堵牆。

隻是第一下推開牆,就不需要再進行第二次操作了,因為牆裡穿著衣服的人骨顯露了出來。

她的身體不自然地蜷縮著,如同海藻一般的頭發披散著,因為夾雜了水泥,還可以看到裡麵的森森白骨,在這樣明媚陽光的下午都顯得陰森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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